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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定義法定數字貨幣?文章依據國際清算銀行關於中央銀行數字貨幣(CBDC)報告,在定義法定數字貨幣為中央銀行貨幣的數字形式的基礎上,進而提出:“法定數字貨幣是法定貨幣在數字世界的延伸和表現,是一種新的貨幣形態”。“法定數字貨幣是由法幣的數字化形式,是基於國家信用且一般由一國央行直接發行的數字貨幣”。特別是,文章補充說:“法定數字貨幣不一定基於區塊鏈發行,也可以基於傳統中央銀行集中式賬戶體系發行”。這樣的定義是符合迄今為止關於“法定數字貨幣”的理論探討和實際演進的。

如何解釋人民幣的3.0 ?人民幣1.0是指人民幣以紙幣作為主要形態, “從1948年12月1日的第一套人民幣,到2019年8月30日的第五套人民幣新版,人民幣作為中國通行流通的法定貨幣已經歷經71年”。至今1.0時代並沒有完結。但是,人民幣2.0時代已經悄然開始,其標誌是人民幣走向電子化,即在銀行等金融體系內的現金和存款早已通過電子化系統實現數字化,流通中的現鈔比重逐漸降低,支付寶、微信支付等移動支付成為民眾主要支付工具。中國無疑是世界最接近無現金,邁向 “無現金社會”的大國。而人民幣3.0則是指人民幣的數字化,即中國央行貨幣數字化。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的英文簡稱為“DC/EP”。其中,“DC”是“Digital Currency(數字貨幣)”的縮寫,“EP”是“Electronic Payment(電子支付)”的縮寫,主要功能就是作為電子支付手段。這就澄清了人民幣2.0和3.0的關係。幫助人們區分法定數字貨幣與支付寶、微信、PayPal等移動支付的不同性質。當然,在人民幣未來的演進中,其1.0、2.0和3.0的將存在較長的相互交叉和並存的過程。

如何認知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的本質?文章提出:“中國央行數字貨幣是由中國央行發行的法定貨幣,是中央銀行的負債,由中央銀行進行信用擔保,具有無限法償性(即不能拒絕接受央行數字貨幣),是現有貨幣體系的有效補充”。所以,中國央行數字貨幣與Libra有著本質區別,Libra是由Facebook領銜的Libra協會準備發行的一種尚未得到監管許可的數字貨幣,在很大程度上將衝擊和擠佔現有各國法定貨幣的使用空間。

如何理解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的執行結構?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的投放模式稱之為“雙層運營”結構。所謂的雙層運營結構,即上層是央行對商業銀行,下層是商業銀行對公眾。央行按照100%準備金制將央行數字貨幣兌換給商業銀行,再由商業銀行或商業機構將數字貨幣兌換給公眾。“雙層執行”結構,相比較由央行直接向公眾發行和承兌數字貨幣的“單層執行“結構,可以避免央行在人才、資源和運營工作等方面的潛在風險。進一步說,央行雖然在頂層技術上有相當優勢和積累,而商業銀行等機構已經發展出了比較成熟的IT技術設施、服務體系、相關人才儲備和經驗,所以“雙層運營”結構可以形成央行和商業銀行之間互補,刺激各商業銀行在央行預設的軌道上進行充分競爭,推動新型金融生態的形成與發育。

如何分類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的基本功能?(1)法定數字貨幣的發行;(2)法定數字貨幣的流通;(3)法定數字貨幣的管理;(4)法定數字貨幣的回籠;(5)法定數字貨幣用於投融資;(5)法定數字貨幣用於銀行間結算。上述功能的實現,都要涉及數字貨幣與M0、M1和M2的關係。根據中國央行所公開的資料,即將推出的數字貨幣重點替代M0而非M1和M2,簡單而言就是實現紙鈔數字化。其理由是,在中國當前貨幣體系中,基於商業銀行賬戶體系的M1和M2已經實現了電子化和數字化,所以短時間內沒必要使用另一種技術對其進行再一次的數字化改造。

如何判斷中國央行數字貨幣技術水平。與世界主要發達國家比較,支援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的技術體系是具有諸多優勢的。首先是原創性的相關技術。“通過梳理與法定數字貨幣相關的專利資訊,截至2019年9月,我們找到了央行4家機構申請的共84條專利。這4家機構分別為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52項專利資訊)、中國人民銀行印製科學技術研究所(22項專利資訊)、中鈔信用卡產業發展有限公司杭州區塊鏈技術研究院(6項專利資訊)以及中鈔信用卡產業發展有限公司北京智慧卡技術研究院(4項專利資訊)”。其次,中國大學和研究機構對於基礎科學的進展。此外,中國具有吸納國際數字貨幣技術成果的能力。尤其要讚賞的是,本文相當深入的探討和分析了“央行數字貨幣錢包/晶片卡”的特徵,這恰恰是央行數字貨幣的核心技術所在。

還值得注意的是,此文還回顧和比較了世界各國對央行數字貨幣的立場和態度,以及實踐央行數字貨幣的經驗教訓。“據零壹智庫對29個國家央行對數字貨幣的態度及現狀的最新統計,有6家央行已發行數字貨幣,8家計劃推出,9家處於研究中,2家暫不考慮,3家明確反對央行數字貨幣”。無論如何,時至今日,不僅數字貨幣,作為“是以數字形式存在並基於網路記錄價值歸屬和實現價值轉移的貨幣”,已經成為世界性新潮流,而且,會有更多的國家將央行的法定數字貨幣提到議事日程。中國已經有了至少五年的設計和試驗歷史,已經具備了“先發優勢”。

最後,需要肯定文章中的這句話:“貨幣形態不斷在變化中發展”。貨幣數字化,尤其是央行法定數字貨幣,都將推動人類貨幣形態的加速改變和發展。

朱嘉明

2019年10月23日

摘要

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的基本框架:

1. 是中央銀行的負債,由中央銀行進行信用擔保,具有無限法償性(即不能拒絕接受央行數字貨幣),是現有貨幣體系的有效補充。

2. 央行數字貨幣的投放模式為“雙層運營體系”:上層是央行對商業銀行,下層是商業銀行對公眾。央行按照100%準備金制將央行數字貨幣兌換給商業銀行,再由商業銀行或商業機構將數字貨幣兌換給公眾。

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的技術準備:

央行4家機構共申請了84條與數字貨幣相關的專利(截至2019年9月),最早的專利申請始於2016年。中國央行在法定數字貨幣領域的研發工作進行了有前瞻性的佈局且研發時間跨度較長,已經為中國法定數字貨幣的發行做了充分準備工作。

其他國家的央行數字貨幣實驗:

零壹智庫對29個國家央行對數字貨幣的態度及現狀的最新統計(截至2019年9月),有6家央行已發行數字貨幣,8家計劃推出,9家處於研究中,2家暫不考慮,3家明確反對央行數字貨幣。各國央行研究探索數字貨幣的直接動機包括減少對美元的依賴、抵制美國經濟制裁以維護國內經濟平穩,或者追求金融科技發展,改善現有體系以及維護現有貨幣體系的穩定。

2019年6月,由Facebook主導的加密貨幣專案Libra釋出白皮書,宣稱要建立一套簡單的全球貨幣和金融基礎設施,為數十億人服務。橫空出世的Libra,被很多人視為是對現有金融和貨幣體系的顛覆性力量。

在那之後,全球央行開始密集釋放研發數字貨幣的訊號,中國也不例外。2019年8月2日,中國人民銀行(下稱“央行”)在2019年下半年工作電視會議上表示將加快推進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發步伐。8月10日,央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在中國金融四十人伊春論壇上表示,“央行數字貨幣可以說是呼之欲出了”。

8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釋出關於支援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提到支援在深圳開展數字貨幣研究等創新應用。

9月24日,在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週年系列新聞釋出會上,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表示,央行數字貨幣推出目前沒有時間表,還會有一系列的研究、測試、試點、評估和風險防範流程需要進行。

央行數字貨幣的定位是部分替代M0,即人民幣紙鈔的數字化替代。但在呼之欲出的今天,央行數字貨幣到底是什麼?長什麼樣?怎麼發行?在移動支付如此發達的今天,為什麼還要發行數字貨幣?對大多數人而言,這一系列看似簡單的問題都未曾得到全面細緻的解答。

本報告從數字貨幣界定和人民幣發展歷程出發,全面介紹了央行數字貨幣的發展歷程及現狀,並通過對截至2019年9月央行及其下屬機構申請的84項涉及央行數字貨幣的專利進行歸納分析,以期從數字貨幣發行、流通、管理、回籠、投融資等全流程揭開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的神祕面紗,讓更多人看到央行數字貨幣的真實模樣。報告同時對全球各國央行數字貨幣的發展現狀進行了總結回顧,希望讓讀者從更巨集大的視角看待中國發行央行數字貨幣的背景及意義。

