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一人負債,全家受牽連,
一時失信,一輩子老賴
一日負債,一輩子抬不起頭
一次失敗,也就成了終生的失敗者。
給他們貼上失敗者,沒誠信,沒能力的標籤,
就等於給他們下了死亡通知書!
這不僅不符合我們幾千年來的隱忍,寬容,厚德的文化理念
更不利於社會的和諧,穩定,誠信發展的規律。
決不能將債務人的過往,
牢牢地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
筆者多次呼籲,對待失敗破產或者因為客觀原因導致的負債,暫時沒有償還能力,我們一定要寬容,理解,甚至給他們機會,讓他們重新站起來!
其實提到這一點,很多人就一定會反駁:
>>> 反駁觀點之一: 我們可以寬容,包容,那你還錢啊?把錢還了什麼事都沒有了,就有了誠信!
>>> 反駁觀點之二: 還有一部分人,張口就是:沒有那個能力,當初為什麼要借錢?
>>> 反駁觀點之三: 還有一部分網友,把“老賴不入刑,一切等於零”這句口號喊得叮噹響,認為只要將“老賴”判了刑,他們自然就還錢?
言辭鑿鑿,看似正能量滿滿,實則荒謬至極!
引用網友的一句話:如果你有錢,徵信有什麼用?如果你沒錢,徵信有什麼用?
這不是無賴,而是無奈?
因為沒有任何創造能力,掙不到錢,沒辦法償還債務,甚至維持生活都成問題,徵信的意義在哪?對於債權人來說,他們眼中的誠信,就是真金白銀,不是幾句肺腑之言!沒有錢還,哪個債權人聽得進去你表述衷腸?
這個矛盾的癥結,就在於錢!
只要債務人有了錢,償還了債務,那麼一切便迎刃而解!
那麼問題來了,債務人的錢從哪來?
● 有人說了,對待債務人手段要夠狠,只要狠狠地逼他們,他們就會想辦法搞到錢?
其實他們所謂的搞到錢,就是讓你在它們的引導下,借新還舊,以貸養債!這就是俗稱的套路貸!
● 也有的人說了,將他們判刑坐牢,他們就會想辦法還上錢?
這是什麼邏輯?如果靠判刑坐牢就能掙到錢,那我們還這麼拼幹嘛?
● 還有的說,父債子還。
你說的沒錯。但是現在父輩欠債,已經牽連了子女,讓他們付出了代價。作為自然獨立存在的下一代,他們的權益誰來保障?比如你違法放貸被法院判了刑,讓你下一代承擔責任,你願意嗎?你覺得合適嗎?
可以肯定的是,所有一刀切懲治債務人的做法,都不利於債務人走出困境,他們走不出困境,就意味著債務無法化解;隨之而來的,就是營商環境變差,人情冷淡,甚至一部分人自暴自棄,一部分人破罐子破摔,這是SH的不穩定因素!
那麼,要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那就是給債務人釋放壓力!不要將債務人永遠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
當然,對於惡意逃廢債,一顆老鼠屎壞一鍋湯,貨真價實的“老賴”,決不能手下留情!
君有疾在腠理,不治將恐深!
釋放壓力這個釋放壓力,不是說錢不要了,債不催了。
而是要在心理上給他們一個暗示:我可以給你緩衝的時間,不會讓你揹負巨大的心理壓力,給你創造良好的環境去奮鬥,去打拼!
縱觀現在所有的債權人,從早上到晚上,一天電話不停,資訊不斷。債務人連應付你都應付不過來,怎麼有心思去努力奮鬥?
當然,釋放必須在有效的監管之下。這個監管不是說你24小時寸步不離的跟著他,而是執行一個合理的規劃。由債務人向你說明這一階段的結果。
如果被逼的走投無路,最終只能兩敗俱傷!
放下偏見成者為王敗者為寇!
對於絕大部分創業失敗的債務人來說,出現失誤,終將萬劫不復,哪怕是因為意外,只要你失敗了,就是他們眼裡的“寇”!
這種思想要不得!
根據大資料統計,創業成功的機率為5%,初次創業且一次成功的不足4%,這就意味著95%以上的創業者的失敗是必然的!
那麼出借之前必須深知這一點,因為你的出借,就是在5%的成功和95%的失敗之間賭博!尤其是以盈利為目的的債務關係!
不難看出,失敗不是那個創業者所願看見的結果,對於一個無心之失,我們有什麼理由去埋怨,指責,甚至拋棄?
如果我們沒有包容失敗的心胸,以後誰還敢創業,誰還願意創業?我們的下一代該怎麼辦,社會經濟怎麼發展?
今天他的失敗,難道不是你的明天,或者你子女的明天?
放下偏見吧!我們接受成功,更要包容失敗,這才是推動社會不斷前進的動力!
合理引導債務糾紛,如果靠債權人寬容,理解,達到化解的目的,幾乎不可能!因為我剛才說過了,在利益面前,人們沒有包容心!
所以,就只能依靠政策引導。
個人破產保護制度的推出,正是迎合了這一矛盾的解決。
其實對於絕大多數債務人來說,不奢望債權人能夠豁免全部債務,而是能夠給他們緩衝的時間,環境,能夠心無旁騖的輕裝上陣,努力打拼。
難道我們的錢不要了?個人破產保護,不是說從根本上豁免債務人的債務,而是在一定的期限內,必須履行完一部分債務,達到豁免的資格才可以。但是,有了緩衝的時間,大部分都能順利償還。
信用修復。
為什麼要修復信用呢?其目的就在於讓債務人恢復正常的身份,不因為失信的記錄,喪失了重新打拼,公平競爭的機會,讓債務更加順暢的化解。
將債務人一棒子打死,逼得雞飛狗跳,最終只能落得一地雞毛!
將債務人牢牢地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不給他們改正的機會,這才是阻礙SH誠信發展,才是隱患和矛盾的製造者!
最後,希望大家抱著客觀,公平,包容的心態,對待身邊的債務人!
同時也希望所有的債務人,不拋棄,不放棄,振作精神,從頭再來!
雄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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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分為二實事求是對待不同的債權人。一種是借款為投資專案,因政策變動經營失利欠下的較大的債務。一種借款是盲目投資多種不靠譜的專案,造成嚴重虧損無力償還。再有一種是以欺騙的方式借款,用於高消費和違法經營,拆東補西造成的債務。以上三種債務人借款都是沒有理由不還錢!做專案或做生意虧了沒有錢還,不是理由!只能積極態度與債權人勾通,實事求是能還多少就還多少!以取得債權人的涼解及支援!積極努力找準機會東山再起,還請借款才是王道!記住天條“借債還錢,天經地義”自古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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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沒有幾個人是有錢不還的,還有的人可能對案件結果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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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非常中肯,應該區別對待,這個社會總是有不盡完美之處,該寬容還是應該寬容,對人,對己都有利,謝謝作者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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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欠債必須還錢,不要為老賴開拖,,不然社會怎麼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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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這是替老賴找理由嗎?借錢還債,天經地義別人的錢就是大風颳來的啊!借錢時候咋沒想還不上怎麼辦,不管什麼原因別找藉口,這是縱容老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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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老賴是不能輕易放過的,繼然賴就有可恨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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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如果不讓做高鐵飛機,不讓開公司!我一分也不還!寧願去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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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對於惡意欠款的老賴,不僅要終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還應判刑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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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別人欠我幾百萬,我沒有起訴,給別人時間去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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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支援你的觀點! 寫的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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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失信在先,想翻身當然要先履行賠償責任。否則就是要他永世不得翻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