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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國務院辦公廳釋出2020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2020年各月份徵期日曆也明確。12月5日,貴州稅務率先發布公告,內容如下:

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

關於明確2020年度申報納稅期限的公告

2019年第18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九條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20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9〕16號)規定,現將實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滿後15日內申報納稅的各稅種2020年度具體申報納稅期限明確如下,請遵照執行,並及時告知納稅人。

一、1月、6月、7月、9月、12月申報納稅期限分別截至當月15日。

二、2月15日為星期六,2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2月17日。

三、3月15日為星期日,3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3月16日。

四、4月4日-6日放假3天,4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4月20日。

五、5月1日-5日放假5天,5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5月20日。

六、8月15日為星期六,8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8月17日。

七、10月1日-8日放假8天,10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10月23日。

八、11月15日為星期日,11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11月16日。

國家稅務總局對納稅申報期限另有規定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

2019年12月5日

2020年放假安排如下: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20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國辦發明電〔2019〕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國務院批准,現將2020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國慶節和中秋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0年1月1日放假,共1天。

二、春節:1月24日至30日放假調休,共7天。1月19日(星期日)、2月1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節:4月4日至6日放假調休,共3天。

四、勞動節:5月1日至5日放假調休,共5天。4月26日(星期日)、5月9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節:6月25日至27日放假調休,共3天。6月28日(星期日)上班。

六、國慶節、中秋節:10月1日至8日放假調休,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要按規定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群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

國務院辦公廳

2019年11月21日

相關知識:

徵期隨節假日順延

《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九條規定,稅收徵管法及本細則所規定期限的最後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滿的次日為期限的最後一日;在期限內有連續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數順延。

另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稅務機關可以公告延期;如2018年9月,受颱風“山竹”影響,廣東省稅務局釋出通告將9月徵期延後一天至9月18日。

加班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2020年國慶和中秋同一天,當天加班有6倍工資嗎?

根據計算基數、計算係數、加班天數,這加班費的“三要素”來分析考量,明年中秋國慶同日加班,是沒有6倍工資的。

那麼,中秋、國慶遇到雙節合一,會不會補一天為法定假日,多一天3倍工資?2020年出現了中秋節、國慶節同為一天的特殊情況。對於加班費的計算,有人認為10月4日或增加為法定假日,但究竟是2倍還是3倍工資,還要以國家有關部門通知為準。

2019年,你的帶薪年假休完了嗎?沒有休完的趕緊休了!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一般來說,年假應在當年休完。但用人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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