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福勝專欄】
以共建協作機制助推教育系統幹部培訓高質量發展
2018年7月,教育部印發《關於共建教育系統幹部培訓協作機制的通知》,明確強調“共建教育系統幹部培訓協作機制”,切實提高教育系統幹部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形成“上下貫通、左右聯動”的教育系統幹部培訓新格局。2019年4月,教育部印發《關於貫徹落實〈2018—2022年全國幹部教育培訓規劃〉的實施意見》,再次強調“共建培訓協作機制”,要求各培訓主體合作開展培訓專案,加強幹部培訓研究,推動培訓組織體系資料資源供需等聯通、共享和對接,推進新時代教育系統的幹部培訓工作和幹部隊伍建設。“共建教育系統幹部培訓協作機制”(以下簡稱培訓協作機制)的重大提出,不僅為開展新時代教育系統幹部培訓工作指明瞭努力方向,而且提出了新要求和新舉措。新時代教育系統幹部培訓的高質量發展離不開建立培訓協作機制這個“共同體”,離不開培訓協作各方的精誠合作和通力聯動。當前,要認清和把握培訓協作機制的目標與理念,找準著力點,不斷推進培訓協作機制的生成和發展,助推教育系統幹部培訓高質量發展。
協作凝聚力,打造培訓協作“新聯合”
新中國成立70年來,教育系統幹部培訓工作發生了翻天覆地的改變,隨著一系列“重量級”幹部教育培訓政策的印發和落地,積累了豐富寶貴的經驗,為新時代教育系統幹部培訓工作深入實施提供了理念、模式和標準等方面的有益參考。新時代的一個鮮明特徵就是“高質量發展”,教育系統幹部培訓工作也必須要自覺主動邁向“高質量發展”,即從“規模理念”向“質量理念”轉變、從“分散設計”向“協作設計”轉變、從“經驗施訓”向“標準施訓”轉變,來一個“新聯合”。培訓協作機制就是要建立這個“新聯合”,徹底開啟各級各類各層培訓的“閉合環節”,實現培訓的設計、課程、教學、評估、反饋等“全流程”互通互融,形成“上下貫通、左右聯動”的線上線下一體化和全景式的教育系統幹部培訓“統一戰線”,構建全國教育系統幹部培訓“共同體”,打造“高品質培訓”,真正實現教育系統幹部培訓優質資源的共商共建共享,更好發揮培訓協作機制的協作凝聚力,促進新時代教育系統幹部培訓的創新發展。
堅持主體性,探索培訓協作“新標準”
從傳統培訓意義上講,教育系統幹部培訓的培訓主體是各級各類各崗位的幹部,在施訓過程中堅持主體性培訓策略,始終圍繞培訓主體的需求展開調研、設計課程、實施教學和評估成效等培訓環節。在這種傳統培訓策略實施過程中,雖然有國家層面的培訓標準要求,但這些標準要求主要是針對特定的培訓主體提出,並且由於參訓幹部和培訓機構等培訓主體實際情況的客觀差異,產生了多樣化的培訓理念和培訓模式,讓參訓幹部“眼花繚亂”,不知所從。因此,目前尚未能在各類培訓主體之間確立一種通用的“標準”,缺乏規範各類培訓主體的培訓“尺度”。其實,培訓主體所需要的這種“標準”或“尺度”,是能夠將“頂層設計”與“基層推動”互補聯通,這就意味著需要一種能夠實現“培訓政策+參訓幹部+培訓機構+教育行政部門+”等各類培訓主體進行協作的“標準”,沒有這種“標準”就會制約培訓主體優勢和潛能的發揮。培訓協作機制的提出是對“標準缺失”問題的直接反思,也為探索培訓機構之間的培訓協作提供了“新標準”,即堅持特色各彰和優勢互補的“主體性”理念,在這種理念下觀照培訓機構培訓自主權和參訓幹部培訓需求權,實現優質或精品培訓資源的統合和參訓幹部迫切需求滿足以及培訓機構培訓專業化建設推進等多向“平衡”。
精準著力點,開闢培訓協作“新格局”
培訓協作機制的建立是一項新的實踐,必須在深入吸取教育系統幹部培訓已有的經驗基礎上,立足新時代教育系統幹部培訓的規律和特點,尋找新的突破口和發力點,開啟教育系統幹部培訓的“新格局”。“新格局”不是一蹴而就的。就當前培訓協作機制建設情況來看,需要從精心規劃設計培訓專案、規範培訓專案實施執行、強化培訓資源系統整合、推進培訓研究和成果共享等方面著力,加快教育系統幹部培訓協作機制建立步伐。“新格局”要求以全國教育幹部培訓協作平臺為載體,建立專案研發、專案實施、專案改進等包括培訓資源開發、優質精品課程打造、培訓品牌建立與宣傳等系統化和標準化實施流程,強化對教育系統幹部培訓的政策、理論和實踐等問題進行協同研究,加大培訓模式創新,組建包括集中面授培訓和遠端網路培訓以及混合式培訓等培訓模式有效落實的覆蓋全國的教育系統幹部培訓網路體系,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幹部培訓機構以及教育系統幹部等提供優質培訓服務。此外,開闢“新格局”還需要各培訓協作方的深入溝通交流,把建立培訓協作機制作為一項重大使命和職責,集合各培訓協作方內部的和外部的智慧,充分發揮培訓協作機制在高素質專業化創新型幹部建設中的應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