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政治>

長期以來,非稅收入增速過快的問題一直對中國財政的健康發展構成負面影響。近日,這一問題的解決有望取得實質性進展。據媒體報道,財政部正在綜合各省非稅收入管理條例的特色,研究起草全國性的非稅收入管理條例草案。

日前,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教授,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專訪時指出,非稅收入增長過快的根源在於當前的財稅體制下地方財政收入不足。想要從根源上解決這一問題,就需要賦予地方新的主體稅種,完善地方稅體系。而從長遠來看,房產稅應作為地方財政收入支柱之一。

據測算2013年地方財政收入約佔全國財政總收入的53%,但其承擔的全國財政支出比重則佔到80%以上

中國青年報:您怎麼看近年來非稅收入快速增長?

劉劍文:中國政府財政收入分為稅收收入、非稅收入、社會保險基金收入、貸款轉貸回收本金收入、債務收入、轉移性收入六大類。這裡的非稅收入是狹義的,包括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專項收入、罰沒收入和其他收入。

非稅收入快速增長,可能不排除部分地區、部分領域存在亂收費和亂攤派的因素,另一部分原因在於屬於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的土地出讓金近年來膨脹過快。特別是在各地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取消和免徵了很多行政事業性收費的背景下,這一因素更顯突出。

中國青年報:土地出讓金佔比過大對地方財政有什麼影響?

劉劍文: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益等非稅收入的存在,符合我們國家的特殊國情。但是,包括土地出讓金等與土地有關的收入,在地方財政收入所佔比重過大,就會造成大家所說的“土地財政”。土地出讓金屬於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完全歸地方政府所有。通過出讓土地獲取財政收入相對快捷且成本較低。所以地方的積極性很高。長此以往,也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路徑依賴。

“土地財政”難以保證財政收入的可持續性。因為土地是有限的,地方政府手中可轉讓的土地使用權會越來越少。目前,土地出讓金增長的高峰已經過去。土地轉讓完以後,如何維持地方財政收入就成了問題。

土地出讓金膨脹過快凸顯出地方財政收入不足。為了提供公共用品和公共服務,地方政府需要一定的收入來源。然而,在之前的改革過程中,地方集中了相對多的事權,而財權相對少,同時中央財政收入對地方的轉移支付有限,所以地方的財力得不到充分的保障。

根據今年的預算報告進行測算,2013年的財政總收入中,中央財政收入約佔47%,地方財政收入約佔53%;但在支出方面,中央本級支出所佔的比重約為15%,地方則佔到80%以上。

劉劍文:我們國家1994年開始實行“分稅制”,對於中央和地方的財權和事權進行了基本劃分。但是主要還是進行了財權方面的劃分,事權劃分並不是很清晰。在我們後來的改革過程中,財權越來越集中到中央,一些屬於地方的稅種,後來有很多劃到中央了。同時,隨著新農村建設、城鎮化建設、社保制度等方面改革的展開,地方事權不斷增加。最終多種因素造成了中央和地方財權、事權不匹配的問題。

中國青年報: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中已經提出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

劉劍文:這需要在中央和地方多輪博弈中,確定一個比較合適的方案。在這裡特別要強調法治化,即博弈後要形成法律,這樣可以避免將來朝令夕改,防止地方和中央事權財權隨意變動。

解決地方財政收入不足問題,關鍵在於完善地方稅體系

中國青年報:怎樣解決地方財政收入不足的問題?

劉劍文:對於這一問題,國家可以適當調整中央和地方稅收的劃分比例,加大轉移支付的力度。但關鍵的是,應該增加地方“造血”能力,賦予地方新的主體稅種,完善地方稅體系。以前,營業稅是地方主體稅種,“營改增”之後,房產稅、資源稅、零售稅都是作為地方主體稅種的可能選項。有關部門需要通過調研作選擇。

中國青年報:房產稅作為地方財政收入的支柱現實嗎?

