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北京市藥監局獲悉,北京“跨境醫藥電商試點”政策正式獲得國家藥監局批覆,同意在京開展試點工作,這是中國跨境電商政策在涉及醫藥產品方面的首次破冰。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北京成立跨境電商銷售醫藥產品試點工作推進小組,成員單位是北京市藥監局、北京市商務局、北京海關、天竺綜保區管委會,並建立聯席辦公機制,出臺《北京市跨境電商銷售醫藥產品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四部門各司其職保障跨境醫藥產品的追溯、儲存、配送和監測,試點企業資質及試點醫藥產品清單備案稽核,以及試點效果評估等工作。
作為擴大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工作內容之一,北京市藥監局牽頭積極籌備跨境電商零售醫藥產品試點相關工作。《北京市跨境電商銷售醫藥產品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明確試點企業申請條件、流程,以及品質管理要求。試點企業應當是註冊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具備企業法人和醫療器械網路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資格的企業,相關跨境醫藥產品應當從北京口岸通關,並在天竺綜保區內具有符合跨境醫藥產品儲存要求的倉儲能力。試點企業需具備符合開展試點要求的電子商務平臺交易服務系統,實現對跨境醫藥產品的品質管控、追溯管理,並建立完善的跨境醫藥產品風險防控體系、售前售中售後服務體系和品質保障體系。
試點品種是財政部等十三部委聯合釋出的清單內產品,主要為家用日常藥品和醫療器械品種。方案要求,試點企業負有追溯義務,應當以“一物一碼、物碼同追”為基本原則建立跨境醫藥產品追溯體系,充分發揮企業的主體作用,實現跨境醫藥產品境內最小包裝單元可追溯、可核查。鼓勵試點企業將跨境醫藥產品境外生產流通環節納入追溯體系,並實行先行賠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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