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政治>

上世紀六十年代,浙江諸暨地區提出了“發動和依靠群眾,堅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決”的做法,用於群眾教育。該做法被毛主席批示,向全國推廣,成為政法工作典型。改革開放之後,“楓橋經驗”被運用於社會綜合治理,發展出“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的基層矛盾化解機制。近年來,在推進基層治理現代化背景下,“楓橋經驗”又做出新探索,並在全國推廣。

“楓橋經驗”與政法口的工作有關,主要涉及基層矛盾解決。維護社會穩定屬於基層工作的重心。建設平安社會是各地基層政府的中心工作,“楓橋經驗”正從之前的作為具體領域的工作方法向整個基層社會治理延伸。

不同時期“楓橋經驗”的核心都是走“群眾路線”,依靠群眾、組織群眾、動員群眾,將問題放在基層解決。其中,有兩點要注意。一是,所謂的“堅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決”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都是作為工作原則,而非機械目標。“矛盾不上交”不是“矛盾不能上交”和“禁止矛盾上交”。“矛盾不上交”是指,當群眾能夠自己解決問題時,就讓群眾自己解決,如果群眾自己解決不了或是解決不好,就應該逐級上交。二是,因為做到了上面的這一點,群眾自己基本能夠將問題解決好,上級黨委政府才能騰出手解決群眾自己解決不了的矛盾,將精力集中到辦大事上。

在以上兩個前提下,基層黨委政府能做到既“消極”又“積極”。“消極”在於不主動干涉群眾,將矛盾首先留給基層,群眾的事情群眾自己辦。保持“消極”而又不出差錯的原因在於,基層組織“積極”地發動群眾,將群眾團結在身邊。黨委政府在思想和組織方面“積極”,發動群眾自己解決問題,才能夠在具體事務上保持相對“消極”。“楓橋經驗”的精髓在於這種“消極”與“積極”的辯證統一。

目前,全國不少地區的基層政府都在創新“楓橋經驗”。很多地方推行“楓橋經驗”時存在的一個大問題是沒有做到活學活用。一些地區學習“楓橋經驗”,推行基層網格化管理,建設“橫到邊、縱到底”的網格體系,將村民小組變成網格單元,將行政村變成網格站,將小組長變成網格員,讓村主任兼任網格長。試圖透過網格體系將整個社會矛盾、社會事務和農民居民訴求囊括在內。一些地區推行網格化管理的目的是將治理觸角向前延伸,提早發現矛盾,透過資料平臺分析社會矛盾規律,為當地治理提供參考依據。

網格化管理與“楓橋經驗”都做到了對社會治理的全領域全覆蓋,形式上相似。但是二者本質完全不同。“楓橋經驗”是基層黨委政府“積極”組織動員群眾自己解決問題,群眾是主體。網格化管理體現的是政府“積極主義”治理邏輯,基層政府將所有的社會事務包攬下來。

政府透過網格體系實施“積極”治理,一方面,幫助群眾解決了一些問題,另一方面,也造成了很大的負面後果。之前,群眾矛盾反應到基層處理,鄉村幹部在處理矛盾的過程中建立與群眾的聯絡,透過動員群眾來處理矛盾,形成基層治理規則,在矛盾化解過程中形成社會秩序和社會風氣。政府積極介入基層,基層社會規則被政策法律規則替代,基層自我化解矛盾能力弱化。

基層治理很大程度上是要啟用社會自身的秩序維持能力,尤其是在鄉村基層社會,很多內生資源可以利用。很多基層事務和社會矛盾,屬於日常小矛盾,是群眾能夠自己解決和被社會自身消化的。網格化管理造成治理吸納社會,以及國家治理吸納基層治理,致使原本社會自身能夠消化或群眾能夠自己解決的矛盾,在全域治理和政府“積極主義”治理下變得不可解決,成為必須消耗國家正式治理資源的事務。

社會治理具有協商性、模糊性和妥協性的面向,政府“積極主義”做法打破治理與社會的邊界,讓每個人的權利意識銳化,調解、協商、合作變成不可能,社會反而更容易發生矛盾,並且發生矛盾之後更加難以處理。基層治理的悖論在於,政府積極治理導致基層治理不可能。造成這一悖論的根本原因在於,將“楓橋經驗”機械地理解為“矛盾絕對不上交”,甚至是追求社會絕對無矛盾。

2020年11月1日

15
  • 天翼雲躋身前三,移動雲仍委身others,二者終有一戰?
  • 郭奔勝在原平市調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