一、數字貨幣、電子貨幣、加密貨幣與法定數字貨幣

貨幣形態不斷在變化中發展。

在歷史上的絕大部分時間裡,貨幣形態的演變相對緩慢,但近些年不斷湧現出新的貨幣概念和貨幣形態。2008年中本聰創造比特幣之後的十餘年時間,市場上雨後春筍般地出現了數千種加密數字資產,數字貨幣、加密貨幣、穩定幣、密碼代幣、通證、空氣幣、傳銷幣等開始出現。同時,網際網路技術的發展,使電子貨幣、虛擬貨幣等新型貨幣也逐漸進入人們的視野。而近來原央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的演講以及在得到App上開設相關課程,使法定數字貨幣概念也成為市場關注的焦點。

數字貨幣(Digital Currency)是以數字形式存在並基於網路記錄價值歸屬和實現價值轉移的貨幣。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稱之為“價值的數字表達”。數字貨幣的概念範疇十分寬泛,幾乎可以涵蓋目前我們所知道的各類電子貨幣、加密貨幣和法定數字貨幣。

現在很多人會將數字貨幣與比特幣等加密貨幣混為一談。但實際上,兩者不是簡單的等同關係。從概念範疇上來講,加密貨幣包含於數字貨幣的概念之中。加密貨幣是基於區塊鏈加密技術而建立發行的貨幣。目前幣圈中常見的比特幣、以太坊、EOS等幣種都是加密貨幣。

同樣容易混淆的概念還包括虛擬貨幣和密碼貨幣。加密貨幣出現之前,隨著網路社群興起,逐漸出現了一類主要用於社群內各種虛擬商品交易的虛擬貨幣,如網路積分、遊戲幣等,最廣為人知的莫過於Q幣。歐洲央行將虛擬貨幣定義為“被某一特定虛擬社群成員使用並接受的數字貨幣”。也就是說,虛擬貨幣可以被視為是數字貨幣的一種。但近些年來,在中國監管部門的相關檔案中,一般提到虛擬貨幣通常特指以比特幣、以太坊等為代表的不受監管的加密貨幣。

法定數字貨幣是由法幣的數字化形式,是基於國家信用且一般由一國央行直接發行的數字貨幣。國際清算銀行在關於中央銀行數字貨幣(CBDC)的報告中,將法定數字貨幣定義為中央銀行貨幣的數字形式。需要注意的是,法定數字貨幣不一定基於區塊鏈發行,也可以基於傳統中央銀行集中式賬戶體系發行。

國際清算銀行在報告中區分了三種形式的CBDC,兩種基於代幣體系,一種基於賬戶體系。在兩種基於代幣的版本中,一種被設計為廣泛使用的支付工具,只要針對零售交易,但也可用於更廣泛的應用;另一則是用於金融市場定向支付和結算交易的受限制訪問的數字結算憑證。

圖:BIS的貨幣之花

法定數字貨幣與支付寶、微信、PayPal等移動支付不同,法定數字貨幣是法定貨幣在數字世界的延伸和表現,是一種新的貨幣形態。而支付寶、微信支付等電子支付工具都與銀行賬戶緊耦合,是法幣的一種數字化使用方式。

二、從人民幣1.0到人民幣3.0

(一)1.0 人民幣的誕生和歷次變遷

2019年8月30日,2019年版第五套新版人民幣正式發行,此次發行的包括50元、20元、10元、1元紙幣和1元、5角、1角硬幣。

在此之前,作為中國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的見證者,人民幣已經歷程了五次變遷。

1948年12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成立,並於同日發行了第一套人民幣。第一套人民幣共16種面額62種版別,最小面額1元,最大面額50000元。該套人民幣是在統一各革命根據地貨幣的基礎上發行的,是從建國前無序貨幣體系向獨立統一的貨幣秩序過渡階段的產物,對建國初期經濟恢復發揮了重要作用,具有極其鮮明的時代背景和歷史印痕。

第二套人民幣在1955年3月1日正式發行,面額結構相較第一套貨幣趨於合理,最小面值為1分,最大面值為10元,並首次也是唯一一次發行三元面值的人民幣。第二套人民幣首次實行主輔幣制,發行了包括5分、2分、1分的硬幣,結束了中國近現代沒有統一流通硬幣的歷史。

1962年,三年經濟困難結束後,國民經濟開始恢復和發展。同年4月20日,第三套人民幣開始發行,紙幣最大面值仍為10元,最小面值1角,硬幣則包括1元、5角、2角、1角,同時取消了3元紙幣。第三套人民幣是中國獨立自主研製的第一套貨幣,並與第二套人民幣一起跨越了中國整個計劃經濟時代,一定意義上成為中國計劃經濟時代的標誌物之一。

隨著中國改革開放進入嶄新階段,日益增長的國民經濟對於貨幣總量和貨幣結構有了新的要求。1987年4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開始發行第四套人民幣,這套人民幣正面採用大幅人物頭像水印,增加了50元和100元兩類大額幣種。

1999年6月30日,時任國務院總理朱鎔基釋出國務院第268號令:為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進一步完善中國的貨幣制度,提高人民幣的防偽效能,現決定,自1999年10月1日起陸續發行第五套人民幣。”第五套人民幣增加了20元面額紙幣,取消了2元面額。

第五套人民幣從1999年10月1日流通至今,此後在2005年8月31日、2015年11月12日和2019年8月30日分別發行了第五套人民幣新版。

(二)2.0 人民幣的“數字化時代”

從1948年12月1日的第一套人民幣,到2019年8月30日的第五套人民幣新版,人民幣作為中國通行流通的法定貨幣已經歷經71年。

隨著計算機和網際網路技術的快速發展,人民幣已經逐步實現電子化,邁入2.0時代。流通在銀行等金融體系內的現金和存款早已通過電子化系統實現數字化,而支付寶、微信支付等第三方移動支付的大規模普及,讓流通中的現鈔比重逐漸降低。現在中國人出門,除了部分特殊場合外,幾乎不需要使用現鈔。移動支付已經改變了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帶來快速便捷的支付體驗。人們開始暢想未來的“無現金社會”,中國也成為最接近無現金社會的國家之一。

據央行釋出的資料統計,2018年全球銀行業金融機構共辦理非現金業務2203.12億筆,金額3768.67萬億元。銀行業金融機構共處理電子支付業務1751.92億筆,金額23539.70萬億,其中移動支付業務605.31億筆,達277.39萬億。

但中國的移動支付更多是商業驅動,是一種貨幣的電子化支付手段,而非真正意義上的數字“人民幣”。從貴金屬到紙幣替代貴金屬充當貨幣,再到未來的數字化貨幣,是經濟和科技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而隨著網路通訊技術日益發達、社會交易活動日益頻繁與活躍,加上民眾購物消費習慣的變化及對貨幣流通安全性的考慮,人們越來越趨向於使用電子銀行、電子支付而不願攜帶紙幣,因此,由央行提供比紙幣更快捷、低成本的數字化貨幣媒介工具,是順應時代發展之必需。

中國人民銀行近幾個月關於法定數字貨幣的連續發聲,讓數字化人民幣已經呼之欲出,人民幣3.0時代已經到來了。

(三)3.0 法定數字貨幣:DC/EP

中國人民銀行從2014年開始成立專門研究小組研究法定數字貨幣,至今已有五年。

如果說,2014年周小川提出進行法定數字貨幣研發是現在一切的開端,那2017年央行成立數字貨幣研究所則是這個故事的重要節點。過去的五年,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聯合數家商業銀行,從數字貨幣方案原型、數字票據等多維度研究央行數字貨幣的可行性。

2019年8月2日,央行召開2019年下半年工作電視會議,明確指出下半年要加快推進中國法定數字貨幣(DC/EP)的研發步伐,並及時跟蹤國內外虛擬貨幣發展趨勢。

8月10日,時任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的穆長春在第三屆中國金融四十人伊春論壇上表示,中國法定數字貨幣“現在可以說是呼之欲出了”,再一次將央行法定數字貨幣推到福斯視野之中。

隨後,關於法定數字貨幣的討論不斷升溫,據《福布斯》報道稱,包括阿里巴巴、騰訊、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和中國銀聯等7家機構已經成為首批獲得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的機構,並表示中國央行數字貨幣最快將於今年雙11期間推出。儘管隨後有接近央行的人士闢謠,但不難看出中國央行數字貨幣已經箭在弦上。

表: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研究進展

三、為什麼央行發行數字貨幣?

