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說人類發明各式各樣的武器都是用來對人造成殺害甚至取其性命,但是針對一些武器,人類也會對其實施禁用,將對這些武器的禁用規定寫入國際條約,讓各國去遵守和踐行。這一點情有可原,畢竟諸如達姆彈、AA-12自動霰彈槍這樣的武器,殺傷力實在太驚人了,毀滅人的方式朝出了可以接受的範圍。
但是禁用武器這種事,也不是說每次一有新的禁用提議,就會得到所有國家認可。這也是要依具體情況而定的,就比如核武器這種殺傷力最強的可怕大殺器,雖然很多國家提出禁核,但是五常國家沒有一個願意在協議上簽字。還有一種武器也有著相似的遭遇,它就是集束炸彈。
這種炸彈顧名思義,就是將很多小型炸彈集中到一起,一個集束炸彈裡裝填的小炸彈數量能多達幾百個。這種炸彈可以實現密集轟炸,海灣戰爭中堆滿裝甲車和屍體的40公里長的死亡公路,就是美軍利用它一手製造的。
鑑於這款炸彈過於殘暴,這款大殺器被全球100多個國家禁用,據悉締約國已經達到107個。但是中國並不在其中。為何中國不肯簽字呢?看完就明白了,幸好沒上當啊!首先,這所謂的《國際禁用集束炸彈公約》認真追究起來就是一份非法的野雞條約,世界上禁用集束炸彈的國際公約一共有倆,其中一個就是這個私自發起的《國際禁用集束炸彈公約》。
至於另外一個關於禁用集束炸彈的公約,才是聯合國發起的正兒八經的禁用集束炸彈的條約,1980年,我們國家就已經認可並簽署了《特定常規武器公約CCW》,所以中國現在擁有的武器也完全符合這一條約的具體規定和要求,根本不是如傳言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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