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監競爭〔2020〕12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
密切關注價格輿情,用好網際網路、大資料等資訊化手段,前移監管埠。及時妥善處理群眾的投訴舉報,切實維護群眾價格權益,對舉報量增多、反映集中的問題,立即組織專題研究處理,及時迴應社會關切。一旦發現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及時採取措施予以化解,防止小糾紛變為大事件。對於重大價格異動和突發性價格事件,及時上報總局。
三、加大重點領域監管力度,營造良好節日消費環境
(三)加強防疫物資價格監管。兩節期間人群聚集,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資需求有所提升。要始終繃緊疫情防控這根弦,毫不放鬆防疫物資價格監管工作,堅決守好來之不易的防疫成果,服務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發展大局。加強防疫物資市場巡查檢查,堅決制止捏造散佈漲價資訊、哄抬價格等行為,維護防疫物資價格穩定,做好防疫物資保供穩價工作。
(四)加強旅遊業價格監管。兩節期間群眾旅遊、出行流動需求大幅提升,要切實做好旅遊業價格監管,梳理各省降價景區名單和降價政策,重點查處國有景區不執行政府定價、擅自增設收費專案、變相提高門票價格、價格欺詐、不按規定明碼標價、不執行優惠措施等違法違規行為。著力規範餐飲、住宿、購物、觀光、娛樂、停車等環節的價格秩序,指導經營者做好明碼標價、收費公示工作,嚴肅查處各類價格違法行為。
(五)加強交通運輸價格監管。加強對公路、鐵路、民航、水運、機場、車站、碼頭、高速公路服務區等交通運輸價格檢查,落實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和重大節假日免收小型客車通行費政策,嚴肅查處不執行政府定價、價外收費、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違法行為。
(六)加強電商平臺價格監管。兩節期間社群團購、外賣、網購平臺等進行價格促銷增多,要加強線上銷售商品和服務的價格監管,督促經營者完善價格促銷方案,依法查處虛構原價、誤導性價格標示、不履行價格承諾等各類不正當價格行為。
四、狠抓落實,確保兩節價格監管工作取得紮實成效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夯實工作責任,細化監管措施,完善應急機制,精心組織開展各項工作,確保取得實效。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成立兩節價格監管專班,對節日價格監管工作進行統一部署安排。由相關負責同志帶隊,深入市場一線開展重點檢查和隨機抽查,形成對價格違法行為的有效震懾。
(二)健全應急監管預案。結合實際情況進行潛在風險預判,強化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有效發揮價格監管作用。落實應急值守制度,統籌安排應急執法力量和執法裝備。
(三)有效實施綜合監管。統籌運用政策宣導、提醒告誡、行政約談、巡查檢查、行政處罰等多種監管手段,注重發揮市場主體、相關部門、行業組織和消費者的社會共治作用,提升綜合監管效能。
(四)做好輿論宣傳。透過廣播、電視、報刊、網際網路新媒體等多種媒介正面宣傳引導,形成良好社會預期。依法曝光價格違法典型案件,震懾不良商家和價格違法經營者,營造誠信興商氛圍,確保節日價格秩序平穩有序。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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