2019年6月18日,Facebook釋出了數字貨幣專案Libra白皮書,由此引發了世界各國央行的關注與討論。全球央行開始密集釋放研發數字貨幣的訊號,中國央行也不例外。

中國央行數字貨幣從2014年開始研究,到2018年已經趨於成熟,並在2019年8月份Libra引發全球央行熱議時 “呼之欲出”。

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英文簡稱為“DC/EP”,“DC”是“Digital Currency(數字貨幣)”的縮寫,“EP”是“Electronic Payment(電子支付)”的縮寫,主要功能就是作為電子支付手段。

電子支付已成為未來發展的大趨勢。美國信用卡支付極度發達但電子支付相對落後,而Libra等機構發行的以美元為主要錨定物的數字貨幣能在一定程度上幫助美國在電子支付領域實現突破。但中國現在以支付寶、微信支付領銜的移動支付已經全球領先,那中國央行為何仍如此重視數字貨幣?

首先要明確的是,中國央行即將發行的央行數字貨幣和Libra存在本質差別。中國央行數字貨幣是由中國央行發行的法定貨幣,是中央銀行的負債,由中央銀行進行信用擔保,具有無限法償性(即不能拒絕接受央行數字貨幣),是現有貨幣體系的有效補充。而Libra是由Facebook領銜的Libra協會準備發行的一種尚未得到監管許可的數字貨幣。雖然Libra的價值與一籃子貨幣掛鉤,但它仍在很大程度上會對現有貨幣體系造成衝擊,擠佔現有各國法定貨幣的使用空間。

其次,此次央行即將推出的數字貨幣重點替代M0而非M1和M2,簡單而言就是實現紙鈔數字化。中國當前貨幣體系中,基於商業銀行賬戶體系的M1和M2已經實現了電子化和數字化,所以短時間內沒必要使用另一種技術對其進行再一次的數字化改造。

另一方面,目前國內支援M1/M2流轉的銀行間支付清算體系在市場化的推動下不斷演進,支付效率和效能足以滿足當下經濟發展需要。用數字貨幣對M1/M2進行替代只會對現有系統造成巨大資源浪費而且不一定能提高支付效率。

再者,用數字貨幣替換M1/M2,可能由於與商業銀行賬戶體系的關聯本質,使央行數字貨幣的投放變得愈加複雜和不可預測,甚至會由於影響商業存款引發信用擴張和貨幣乘數效應,進而擾亂現有貨幣體系的正常執行。所以,央行短時間內不會也沒動力再次改造M1/M2。

那為什麼要替代M0?

首先,現在紙鈔、硬幣的印製、發行、貯藏等各環節成本相對數字貨幣都非常高,還需要不斷投入成本進行防偽技術研發。同時由於電子支付的發展,紙鈔和硬幣的便捷性不足,使用場景逐漸萎縮。

其次,M0由於交易匿名和偽造匿名,存在被用於洗錢、恐怖融資等風險。而隨著安全意識和資料保護意識的提升,普通使用者自身存在一定的匿名支付和匿名交易的需求,但現在的支付工具,無論是移動支付還是銀行卡支付都無法擺脫銀行賬戶體系,滿足不了匿名的需求,也就不能完全取代紙鈔支付。但從央行的角度來看,未來的數字貨幣要盡最大努力保護私人隱私和匿名支付需求,但是社會安全秩序同樣重要,在遇到違法犯罪問題時要保留必要的核查手段。

所以,央行數字貨幣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既要保持紙鈔的屬性和主要價值特徵,又能滿足便攜和匿名要求,同時還要在隱私保護和打擊違法犯罪行為之間尋找平衡。穆長春多次將央行數字貨幣定義為“具有價值特徵的數字支付工具”、“紙鈔的數字化替代”。

圖:中國近10年來M0的數量及增速情況

注:M0、M1、M2都是用來反映貨幣供應量的重要指標。M0是流通於銀行體系之外的現金,每個人在銀行的存取款都會影響市場上M0的增減;M1是狹義貨幣,“M1=M0+企業在銀行的活期存款”;M2是廣義貨幣,“M2=M1+準貨幣”,這裡的準貨幣包括定期存款、居民儲蓄存款、其他存款、證券公司客戶保證金、住房公積金中心存款、非存款類金融機構在存款類金融機構的存款等。

四、如何發行央行數字貨幣?

紙鈔如何投放?央行印刷出紙鈔之後,由商業銀行給央行繳納貨幣發行基金,然後將紙鈔運到經營網點,向公眾進行投放。央行數字貨幣的投放模式與紙鈔類似,並將其稱之為“雙層運營體系”。所謂的雙層運營體系,上層是央行對商業銀行,下層是商業銀行對公眾。央行按照100%準備金制將央行數字貨幣兌換給商業銀行,再由商業銀行或商業機構將數字貨幣兌換給公眾。

採用雙層運營體系,是要充分利用現有資源,調動和發揮商業銀行的資源與力量。發行數字貨幣實際上是一個繁雜的過程。中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經濟結構複雜,各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資源稟賦、和人口素質都不盡相同,所以在央行數字貨幣設計、發行和流通的各個環節都要充分考慮到未來局面的多樣性和複雜性。

如果採用單層投放體系,即由央行直接向公眾發行和承兌數字貨幣,將會讓央行獨立面對全國公眾,會對央行的人才、資源和運營工作等方面都帶來巨大挑戰。另外,央行雖然主導開放運營了諸如大額支付系統、零售支付系統、超級網銀、銀聯、網聯等系統,但這些系統主要為銀行等金融機構服務,並未直接面對過公眾。所以央行雖然在技術上有足夠積累,但在服務使用者方面卻沒有商業銀行的經驗豐富。

更重要的是,商業銀行等機構已經發展出了比較成熟的IT技術設施和服務體系,在金融科技的運用和相關人才儲備等方面已經積累了一定的經驗,雙層運營體系可以充分發揮商業銀行等機構在資源、人才和技術等方面的優勢,同時避免了另起爐灶的巨大浪費。

相較單層投放體系,雙層運營體系可以適應中國複雜的金融貨幣執行狀況,由各商業銀行基於業務發展狀況,調整數字貨幣運營過程中不適應和不完善的地方;能保障現有貨幣體系中債務債權關係的純粹性,央行數字貨幣發行將被記為中國人民銀行的負債,不會對現有銀行貨幣體系帶來重大沖擊;可以將風險最小化,一旦個別商業銀行在運營過程中出現問題,可以進行必要的隔離,把風險控制在最小範圍;便於開展市場競爭,讓各商業銀行在央行預設的軌道上進行充分競爭,並形成最終的央行數字貨幣機制和體系。

雙層運營體系還能避免金融脫媒。如果採用單層投放,央行在某種程度上就會成為商業銀行的潛在競爭者。因為公眾一旦兌換數字貨幣,就會將商業銀行原有的存款轉移到央行,進而會導致商業銀行的融資成本升高,諸多實體經濟也會因此受到衝擊。

基於以上種種,中國央行數字貨幣選擇雙層運營體系。

管理方式上,無論是從保證央行在央行數字貨幣投放過程中的絕對中心地位,強化央行數字貨幣是中央銀行對社會公眾負債的角度,還是強化央行的巨集觀審慎和貨幣調控職能,或者保持原有的貨幣政策傳導方式,均需堅持央行數字貨幣的中心化管理模式。這點與比特幣等加密貨幣存在明顯差異。

在技術的選擇上,央行不預設技術路線,所以也就不會強制採用區塊鏈技術。按照目前的設計,由於央行數字貨幣將主要應用於小額零售高頻場景,所以最為關鍵的就是滿足高併發需求。根據央行官員透露的訊息,定位於M0替代的央行數字貨幣交易系統的效能至少在30萬筆/秒以上的水平。這種效能要求,當前的區塊鏈系統很少能夠達到。當然,這也不意味著區塊鏈技術就無法運用於央行數字貨幣系統。

因為目前央行層面屬於技術中性,這就意味著央行不會干預商業銀行和商業機構的技術選擇。無論下層選用區塊鏈分散式賬本技術,還是傳統賬戶體系,央行都能接受並適應。指定運營機構可以採取不同的技術路線做相關研發,誰的路線好,誰最終會被老百姓接受、被市場接受,誰就最終會跑贏比賽,是一個“市場競爭選優的過程”。

總而言之,雙層投放模式能有效保障現有貨幣體系中債權債務關係的純粹性,中心化管理模式捍衛了央行在貨幣流通中的權威地位,為數字貨幣提供了無差別的信用擔保,為其流通提供了基礎支撐,同時能夠通過央行背書的信用優勢抑制私有數字貨幣的市場流通,從而鞏固中國貨幣主權。不預設技術路線則使商業銀行的選擇多樣化,尊重市場選擇並最終迴歸到以客戶為中心的競爭中。

五、如何使用央行數字貨幣?

