為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零售(店)點許可及安全監管工作,嚴格落實江陰市應急管理局《關於加強煙花爆竹零售(店)點許可工作的通知》(澄應急〔2020〕44號)檔案要求,12月17日,利港街園召開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會議。安監科相關工作人員、轄區內煙花爆竹零售(店)點負責人共計20餘人參加會議。
會議解讀了江陰市應急管理局《關於加強煙花爆竹零售(店)點許可工作的通知》(澄應急〔2020〕44號),利港街道在《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換證核查過程中,將嚴格按照《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範》(AQ4128-2019)和《省應急管理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行政許可和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蘇應急函〔2020〕44號)要求對煙花爆竹零售(店)點進行核查。同時,會議通報了利港街道轄區範圍內擬保留的兩家煙花爆竹零售(店)點。
會議強調,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及《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零售店,不得從事煙花爆竹的生產經營活動,各煙花爆竹零售(店)點負責人簽收了告知書。
現將利港街道轄區範圍內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到期登出公告公佈如下:
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及《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煙花爆竹的生產經營活動。現將利港街道轄區範圍內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到期登出的零售(店)點通報如下:
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到期登出的零售(店)點
江陰市利港街園安全生產委員會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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