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貴州省礦業權出讓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總結新聞釋出會在貴陽召開。記者從新聞釋出會上了解到,貴州研究出臺了“1+5+8”配套改革政策,通過近三年的試點,基本建立了符合市場經濟要求和礦業經濟規律的礦業權出讓制度,形成了一批可複製、易推廣、可借鑑的“貴州經驗”。
新聞釋出會現場
據介紹,2017年2月,中央確定了貴州在內的6個省(區)開展礦業權出讓制度改革試點工作。貴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將礦業權出讓制度改革試點納入深化改革重點任務,結合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覆的《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貴州)實施方案》和貴州省礦業權管理實際,制定了《貴州省礦業權出讓制度改革試點實施方案》,提出用三年左右時間,基本建成“競爭出讓更加全面,有償使用更加完善,事權劃分更加合理,監管服務更加到位,礦群關係更加和諧”的礦業權出讓制度。
貴州省自然資源廳一級巡視員王赤兵介紹,貴州省礦業權出讓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始終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自然資源管理的重要論述為指導,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將改革試點融入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統一規劃、分類管理,市場配置、有償使用,綜合勘查、合理開採,節約集約、綜合利用”的原則,從理論到實踐對礦產資源管理進行了全方位深度探索創新。
經過在礦業權准入和退出、利用和保護、礦山環境修復和土地復墾、監督管理、“放管服”等方面的深入研究,在淨礦出讓、審批與登記分離、登記與監管分離、探採分離,流程再造,簡化報件等程式方面的不斷探索,貴州研究出臺了“1+5+8”配套改革政策,通過近三年的試點,基本建立了符合市場經濟要求和礦業經濟規律的礦業權出讓制度,形成了一批可複製、易推廣、可借鑑的“貴州經驗”,取得了改革試點工作的預期目標。
礦業權出讓制度改革是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貴州省礦業權出讓改革試點工作取得的成效,對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進一步推動礦業轉型升級和高品質發展,奪取決戰之年的根本性勝利具有重大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