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廈門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辦公室關於建立健全進口冷鏈食品全鏈條可追溯一體化管理的公告》要求,所有預進入我市流轉的進口冷鏈食品應當透過“入廈進口冷鏈食品申報平臺”(網址http://222.76.242.79:18080)進行申報,取得“入廈通行碼”後入廈流轉。因申報平臺相關功能模組正在修改調整,需要對庫存的、已取得“兩證”的等情形進行分流申報,在過渡期內透過“廈門食品安全資訊網”申報取得“入廈通行碼”,待申報平臺修改完善後,企業透過申報平臺領取“入廈通行碼”。具體辦法如下:
一、透過“入廈進口冷鏈食品申報平臺”申報的情形
1.11月20日後透過廈門口岸進入廈門流轉的進口冷鏈食品,透過申報平臺申報,進入集中監管倉取得兩證後賦予“入廈通行碼”。
2.11月20日後從其它口岸進入廈門流轉的進口冷鏈食品,未取得“兩證”或者“兩證”不全的,透過申報平臺申報,進入集中監管倉取得兩證後賦予“入廈通行碼”。
3.12月17日之前已出集中監管倉,尚未賦予“入廈通行碼”的,由申報平臺補發“入廈通行碼”。
4.11月20日以後自廈門口岸入境、銷往外地的進口冷鏈食品,透過申報平臺申報(需任意選擇萬翔或萬維冷庫),貨物無需進入集中監管倉,憑海關通關手續離開廈門。
二、透過“廈門食品安全資訊網”申報的情形
1.11月20日以前進入廈門流轉,且已取得“兩證”的進口冷鏈食品,透過“廈門市食品安全資訊網”(https://spaq.scjg.xm.gov.cn:38087/xmspaq/),上傳該批次食品清晰的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消毒證明,並按食品批次錄入追溯資訊,即可自動生成“入廈通行碼”。
2.11月20日以後透過其它口岸進入廈門流轉,且已取得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消毒證明的進口冷鏈食品,透過“廈門市食品安全資訊網”申報,上傳該批次食品清晰的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消毒證明,並按食品批次錄入追溯資訊,即可自動生成“入廈通行碼”。
廈門食品安全資訊網申報操作說明
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者透過網際網路登入“廈門市食品安全資訊網-入市必登” 。網址:https://spaq.scjg.xm.gov.cn:38087/xmspaq/
(一)賬號註冊:已註冊“食品銷售經營者”可以直接登入,未註冊使用者需新註冊賬號才能使用,方可進行申報,其中:“主體業態”選擇“食品銷售經營者”。
(二)食品銷售使用者按食品批次錄入食品進貨臺賬,其中“食品條碼”“食品名稱”“生產日期”應嚴格按照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準確填寫。
(三)上傳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核酸檢測證明、消毒證明清晰圖片。
(四)生成入廈通行碼(可下載儲存)。
(五)掃碼查詢合格證明及“兩證”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