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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作為與老百姓息息相關的民生問題,“個稅”話題一直是輿論熱點。去年圍繞“個稅”出現了多個熱點話題,比如“勞務報酬個人所得稅36年未改,800元起徵點擠壓實習生”“年收入12萬元以上被定為高收入將成個稅調節重點”等。

在近日召開的全國財政工作會議上,財政部部長肖捷在介紹今年重點做好的幾項工作時提到,要深入推進財稅體制改革,加快現代財政制度建設,研究推進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改革。

作為財政系統的年度重要會議,全國財政工作會議中提出的工作將成為今年財政部的重點專案,肖捷釋放的訊號無疑讓人們對個稅改革方案的出臺更加期待。

隨著今年全國“兩會”臨近,個稅方案何時出臺、起徵點是否會提高等問題還將被關注。

焦點1個稅改革方案何時出爐?

需先由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再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去年3月,財政部原部長樓繼偉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舉行的記者會上表示,個稅改革方案已提交國務院,按照全國人大立法的規劃和國務院的要求,今年(2016年)將把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法的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去審議。不過,截至2016年底,尚沒有關於全國人大審議個稅法草案的訊息。

去年年底,《經濟參考報》曾報道,個稅改革正在提速推進,方案有望在明年(2017年)上半年出爐。對此,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認為,2017年出臺個稅改革方案應該是意料之中的事。“但從程式上看,需要先由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之後,再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預計最快也要到4月份。”

其實,2013年召開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已經明確了個稅改革的大方向: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會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建立個人收入和財產資訊系統,保護合法收入,調節過高收入,清理規範隱性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縮小城鄉、區域、行業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欖型分配格局。

按照“增低、擴中、調高”的總原則,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新稅收體制。在新的個稅體制下,將實行按綜合所得減除標準,而不是繼續按工薪所得的費用標準,即將部分收入納入綜合,同時建立基本扣除加專項扣除的機制,適當增加專項扣除。

據了解,目前,中國個稅實行的是分類稅制,即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股息紅利、財產租賃等11類所得,分別扣除不同的費用,按不同的稅率徵收,沒有專項扣除。

焦點2個稅起徵點是否會提高?

提高起徵點不再是改革的重點,重點是建立新的個稅制度

關於個稅改革,人們最先想到的問題就是起徵點,在前幾次個稅改革中,提高起徵點都成為主要的改革內容。截至目前,個稅起徵點在2006年、2008年和2011年提高過三次,由800元一路調高至3500元。因此,個稅起徵點是否迎來第四次調高就備受關注。

財政部原部長樓繼偉在去年全國“兩會”上曾表示,簡單地提高起徵點是不公平的。“一個人的工資五千塊錢可以過日子過得不錯,如果還要養孩子,甚至還要有一個需要贍養的老人,就非常拮据,所以統一減除標準本身就不公平,在工薪所得項下持續提高減除標準就不是一個方向。”

劉劍文表示,從個稅改革方向來看,提高起徵點不再是改革的重點,重點應該是徵收模式上,下面要把11類合併為綜合所得,再保留一部分分類所得,成為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稅制度。

中國社科院財經院稅收研究室副研究員蔣震表示,如果再提工資薪金免徵額就和個稅改革方向有了差異,我們應該看到,個稅改革不完全等於免徵額的提高,它有更加豐富的內容,比如工資薪金的稅率的問題,現在稅率檔次比較多,最高達到了45%,這對於工資薪金特別高的人,比如具有創新能力的人,會挫傷創新的積極性。在改革當中重要的是引入綜合制,確保綜合與分類相結合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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