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食品浪費法是對糧食的深層保護
反食品浪費法草案22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共32條,分別對定義、反食品浪費的原則和要求、政府及其部門職責、各類主體責任、監管措施、法律責任等作了規定。
按照草案,反食品浪費法所稱食品浪費,是指對可安全食用或者飲用的食品未能按照其功能目的利用。也就是說,按照食品本身的功能,是完全可以利用的,只是食品消費者不按規定使用,導致食品出現浪費。因此,需要按照法律規定處理,情節嚴重者追究法律責任。
顯然,這是依據我國在食品浪費方面出現的問題,從法律層面來解決的一項重要舉措,也是一項重要決策。要知道,雖然從糧食安全的角度來看,我國尚不存在糧食安全方面的問題,即便遇到一些特殊情況,也能比較好的應對。但是,決不是說糧食安全方面可以高枕無憂,可以隨意浪費。退一步講,就算我國糧食無憂,按照目前全球尚有相當一部分人沒有解決吃飯問題,從大國責任心的角度,也不應當存在嚴重浪費糧食的問題,應當最大限度地節約糧食、節約食品,減少浪費。
制定和出臺反食品浪費法,毫無疑問就是順應發展潮流,最大限度地節約食品、提高食品的利用效率、減少食品的浪費,從而達到節約糧食、增強糧食安全性的目的。
事實也是,如果單純把節約糧食與餐桌結合起來,可能是遠遠不夠的。因為,所有可以安全食用的食品和飲品,都與糧食有著密切關係,浪費這些食品、飲品,就是浪費糧食。恰恰是,透過“光碟行動”等,“明面”上的浪費得到有效遏制了,“暗面”上的浪費卻並沒有得到有效遏制。特別是與糧食有關的飲品,浪費現象依然隨處可見。別的不說,在喝酒方面,就存在著嚴重浪費現象。一次聚會下來,倒在外面的酒、灑掉的灑、被狂喝之後吐掉的酒,不計其數。說到底,也是對糧食的浪費。
飯店等公共消費地帶的食品浪費現象越來越少了,家庭中的浪費現象卻仍然十分嚴重。特別是經濟條件相對較好的家庭,經常出現浪費食品的問題,有的還十分嚴重。如果沒有有效的約束手段,也會成為食品浪費的重要通道。能否從立法的角度,將這些可能存在的、又最容易被忽視的浪費行為控制住,對減少食品浪費至關重要。
很顯然,要真正形成愛惜食品、愛惜糧食、愛惜勞動的良好習慣,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從政府層面來看,不僅要做好反食品浪費的宣傳工作,加大反食品浪費的工作力度,從而讓社會各方面都能知道反食品浪費的重要性,而且要帶頭做好反食品浪費工作,對每一位政府公務人員提出這方面的要求。一旦發現浪費現象,要嚴厲懲罰和嚴肅處理。
從監管部門來看,面對食品方面可能出現的浪費問題,除嚴格執行反食品浪費法外,還要圍繞法律制定相關的配套政策與措施,能夠更具體、更精細地遏制食品浪費。尤其是對違法行為的處罰方面,要有明確而具體的懲罰措施,以便於在發現問題時,能夠依法處理,不需要有那麼多的顧慮和壓力。
對市場主體來說,要依據法律規定,制定本場所的反食品浪費辦法與措施,如飯店對顧客就應當時刻做出減少浪費的要求,提醒顧客不為了面子好看,造成食品的大量浪費。必要時,面對有些顧客明視訊記憶體在數量過多,可以主動為顧客減掉一些食品。對剩下的食品,要求顧客必須打包。再如一些出售小食品的店鋪,也要及時提醒顧客,注意數量合適,不要多多益善,即使不花自己的錢,也要注意節約,不要造成浪費等。又如學校、幼兒園,如果能夠在教育好孩子如何愛護食品、減少浪費的同時,把他們養成的良好習慣傳遞給家人,也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市場主體都動起來了,對居民消費來說,也就能形成一定約束。
對廣大居民來講,隨著生活水平的不斷提升,對食品消費的要求也在提升,出現浪費的機率增大。因此,如何依據法律所規定的內容去做好食品的節約工作,對每一位居民都是非常重要的。節約型社會,節約糧食、節約食品、減少浪費,是每位居民都能做到的,也是必須做到的。如果連這一點都做不到,就可以認為是不合格的居民。因此,必須主動做反食品浪費的示範和標兵。
總之,只要全社會行動起來,共同反食品浪費,共同愛惜糧食和愛護食品,那在食品方面就一定能夠形成良好的節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