央行數字貨幣實現賬戶鬆耦合,即央行數字貨幣可以脫離傳統銀行賬戶實現價值轉移,使交易環節對賬戶的依賴程度大幅降低。所以對使用者和企業來說,如果只是日常使用央行數字貨幣進行小額支付,完全無需跑到商業銀行或者商業機構去,只要下載一個央行數字錢包App,完成註冊就能使用央行數字貨幣進行轉賬。除了將數字錢包裡央行數字貨幣取出或者向數字錢包裡充值之外,使用者與使用者之間的相互轉賬無需繫結賬戶。

但為了避免出現擠兌,央行數字貨幣會像現金一樣,設定一定的摩擦。也就是說,商業銀行會在兌換數字貨幣方面設定一定門檻,小額兌換可以直接通過數字錢包進行,但大額的可能就需要提前與銀行預約。

同樣,出於反洗錢考慮,對於儲存央行數字貨幣的錢包會進行分級KYC和相應限額。如果使用者僅通過手機號碼註冊數字錢包,照樣可以使用,但可能只能滿足日常小額支付需求;但如果進一步上傳身份證或銀行卡等資訊,將獲得更高級別的錢包額度。

首先,央行數字貨幣比支付寶和微信支付更加安全。央行數字貨幣由央行發行並進行信用擔保,充當最後貸款人角色。除了央行之外,理論上商業銀行都有可能出現破產,所以央行建立了存款保險制度避免這種情況。但支付寶和微信支付沒有使用央行貨幣,而是使用商業銀行存款貨幣進行結算,但卻沒有存款保險。

也就是說,萬一支付寶和微信破產,中央銀行不會充當最後貸款人角色,使用者只能被動參與它們的破產清算,這就可能導致使用者出現重大財產損失。比如之前你有100塊錢,但破產清算後只能還你1塊錢,你也只能接受。這種可能性極小,但也不能完全排除。

另外,央行數字貨幣比支付寶和微信支付的使用場景更廣泛,並能在一些極端場景發揮作用。現在支付寶和微信支付的普及率很高,但仍存在一定支付壁壘:某些能使用支付寶的地方不能使用微信,能用微信的地方不能使用支付寶。但央行數字貨幣將不存在這種問題。因為央行數字貨幣由中央銀行發行,具有強制力。只要國內能使用電子支付的場景,都不能拒絕接收央行數字貨幣,就如同任何場所都不能拒絕接收人民幣紙鈔一樣。

央行數字貨幣還能實現“雙離線支付”,即在收支雙方都離線的情況下仍能進行支付。在央行數字貨幣出現之前,只有紙鈔能夠完成雙離線支付,即便是發達的電子支付也所無法做到。想象一下,未來只要兩個人都安裝了央行數字貨幣的數字錢包,不需要網路,也不需要訊號,只要手機有電,兩個手機相互碰一碰就能實現實時轉賬。

雙離線支付意味著央行數字貨幣能在一些極端情況下完成交易,比如由於地震等自然災害導致的通訊中斷,或在地下超市購物而出現沒有訊號網路完成電子支付的情況等。

那央行數字貨幣會對支付寶和微信支付產生影響嗎?央行官員的回答是:不會。因為支付寶和微信支付同樣可以接入央行數字貨幣。這對支付寶和微信來說,意味支付工具發生了變化,從此前使用商業銀行存款貨幣進行支付變成了使用央行的存款貨幣,也就是數字化人民幣進行支付。但這不僅不會改變支付寶和微信的支付渠道和場景,反而增加了其支付安全性和功能。當然,這些變化會對相關企業的商業模式造成一定影響,但對使用者而言,在使用支付寶和微信支付時不會有明顯的改變感知,只是支付工具的可選項會更多,使用者體驗也隨之更佳。

六、中國法定數字貨幣的技術準備

(一)央行法定數字貨幣專利申請概況

通過梳理與法定數字貨幣相關的專利資訊,截至2019年9月,我們找到了央行4家機構申請的共84條專利。

這4家機構分別為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52項專利資訊)、中國人民銀行印製科學技術研究所(22項專利資訊)、中鈔信用卡產業發展有限公司杭州區塊鏈技術研究院(6項專利資訊)以及中鈔信用卡產業發展有限公司北京智慧卡技術研究院(4項專利資訊)。

圖:中國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發力量

4家機構中,中國人民銀行印製科學技術研究所最早於2016年3月25日申請了22項與法定數字貨幣相關的專利;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的專利申請集中於三個時間點:2017年6月26日提交了35項相關專利申請、2017年12月28日提交了13項相關專利申請、2018年3月26日提交了4項相關專利申請;中鈔信用卡產業發展有限公司下屬的兩家分公司從2016年6月4日至2018年8月7日陸續有共10項相關專利申請。從專利申請時間可以看出,中國央行在法定數字貨幣領域的研發工作進行了有前瞻性的佈局且研發時間跨度較長,為中國法定數字貨幣的發行做了充分準備工作。

圖:央行法定數字貨幣專利申請時間分佈

(二)央行法定數字貨幣的頂層設計

根據印製科學技術研究所的專利資訊,數字貨幣系統包括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系統、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以及認證系統,其中,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系統用於產生和發行數字貨幣以及對數字貨幣進行權屬登記;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用於針對數字貨幣執行銀行功能;認證系統用於對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系統和數字貨幣的使用者所使用的終端裝置之間的互動提供認證,以及對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系統和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之間的互動提供認證。

數字貨幣研究所對央行法定數字貨幣的頂層設計主要涉及法定數字貨幣的發行、流通和管理等環節。

1、法定數字貨幣的發行

根據專利資訊,法定數字貨幣的發行方法包括:接收申請方傳送的數字貨幣發行請求;對數字貨幣發行請求進行業務核查,在核查通過的情況下,向會記核算資料集中系統傳送扣減存款準備金的請求;在接收到會記核算資料集中系統傳送的扣款成功應答的情況下,生產數字貨幣;將數字貨幣傳送至申請方。

2、法定數字貨幣的流通

據數字貨幣研究所的專利設計,其法定數字貨幣的流通方法既能滿足實際貨幣流通的要求,也能提高數字貨幣流通的處理效率。其方法具體為:付款端依據付款金額和預定義的匹配策略從付款端的數字貨幣保管箱中選擇數字貨幣字串,然後組成支付來源數字貨幣字串集,再將該支付來源數字貨幣字串集傳送給管理端,數字貨幣字串具有:金額欄位和所有者標識欄位,付款端的數字貨幣保管箱中存放有一個或多個所有者標識為付款端的數字貨幣字串;管理端將支付來源數字貨幣字串集中的數字貨幣字串登記為作廢狀態,然後根據付款金額生成支付去向數字貨幣字串,以及將支付去向數字貨幣字串傳送給收款端,支付去向數字貨幣字串的金額為付款金額,所有者標識為收款端。

數字貨幣研究所也為法定數字貨幣設計了一種定向流通和使用的方法,通過設定用途規則,只有經過驗證滿足用途規則的數字貨幣轉移才會發生。具體的實施步驟包括:數字貨幣系統儲存預定義的用途規則;在收到來自付款方的數字貨幣和付款指令後,啟用對用途規則的監控,將數字貨幣變更為所有者標識為付款指令指定的用款方的帶有用途規則或受用途規則控制的數字貨幣,將該數字貨幣傳送至用款方;在收到用款方發來的包括付款用途和收款方資訊的付款請求以及帶有用途規則或受用途規則控制的數字貨幣後,確認付款用途滿足用途規則,將數字貨幣變更為所有者標識為收款方資訊指定的收款方的不帶用途規則且不受用途規則控制的數字貨幣,將該數字貨幣傳送至收款方。

3、法定數字貨幣的管理

數字貨幣研究所的專利介紹了四種基於一定條件觸發的管理方法和系統:基於經濟狀態條件、基於貸款利率條件、基於流向主體條件和基於時點條件。

基於經濟狀態條件觸發的數字貨幣管理方法和系統能夠根據回收時點的經濟資訊逆週期調整金融機構對數字貨幣發行單位的資金歸還利率,從而減少金融機構風險特徵及其貸款行為的順週期性,避免“流動性陷阱”,實現經濟的逆週期調控。其具體實施方式包括:在回收數字貨幣時,獲取回收時點的經濟資訊;當經濟資訊滿足預設的經濟狀態條件時,基於經濟資訊調整數字貨幣的歸還利率;依據調整後的歸還利率回收數字貨幣。