劉劍文:在很多西方國家,房產稅是地方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中國1986年出臺了《房產稅暫行條例》。2011年上海、重慶開始試點房產稅改革,取得了一些值得肯定的成績,但是效果並沒有完全達到進行試點時的初衷。

目前,老百姓的財產主要是以房產的形式體現的。開徵房產稅涉及老百姓財產權問題,要有法律依據,但是我們目前還沒有關於房產稅的法律,只有暫行條例。開徵房產稅,在我們國家有一個利益博弈的過程,社會也有待形成共識。另外,開徵房產稅還需要有配套的制度保障。但是不動產登記制度今年6月才能建立起來,相應的房產評估制度還沒有建立,納稅人與稅務機關發生爭議時如何尋求有效救濟更沒有確定。

綜合來看,房產稅方面的法律出臺還需要一定時間,房產稅作為地方主體稅種還面臨一些困難。但從長遠來看,房產稅應該作為地方財政收入支柱之一。

中國青年報:零售稅、資源稅是否可以作為地方主體稅種?

劉劍文:在稅制改革過程中,有人提到開徵零售稅,作為地方主體稅種。還有人提出把目前屬於中央的消費稅直接劃給地方。但是這還可能涉及地方稅收競爭等一系列複雜問題,目前還需進一步討論。

資源稅從2011年開始進行改革,接下來還會繼續。比如煤炭稅由從量徵收改成從價徵收,還有擴大資源稅的範圍,把與水、黃金等有關的資源稅納入進來。

中國青年報:開徵房產稅,擴大資源稅範圍等做法會不會使稅負負擔加重?

劉劍文: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要穩定稅負,所以應該避免開徵新稅種、擴大原有稅種徵收額度導致稅負加重。總體來看,這需要通過優化稅收結構來實現。所以,財稅改革不能單獨從一個稅種或某個方面進行,而需要全面考慮,整體設計。

在這個過程中,還必須注意稅收法定的問題,相關法律應該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避免隨意徵稅帶來稅負加重,引發納稅人的質疑。

中國青年報:還有一種觀點認為,可以通過放債解決地方財力不足問題。您怎麼看?

劉劍文:地方如果能擁有自主發債權,債務收入確實可以成為地方財政收入的一個重要來源。按照我們現在的《預演算法》,地方政府發債是附條件的,要麼需經國務院批准,要麼有法律明確規定。但目前這兩個條件都未滿足,地方政府發債缺少法律依據。

我不反對地方政府發債。但是,在這之前要進行相關立法,建立配套制度。例如,一些西方國家允許地方政府發債,是伴隨地方政府破產製度作為配套的。我們目前的體制下,雖然不可能讓地方政府破產,但是地方政府無力償還債務的時候,應該有一定製度作保障,比如接管制度等。另外,還要考慮風險控制,這就需要對地方政府信用進行評級。

本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賬號的觀點與看法。

免責宣告:文字僅供學習、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業用途,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問題請及時聯絡我們以作處理。本宣告未涉及的問題參見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當本宣告與國家法律法規衝突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最新評論
  • 1 #

    趕緊開徵,房價會直線下降

  • 2 #

    不會出房產稅的,會影響自己的房子

  • 3 #

    最應該徵的是交易增值稅和遺產繼承稅。

  • 4 #

    按道理西方的土地私有更不應該徵收房產稅,不知道為何認為西方的徵收反而合理了,那的土地應該也是買的,這跟土地出讓金沒什麼區別

  • 5 #

    地價在瘋漲,房子越舊越不值錢(文物除外)

  • 6 #

    你這是提醒他們,如果沒有法律依據應該先修法或者先立法。其實沒必要質疑,因為會有更多的法律工作者站出來,告訴我們開證的法律依據充分的很。

  • 7 #

    你這是一年前的文章吧?收入大幅降低,而非增速過快!

  • 8 #

    不是有人說城鎮化還早嗎

  • 9 #

    要補個手續還不容易

  • 10 #

    開徵房產稅難以實施。

  • 11 #

    那我之前交的稅能退麼?

  • 12 #

    開徵房屋空置稅才應儘快實施。

  • 天翼雲躋身前三,移動雲仍委身others,二者終有一戰?
  • 動力系統恢復的艱難歷程,遼寧艦“復活”背後,有15位設計師犧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