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釋出訊息:黑龍江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原黨委副書記、校長陳虹巖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陳虹巖違反政治紀律,串通他人,偽造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公務接待;違反組織紀律,未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中未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借用管理服務物件車輛,搞權色交易。
違反工作紀律,違反規定決定承包工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參與賭博活動;在工程承包、圖書、教材銷售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在招生等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條件及其職權或職務上形成的便利條件,索取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罪。
值得注意的是,陳虹巖不僅經濟問題嚴重,還涉及權色交易,嚴重踐踏了師德底線。作為高校黨員領導幹部,陳虹巖失去了理想信念,背離了原來的使命,無視黨紀國法,對黨不忠誠、不廉潔,不擅權,搞權錢交易、權色交易,枉為師表。
無論是作為校長還是老師都應該給學生做出學習的榜樣,不應該違反亂紀,這樣的人怎麼能有資格去教育孩子的呢。
對於此事大家是怎麼認為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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