基於貸款利率條件觸發的數字貨幣管理方法和系統能夠使基準利率實時有效傳導至貸款利率。其具體實施方式包括:向金融機構發行數字貨幣,並將數字貨幣的狀態資訊設定為未生效狀態;接收金融機構傳送的數字貨幣生效請求,獲取生效請求對應的貸款利率;當貸款利率符合預設的貸款利率條件時,將數字貨幣的狀態資訊設定為生效狀態。

基於流向主體條件觸發的數字貨幣管理方法和系統能夠精準定性數字貨幣投放,實施結構性貨幣政策,減少貨幣空轉,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其具體實施方式包括:向金融機構發行數字貨幣,並將數字貨幣的狀態資訊設定為未生效狀態;接收金融機構傳送的數字貨幣生效請求,獲取生效請求對應的流向主體;當流向主體符合預設的流向主體條件時,將數字貨幣的狀態資訊設定為生效狀態。

基於時點條件觸發的數字貨幣管理方法和系統能夠有效解決現有貨幣政策操作的當下性問題,使貨幣生效的時點不侷限於貨幣發行的當下,而是延展到未來符合政策目標的某一時點,避免貨幣空轉,減少貨幣政策傳導時滯。其具體實施方式包括:向金融機構發行數字貨幣,並將數字貨幣的狀態資訊設定為未生效狀態;接收金融機構傳送的數字貨幣生效請求,獲取生效請求對應的時點資訊;當時點資訊滿足預設的時點條件時,將數字貨幣的狀態資訊設定為生效狀態。

根據數字貨幣研究所的專利設計,數字貨幣的管理還包括對數字貨幣的追蹤,其數字貨幣追蹤方法和系統能夠解決資金付款方跨主體、層層追蹤資金流向的問題,並且支援貨幣流向的定製追蹤,在發起方管理範圍內進行資金流向追蹤,從而保護使用者隱私。其具體實施方式包括:接收來源幣所有者的追蹤請求;根據追蹤請求向交易過程中產生的去向幣中設定追蹤,並儲存去向幣;在接收到來源幣所有者的查詢請求的情況下,向來源幣所有者返回反映來源幣後續交易過程的追蹤鏈條。

4、法定數字貨幣的回籠

根據數字貨幣研究所的設計,其數字貨幣的回籠方法和系統可以優化升級法定貨幣發行流通體系,提高貨幣回籠的安全性、時效性,降低貨幣回籠中耗費的成本。

數字貨幣的回籠方法包括:接收申請方傳送的數字貨幣回籠請求;數字貨幣回籠請求包括:待回籠的數字貨幣;對數字貨幣回籠請求進行業務核查,在核查通過的情況下,向會記核算資料集中系統傳送增加存款準備金請求;在接收到會記核算資料集中系統傳送的增加存款準備金成功應答的情況下,將數字貨幣回籠應答傳送至申請方。

5、法定數字貨幣用於投融資

法定數字貨幣是否可以用於投融資?數字貨幣研究所的專利給出了一種將數字貨幣用於投融資的方法,實現利用數字貨幣為平臺提供投融資資金劃撥的支付結算途徑。具體方法包括:投資人錢包應用裝置接收智慧合約;投資人錢包應用裝置在接到投資人提供的包含投資金額的確認指令後,向智慧合約中新增投資確認資訊,該資訊包括投資金額、投資人數字簽名和投資人個人資訊;投資平臺對智慧合約內的投資確認資訊驗證通過後,標記智慧合約生效。投資人錢包應用裝置根據已生效的智慧合約,向籌資人銀行錢包賬戶支付數字貨幣。

6、法定數字貨幣用於銀行間結算

銀行間的貨幣清結算十分重要,數字貨幣研究所提供了一種銀行間數字貨幣的結算方法和系統,將銀行間傳統結算方式與數字貨幣的結算方式進行融合,提高銀行結算選擇的靈活性。

其具體方法包括:發起銀行系統將數字貨幣付款給接收銀行的報文傳送給數字貨幣系統;數字貨幣系統根據支付報文執行預設專案的操作,並將操作成功的結果返回給發起銀行系統和清算銀行系統,以及將清算報文傳送給清算銀行系統;清算銀行系統在接收到操作成功的結果後,根據接收到的清算報文,在清算報文中的接收銀行在該清算銀行的同業賬戶存款餘額中增加與接收到的數字貨幣金額相等的額度,以及將表徵清算成功的結果傳送給接收銀行系統和數字貨幣系統;數字貨幣系統將接收到的表徵清算成功的結果返回給發起銀行系統。

(三)央行法定數字貨幣錢包/晶片卡

1、數字貨幣錢包

在數字貨幣研究所提交的52項與數字貨幣相關的專利中,涉及數字貨幣錢包相關應用的專利數量達21項,可見數字貨幣研究所十分重視數字貨幣錢包的研發。

a. 數字貨幣錢包的申請與開通

根據數字貨幣研究所的專利資訊,數字貨幣錢包的申請與開通可以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由賬戶行數字貨幣系統建立的數字貨幣錢包,使用者可以通過銀行賬戶申請開通數字貨幣錢包,在開通過程中由使用者指定銀行賬戶與數字貨幣錢包的繫結關係,開通成功後該銀行賬戶會與數字貨幣錢包進行繫結,使用者通過銀行賬戶即可訪問數字貨幣錢包。

另一種是由錢包服務商建立的數字貨幣錢包,具體實施方式包括:數字貨幣錢包終端生成金鑰對,並將金鑰對中的公鑰傳送給錢包服務商;錢包服務商根據接收的公鑰生成錢包標識,並將公鑰和錢包標識傳送給數字貨幣發行登記機構;數字貨幣發行登記機構根據公鑰和錢包標識生成數字證書,並將數字證書傳送給錢包服務商;錢包服務商將數字證書、錢包標識和錢包合約程式碼地址傳送至數字貨幣錢包終端,並且根據數字貨幣錢包終端返回的開通請求,建立數字貨幣錢包,同時向數字貨幣發行登記機構傳送註冊請求;數字貨幣發行登記機構根據接收的註冊請求對錢包標識、錢包證書進行登記註冊。

b. 數字貨幣錢包的登入與同步

數字貨幣系統支援使用者登入數字貨幣錢包的具體實施步驟為:響應使用者的登入請求,獲取並驗證使用者的認證資訊;認證資訊驗證通過後,獲取並驗證待登入的數字貨幣錢包的合約包;合約包驗證通過後,向用戶展示數字貨幣錢包的功能介面。

而如果使用者屬於首次登入數字貨幣錢包或者錢包相關資訊有變化,則需要做資訊和資料的同步,具體實施方法為:獲取並驗證使用者的認證資訊;驗證通過後,向用戶展示待登入的數字貨幣錢包的可識別資訊;對使用者從可識別資訊中選擇的資訊項進行簽名得到同步指令;同步指令驗證通過後獲取與同步指令對應的待登入的數字貨幣錢包的有效數字貨幣資訊和關聯賬戶資訊。

以上數字貨幣錢包登入與同步的實施方法圖示如下:

c. 數字貨幣錢包與銀行錢包的繫結與解繫結

數字貨幣錢包與銀行錢包繫結後,能夠通過數字貨幣錢包來訪問銀行錢包,具體來講,賬戶行使用者訪問系統接收使用者提供的錢包繫結請求;根據錢包繫結請求生成銀行錢包查詢請求然後傳送給賬戶行應用系統;賬戶行應用系統將銀行錢包查詢請求傳送給賬戶行數字貨幣系統,賬戶行數字貨幣系統根據實名認證資訊進行查詢,然後將銀行錢包資訊返回給賬戶行應用系統;賬戶行應用系統將銀行錢包資訊返回給賬戶行使用者訪問系統,賬戶行使用者訪問系統返回給使用者,然後將使用者發來的繫結確認資訊傳送給賬戶行錢包訪問認證系統;賬戶行錢包訪問認證系統執行應用錢包與銀行錢包的繫結操作。

當用戶需要解除數字貨幣錢包與銀行錢包之間的繫結關係時,賬戶行接收使用者提交的錢包解繫結請求,然後向用戶傳送銀行賬戶訪問認證入口請求;接收使用者提交的銀行賬戶訪問認證要素,並根據銀行賬戶訪問認證要素對使用者進行身份認證;在使用者身份認證通過的情況下,解除使用者的數字貨幣應用錢包和銀行錢包的繫結關係。

d. 與數字貨幣錢包相關的查詢操作

能夠接收使用者發起的與數字貨幣錢包相關的查詢操作的主體有兩種,一種是使用者的賬戶行,另一種是數字貨幣錢包終端。

在第一種情況下,使用者的查詢目的是通過自己在賬戶行的銀行賬戶查詢繫結的數字貨幣錢包,具體的實施方式為:賬戶行使用者訪問系統將使用者的數字貨幣錢包查詢請求資訊傳送至賬戶行錢包訪問認證系統以對使用者身份進行認證;賬戶行使用者訪問系統在認證通過時傳送數字貨幣錢包查詢請求資訊至賬戶行應用系統;賬戶行應用系統對數字簽名進行驗證,驗證通過後生成錢包查詢資訊併發送至賬戶行數字貨幣系統;賬戶行數字貨幣系統根據錢包查詢資訊進行查詢以得出錢包查詢結果資訊。

在第二種情況下,使用者的查詢操作可以得到關聯賬戶、交易詳情、數字貨幣明細列表等資訊。

e. 基於錢包的數字貨幣支付、儲存與轉移

數字貨幣研究所的相關專利顯示,基於錢包的數字貨幣移動主要包括使用者的支付、存幣和轉幣幾種行為。

在支付的情境下,賬戶行數字貨幣系統在接收數字貨幣錢包的支付請求後獲取使用者輸入的數字貨幣錢包的CA證書數字簽名,以生成數字貨幣轉移請求。接著賬戶行數字貨幣系統將數字貨幣轉移請求傳送至數字貨幣發鈔行並接收帶有發鈔行數字簽名的支付成功結果。

使用者可以在需要的時候將數字貨幣存入數字貨幣錢包,具體實施方法為:錢包終端將存幣指令傳送給數字貨幣錢包,數字貨幣錢包為存幣指令新增數字貨幣保管箱標識生成存幣轉移請求,將該請求傳送給數字貨幣發行登記端;數字貨幣發行登記端將來源幣串列表作廢,生成存入去向幣串列表,將轉移結果資訊傳送給數字貨幣錢包;數字貨幣錢包將去向幣串列表存入並對使用者的賬戶入賬,生成存幣結果資訊傳送給數字貨幣錢包終端;數字貨幣錢包終端展示存幣結果。

使用者之間也可以相互轉幣,具體實施方法為:根據接收方的收款地址資訊生成轉幣請求;根據轉幣請求生成轉幣指令;以及根據轉幣指令向接收方錢包執行轉幣操作。

f. 數字貨幣錢包狀態的變更:升級、更換金鑰和登出

數字貨幣錢包狀態的變更主要涉及三個方面,即數字貨幣錢包的升級、更換金鑰和登出操作。

數字貨幣錢包終端在接收到使用者的升級請求的情況下,將升級請求傳送給錢包服務商,由錢包服務商對升級請求進行驗證,並在對升級請求驗證通過的情況下,向數字貨幣錢包終端返回升級安裝資訊;數字貨幣錢包終端在使用者確認升級安裝資訊之後,將升級開通指令傳送給錢包服務商,通過錢包服務商完成對錢包的升級。

當用戶需要更換數字貨幣錢包的金鑰時,數字貨幣錢包終端首先接收執行更換金鑰的操作請求,將當前簽名合約退出。然後生成新的錢包金鑰對,傳送新生成的錢包公鑰和進行簽名了的更換金鑰請求。接下來數字貨幣錢包終端會接收錢包傳送的新的待確認更換金鑰指令,使用舊的錢包私鑰對新的待確認更換金鑰指令進行簽名併發送。最後接收到錢包傳送的更換金鑰指令成功通知,更新錢包簽名合約包資訊和新合約包繫結的新的錢包金鑰。

如果使用者不希望再使用某個數字貨幣錢包可以選擇將其登出,具體實施方法為:賬戶行使用者訪問系統呼叫賬戶行錢包訪問認證系統對使用者進行身份認證,身份認證通過後接收帶有使用者數字簽名的登出請求資訊併發送至賬戶行數字貨幣系統;賬戶行數字貨幣系統驗證使用者數字簽名,驗證通過後確認可以登出數字貨幣錢包,然後將帶有賬戶行數字簽名和登出錢包數字簽名的登出登記請求資訊傳送至發鈔行數字貨幣系統;發鈔行數字貨幣系統驗證賬戶行數字簽名和登出錢包數字簽名,驗證通過後對數字貨幣錢包進行登出登記,再返回帶有發鈔行數字簽名的登出登記成功資訊;賬戶行數字貨幣系統接收到登出登記成功資訊後登出數字貨幣錢包。

2、數字貨幣晶片卡

在印製科學技術研究所申請的22項專利中,有13項專利提到了一種數字貨幣晶片卡的應用。使用數字貨幣晶片卡同樣可以完成取現、支付和儲存等與數字貨幣相關的基本操作,並且各個基本操作的流程與前述三大類操作基本一致,我們可以將這種數字貨幣晶片卡認為是專門用於數字貨幣交易且需要與終端裝置配合(繫結)使用的一種媒介。從印製科學技術研究所的專利資訊中我們還得知這種數字貨幣晶片卡還有一種可視版本,零壹智庫經研究後認為這種可視數字貨幣晶片卡應該與廣泛應用於加密貨幣的冷錢包相類似,支援近場通訊和顯示數字貨幣相關資訊。

(四)央行法定數字貨幣的使用

1、現金與數字貨幣之間的相互兌換

a. 現金兌換成數字貨幣

當用戶需要將手中的現金兌換成法定數字貨幣時,商業銀行網點系統會將現金兌換數字貨幣的第一請求傳送給商業銀行的數字貨幣系統,商業銀行的數字貨幣系統根據第一請求所指定的金額從商業銀行的賬戶中提取數字貨幣,然後向中央銀行的數字貨幣系統傳送第二請求,申請對提取的數字貨幣進行屬主變更。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系統接收到第二請求後根據第二請求執行預設專案的操作(包括屬主變更),並將操作成功的指示返回給商業銀行的數字貨幣系統。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接收操作成功的指示後,將所提取的數字貨幣傳送給使用者終端。

使用現金兌換數字貨幣的整個流程也適用於數字貨幣提取操作,在這種情況下使用者的需求就變為簡單的提取數字貨幣到使用者終端。

b. 數字貨幣兌換成現金

當用戶需要將數字貨幣兌換成現金時,使用者終端裝置根據外部操作輸入的兌現金額資訊在數字貨幣錢包內選取等值的數字貨幣。接下來使用者終端裝置將數字貨幣通過商業銀行的數字貨幣系統傳送給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系統;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系統生成一次性提款程式碼後傳送給使用者終端裝置並將數字貨幣的屬主資訊由使用者更改為中央銀行;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將使用者提供的一次性提款程式碼再發送給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系統;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系統確認一次性提款程式碼有效後在商業銀行賬戶中增加兌現金額,並向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反饋;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根據反饋資訊向商業銀行網點系統發出供款指令,銀行的網點得到供款指令後向使用者提供現金,整個數字貨幣兌換為現金的過程結束。

2、 使用數字貨幣進行支付

a. 終端裝置之間的支付

線下支付場景經常會涉及終端裝置之間的互動,整個支付的流程為:付款方終端裝置接收外部操作輸入的付款金額、收款方標識以及取款識別碼;付款方終端裝置在付款方數字貨幣錢包內選取總金額等於付款金額的數字貨幣;付款方終端裝置將數字貨幣和取款識別碼以近場通訊方式傳送給收款方標識所對應的收款方終端裝置;收款方終端裝置將數字貨幣和取款識別碼通過網路傳送給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將包括數字貨幣和取款識別碼通過網路傳送給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系統;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系統將數字貨幣的屬主資訊由付款方更改為收款方並且備註取款識別碼。

b. 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撮合下的數字貨幣支付

當支付的場景不支援終端裝置之間直接接觸時(如線上支付場景)就需要商業銀行的數字貨幣系統在中間做撮合。整個支付的過程在這種情況下表現為:第一使用者終端根據接收的付款指令,從數字貨幣錢包提取與付款指令所指定的金額相等的數字貨幣,並生成第一請求傳送給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其中,第一請求包括第二使用者終端標識和數字貨幣;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在接收到第一請求後,生成第二請求然後傳送給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系統;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系統根據第二請求執行預設專案的操作並將操作成功的指示返回給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預設專案的操作中包含對數字貨幣進行屬主變更的操作;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將數字貨幣傳送給第二使用者終端。

3、數字貨幣在銀行的儲存

使用者可以在不需要使用數字貨幣的時候將其儲存在使用者的數字貨幣存款賬戶中,將數字貨幣存入存款賬戶的整個過程為:終端裝置接收外部操作輸入的存款金額和存款賬戶;終端裝置在數字貨幣錢包內選取總金額等於存款金額的數字貨幣;終端裝置將數字貨幣和存款賬戶傳送給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將數字貨幣和存款賬戶傳送給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系統;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系統將數字貨幣的屬主資訊由使用者更改為商業銀行,以及向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反饋交易成功資訊;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根據交易成功資訊對存款賬戶增加存款金額的記賬,並且向終端裝置發出存款成功通知。

(五)央行法定數字貨幣與區塊鏈技術

中鈔信用卡產業發展有限公司下屬兩家分公司提交的10項專利中有6項專利提到了“區塊鏈”,因此可以說該公司更多的專利體現了區塊鏈技術在法定數字貨幣設計中的應用。區塊鏈技術被用於數字貨幣錢包地址的管理、交易資訊的監管以及數字票據的交易監管。

1、 區塊鏈用於數字貨幣錢包地址的管理

根據專利資訊,通過智慧合約對交易方基於錢包地址發起的交易請求進行驗證之後,若確定驗證通過,則對錢包地址進行更新並儲存至智慧合約,這樣後續交易可以基於新的錢包地址來進行下一輪交易,由於對原錢包地址進行更新之後,使原錢包地址與交易方的真實身份資訊之間的繫結關係被強制切斷,因此即便外界追蹤到了原錢包地址,也無法通過該原錢包地址檢視到與交易方的真實身份資訊對應的隱私,有效地保護了使用者的隱私。

2、區塊鏈用於交易資訊監管

交易資訊通過區塊鏈進行監管的方法包括:從區塊鏈中獲取數字貨幣交易資訊,數字貨幣交易資訊包括監管使用者資訊、第一參與使用者資訊及加密資料;根據第一參與使用者的初始化公鑰及監管使用者的初始化私鑰,利用共享金鑰演算法生成第一參與使用者的第一共享私鑰;利用第一共享私鑰解密加密資料,得到監管使用者與第一參與使用者的數字貨幣交易資訊明文;可以實現交易資訊對區塊鏈上無關第三方保密。

3、基於區塊鏈和數字貨幣的數字票據交易

專利資訊顯示,基於區塊鏈和數字貨幣的數字票據交易方法包括:首先由區塊連結收輸入的數字票據交易申請,其中,數字票據交易申請包括出票登記申請、提示承兌申請、提示收票申請、背書轉讓申請、貼現申請、轉貼現申請。接著區塊鏈會執行數字票據交易申請對應的操作。該方法能夠在區塊鏈的基礎上實現票據業務,同時使用數字貨幣進行票據交易。

七、全球各國央行數字貨幣圖譜

2019年1月,國際清算銀行釋出了一項關於數字貨幣研究現狀的調查報告,報告涵蓋了全球63家央行對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態度、研究原因和研究進展。

調查顯示, 當前大多數央行都在研究數字貨幣,其中大部分在進行概念性研究工作,包括與他國中央銀行的跨國合作。不過,儘管大部分國家央行都在對數字貨幣進行研究,但對央行數字貨幣的發行卻基本上保持謹慎觀望態度,只有少數中央銀行正在進入試點階段,甚至有更少的國家認為短期或中期內有可能發行數字貨幣。

而據零壹智庫對29個國家央行對數字貨幣的態度及現狀的最新統計,有6家央行已發行數字貨幣,8家計劃推出,9家處於研究中,2家暫不考慮,3家明確反對央行數字貨幣。

就央行數字貨幣的總體目標而言,目前主要圍繞現金問題,要麼是為了應對無現金化,要麼是為了阻止現金的使用,從而支援電子創新和數字支付。但就實際情況來看,各國央行研究探索數字貨幣的直接動機存在一定差異,大致有以下四類:

一、抵制美國經濟制裁,維護國內經濟平穩。這類國家以委內瑞拉為代表,由於受到以美國為首的經濟制裁打擊,使得國家深陷經濟危機,傳統貨幣體系面臨崩潰,通貨膨脹嚴重,幾乎與世隔絕,無法通過傳統金融手段從外界獲得援助。為了打破封鎖,這類國家寄希望於諸如數字貨幣這類無國界的價值儲備工具,將其視為最後一根“救命稻草”。

二、減少對美元的依賴。這類國家多以美元作為政府貨幣,在國內經濟方面受制於美元,以馬紹爾群島為代表。此外,對於那些由於參與國際貿易而不得不依賴美元的國家來說,引入一種由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也可能有助於減少對美元的依賴,進而可能意味著這些國家擁有更多的經濟主權。

三、追求金融科技發展,改善現有體系。這類國家包括中國、俄羅斯、新加坡、以色列、迪拜、愛沙尼亞等。比如新加坡則希望通過數字貨幣來促進跨境支付;以色列則是為了針對國內的黑市及漏稅現象。這類國家經濟基本上都比較穩定,但為了追求金融科技的發展,把握未來經濟發展的主動權和補充或改善現有貨幣體系而選擇加入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究探索中。

四、維護現有貨幣體系穩定。這類國家以挪威、瑞典為代表。這些國家貨幣體系現階段由於某些外在因素而遭受到威脅或衝擊,希望通過法定數字貨幣來穩定國內現有貨幣體系,將其作為法幣的補充,確保央行對國內貨幣的控制權。

雖然各國央行發展法定數字貨幣的動機各不相同,但對法定數字貨幣卻也有諸多共識:

首先,以比特幣為代表的非法定數字貨幣以去中心化為主要特徵,但法定數字貨幣卻需要明確的中心化組織。這類中心化的數字貨幣以國家信用作為擔保,相比用純技術作為信用擔保的比特幣等數字貨幣,能得到法律上的保障。

其次,區別於非法定數字貨幣存在價格波動巨大、屬性難以定義等諸多問題,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價格相對平穩,可以方便的與法幣兌換,是法幣的數字形式,不存在流通和監管方面的障礙。

另外,法定數字貨幣可以採用分散式記賬方式也可以採用傳統銀行賬戶體系。採用分散式賬本的優勢在於能擁有公開透明、不可篡改等特性,便於降低發行成本與加強監管,打擊違法犯罪。但區塊鏈技術並非唯一選項。

除了上述對央行數字貨幣積極探索和研究的國家外,全球只有極少數央行反對數字貨幣的嘗試。反對的主要理由是擔心數字貨幣會破壞金融體系的穩定,如南韓擔心央行數字貨幣會破壞經濟穩定,澳洲和紐西蘭認為加密貨幣仍存在結構性缺陷,比特幣系統在可擴充套件性和治理方面遠落後於Visa等傳統支付方式。

就經濟體量來看,目前主要經濟體大多處於觀望和調研的狀態,只有新加坡、中國、泰國等少部分國家明確表態即將推出央行數字貨幣,但仍沒有給出具體的推出時間。美聯儲曾多次表示沒有計劃推出加密貨幣。加拿大、新加坡、巴西等國家正在開發一種基於分散式賬本的國家銀行清算體系。此外,有少部分小型經濟體,如東加勒比央行、巴哈馬和瑞典等國計劃於2020-2021完成深度技術測試和試點計劃的施行,正式推出央行數字貨幣。

而多數小型發展中國家雖然在研究數字貨幣的相關技術,但也保持謹慎觀望態度,他們在等待美聯儲、歐洲央行等採取行動,認為央行數字貨幣的發行和使用還是一個遙遠的目標。但同時,目前已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有6個國家,包括厄瓜多、突尼西亞、塞內加爾、馬紹爾群島、烏拉圭以及委內瑞拉,均是小國。它們希望通過數字貨幣解決其國內複雜的經濟政治問題,搭上數字貨幣的快車以改善國內困境。

表:各國對法定數字貨幣的態度及進展

附錄:6個已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國家

1、第一個失敗的法定數字貨幣

厄瓜多是採用法定數字貨幣(Central Bankissued Digital Currency, 簡稱CBDC)的最早的國家之一。厄瓜多早在2014年12月就宣佈了自己的電子貨幣(Dinero Electronico,,簡稱為DE)。DE於2015年2月正式執行,以琥珀蜜蠟為價值載體。

根據厄瓜多央行相關決議,發行國家電子貨幣的目的是“增強支付系統的效率,促進國家的經濟穩定性。”經濟學家Diego Martinez認為,DE有助於減少貧困水平和各種費用,因為該國每年的之處有超過300萬美元用於兌換舊鈔。

但更重要的是,厄瓜多采用DE是該國“去美元化”的重要舉措之一。厄瓜多在2000年廢棄了本國貨幣,希望通過美元擺脫經濟危機。2014年,厄瓜多禁止比特幣,並推出電子貨幣,也是為了降低美元在其經濟體系中的地位。

到2015年,DE已成為一種支付手段,允許符合條件的使用者通過移動應用轉賬。

勞喬治梅森大學的經濟學教授Lawrence H. White著文稱,該計劃失敗的主要原因是無法吸引到足夠多的使用者——系統總共註冊了402,515個賬戶,只有41,966賬戶是用於購買商品或進行支付;76,105賬戶僅用於上傳和下載資金資訊;剩下的286207個賬戶(大約71%)一直處於閒置狀態,因為人們不願意接受另一種用美元計價的貨幣(該國以美元為官方貨幣),也不相信厄瓜多央行。

於是,厄瓜多成為了第一個嘗試法定數字貨幣但卻失敗的國家。

2、第一個基於區塊鏈發行的國家貨幣

2015 年,突尼西亞使用區塊鏈技術建立eDinar(也稱為Digicash和Bit-Dinar),即該國數字版法幣。突尼西亞因此成為世界上第一個發行基於區塊鏈的國家貨幣的國家。

eDinar將用於即時移動匯款,線上和親自支付商品和服務、匯款、支付賬單、管理政府官方身份證明檔案等。

與國家發行的紙質法幣一樣,eDinar的發行也由政府機構所監督。另外,eDinar系統繼承了傳統加密貨幣系統中的交易費用,當然它的交易費用是微不足道的,交易費用的最大金額限制為一個第納爾(一種貨幣名稱,包括突尼西亞在內有數十個國家採用此名稱貨幣,但面額和價值有所差異)。而且在大多數情況下,這些交易費用由商家支付。

3、第一個政府資產背書的法定數字貨幣(除了馬紹爾,其他的都有政府信用,但額委內瑞拉是實物資產)

2017年以來,面對加密貨幣市場的爆發,世界大部分央行都在醞釀監管措施,也有不少國家宣稱將推出主權加密貨幣,然而第一個吃螃蟹的卻是委內瑞拉。

委內瑞拉率先推出了世界上第一個政府信用背書的主權加密貨幣——石油幣(Petro)。白皮書顯示,石油幣與該國石油資源錨定,理論上,每一枚石油幣以委內瑞拉的一桶石油儲備作為背書。

2018年2月20日,委內瑞拉總統馬杜羅宣佈,石油幣正式開始預售,擬發行總量約1億枚,預售3840萬枚。其中,44.0% 將通過ICO發行,38.4% 通過非公開預售,17.6%將由委內瑞拉貨幣和相關業務監管局持有。

8月17日晚,馬杜羅在電視講話中宣佈,石油幣今後將作為該國的國際記賬單位,以及國內工資和商品、服務定價的基準。馬杜羅同時表示,待貨幣改革完成後,一個石油幣將等於3600主權玻利瓦爾。社會最低工資將提高到月薪1800主權玻利瓦爾,即半個石油幣。

委內瑞拉為什麼如此迫切推行法定數字貨幣?

委內瑞拉是世界上原油儲備量最大的國家,也是對石油收入依賴很嚴重的國家之一,石油收入佔出口總收入的95%以上。

委內瑞拉憑藉豐富的石油資源一度非常富裕。但近年來,由於美國和歐盟不斷對委內瑞拉進行經濟制裁,加上委內瑞拉政府激進的執政手段,該國已深陷經濟危機,出現了惡性的通貨膨脹,原有的法定貨幣體系早已崩潰,同時還面臨著嚴重的食物短缺,民眾的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等種種問題。為打破美國的金融封鎖,馬杜羅政府才寄希望於“石油幣”,希望以此緩解危機,打破美國對委實施的金融封鎖,重構國內經濟秩序和貨幣體系。

4、第一個多國應用的法定數字貨幣

繼突尼西亞之後,非洲國家塞內加爾(Senegal)成為了第二個發行數字貨幣的國家。這種基於區塊鏈的數字貨幣名為eCFA,享有與該國官方貨幣非洲法郎(CFA Franc)同等的法律地位。

eCFA的發展源於Banque Régionalede Marchés(BRM)銀行和eCurrency Mint公司之間的合作。BRM是一家專門投資西非經濟貨幣聯盟(WAEMU)地區銀行和資本市場的金融機構。eCurrency Mint公司是一家金融科技初創公司,專注於中央銀行發行的數字貨幣。

eCFA完全依賴於央行銀行系統,並且只能由授權的金融機構發行,因此,eCFA被設計為與紙幣一起作為法定貨幣進行流通

該數字貨幣將按照和遵守中央銀行(BCEAO)的電子貨幣條例發行。作為(WAEMU)的中央銀行,BCEAO還將監督數字貨幣在塞內加爾以外的西非其他國家的分佈情況。塞內加爾是第一個應用eCFA的國家,之後象牙海岸(象牙海岸Ivory Coast)、貝南(Benin),布吉納法索(Burkina Faso),馬裡(Mali),尼日(Niger),多哥(Togo)和幾內亞·比索(Guinea-Bissau)也開始應用。

eCFA是一種安全性很高的數字工具,它可以在所有的手機錢包和電子錢包中使用,還能確保流動性,實現互操作性,併為WAEMU的整個數字生態系統提供透明度。

5、第一個去中心化的法定數字貨幣

2018年2月,南太平洋主權國家馬紹爾群島已經頒佈了一項法律,將發行該國法定加密數字貨幣——“Sovereign(SOV)”。該島國由於沒有中央銀行,在此之前一直以美元作為該國的官方貨幣。這次發行的SOV將會和美元一起在該國流通,目前馬紹爾群島國家議會已經以20-8票通過了這項決議。

SOV將通過ICO的形式分配給國民,由以色列Neema公司支援發行,後者是知名創業孵化器Y Combinator的孵化公司,專注於提供金融區塊鏈解決方案。

SOV基於“Yokwe框架”,該框架要求使用者通過區塊鏈進行身份驗證,還允許SOV使用者為金融機構提供關鍵的客戶資訊,繼而滿足KYC和反洗錢政策要求。

Neema執行長表示,由於政府無法控制ICO之後的貨幣供應情況,所以SOV是完全去中心化的。

關於為何發行SOV,馬紹爾群島總統希爾達·海妮(Hilda C. Heine)這樣說到:

“馬紹爾群島將會把收入用於投資支援氣候變化相關工作、以及教育和綠色能源等領域,並且為那些受到美國核試驗影響的人提供健康醫療服務。對於我們的人民來說,這是一個歷史性的時刻,我們自己的貨幣將會和美元一起使用,使我們朝民族自由又邁進了一步。”

發行SOV是馬紹爾群島擺脫美元的控制、重構國內經濟貨幣體系的一次嘗試。

6、第一個試點後取消的法定數字貨幣

2017年12月,烏拉圭央行宣佈推出一個為期6個月,名為“數字票據發行試點計劃”的法定數字貨幣專案e-Peso(電子比索)。

該項計劃召集了一萬名ANTEL(烏拉圭電信)手機使用者,將持續6個月且在全球範圍內進行。已註冊的使用者可以與商戶互動或者直接相互進行P2P(點對點)貨幣交易。

烏拉圭央行解釋道:要想參與本次實驗,烏拉圭民眾必須從epeso.com.uy網站下載手機應用,進入數字錢包並進行註冊,然後在Red Pagos(支付公司)通過充值建立數字錢包(兌現)。智慧手機和非智慧手機都能嘗試這一機制。

烏拉圭央行行長Mario Bergara聲稱,e-Peso不是一種新的貨幣,只是不以實物形式存在而是以技術形式呈現的烏拉圭比索。至於央行為什麼要選擇採取這一措施, Mario Bergara解釋:印刷紙幣成本太高,在全國安全地運輸和分配紙幣的成本也同樣不少。另外,實物貨幣還存在不透明性。

Bergara還補充道,如果央行在半年後決定繼續使用這一數字貨幣,實物貨幣就會被立刻停用,他說,“為了讓民眾更好的適應這種數字貨幣,將會有很長一段過渡期”。

但可惜的是,烏拉圭央行在6個月的比索數字化試點之後,決定不再繼續實行電子比索,並取消了所有已發行的數字比索。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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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FINDS,金融科技專利資料庫。

12、零壹智庫,《2009-2018金融科技專利趨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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