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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委會的工作方法》是毛澤東1949年3月13日在黨的七屆二中全會結束時所作的結論的一部分。

當時,全國革命勝利在望,中國共產黨即將由一個革命黨轉變為執政黨。毛澤東充分認識到這是黨的一個關節點:“從現在起,開始了由城市到鄉村並由城市領導鄉村的時期。黨的工作重心由鄉村移到了城市。”(《毛澤東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27頁。)

面對新的任務、新的問題,“我們熟習的東西有些快要閒起來了,我們不熟習的東西正在強迫我們去做。這就是困難”。(《毛澤東選集》第4卷,第1480頁。)

他形象地把進入北平比喻為“進京趕考”。能否考及格,能否不當李自成,在他看來,關鍵在於能否保持並進一步發揮黨的正確領導。

而要發揮正確領導作用,作為各地區各領域最高領導機關的黨委會,其工作方法乃是關鍵中的關鍵。

黨委會本身就是一個實現民主集中制的機構

《黨委會的工作方法》的核心內容是堅持民主集中制,第一、二、三、四、十條,講的都是這個問題。但是,集中講得少,民主講得多。

在毛澤東看來,民主既是一種制度,又是一種方法。黨委會本身就是一個實現民主集中制的機構。

體現民主的一個重要方法是少數服從多數,黨委會中書記和委員之間就是這個關係。“黨的委員會有一二十個人,像軍隊的一個班,書記好比是‘班長’”。(《毛澤東選集》第4卷,第1440頁。)

但是,這個“班長”不同於軍隊的班長,最大的不同是要堅持民主的原則。書記要當好“班長”,即是要善於發揮各委員的作用,加強集體領導。正如他在七大上曾說的:“一個人搞不完全,要依靠大家來搞,這就是我們黨的領導方法。”(《毛澤東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98頁。)

1948年9月,他還為中央專門起草過一個關於健全黨委制的決定,其中指出:“黨委制是保證集體領導、防止個人包辦的黨的重要制度。近查有些(當然不是一切)領導機關,個人包辦和個人解決重要問題的習氣甚為濃厚。重要問題的解決,不是由黨委會議做決定,而是由個人做決定,黨委委員等於虛設。委員間意見分歧的事亦無由解決,並且聽任這些分歧長期地不加解決。黨委委員間所保持的只是形式上的一致,而不是實質上的一致。此種情形必須加以改變。”(《毛澤東選集》第4卷,第1340頁。)

黨委制設立的根本目的就是防止個人說了算。後來,他曾尖銳批評黨委領導中的個人獨斷:“聽說現在有一些省委、地委、縣委,有這樣的情況:一切事情,第一書記一個人說了就算數。這是很錯誤的。哪有一個人說了就算數的道理呢?我這是指的大事,不是指有了決議之後的日常工作。只要是大事,就得集體討論,認真地聽取不同的意見,認真地對於複雜的情況和不同的意見加以分析。……如果不是這樣,就是一人稱霸。這樣的第一書記,應當叫做霸王,不是民主集中制的‘班長’。”(《毛澤東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94-295頁。)

在某種程度上,營造批評的環境是促使黨的政策正確的一種工作方法

其實,容納和接受批評,是發揚民主的另一個重要方法。毛澤東說:“我們都是從五湖四海彙集攏來的,我們不僅要善於團結和自己意見相同的同志,而且要善於團結和自己意見不同的同志一道工作。”(《毛澤東選集》第4卷,第1443頁。)

領導機關和領導人物要不犯錯誤,關鍵是要善於聽取和採納各方面意見特別是反對意見。在某種程度上,營造批評的環境是促使黨的政策正確的一種工作方法。

1960年12月,毛澤東向人講,批評就是幫助,對人是有好處的。“我們之間,進行批評幫助都是好意。就是明明知道某些批評是惡意也要聽下去,不要緊嘛!人就是要壓的,像榨油一樣,你不壓,是出不了油的。人沒有壓力是不會進步的。”

為了讓領導幹部明白這一點,他多次引用歷史故事加以闡發。1962年1月30日,他在擴大的中央工作會議上說:“劉邦,就是漢高祖,他比較能夠採納各種不同的意見。”比如,採納了酈食其奪取陳留縣的意見;聽張良勸說,封韓信為齊王;楚漢劃界鴻溝後,聽張良、陳平之勸,趁機追擊引兵東向的項羽;稱帝后欲建都洛陽,聽劉敬建議,入都關中長安。劉邦能夠作出這些正確的決策,與他善於採納不同的意見密切相關。相反,項羽失敗,就是由於他“不愛聽別人的不同意見”,“他那裡有個范增,給他出過些主意,可是項羽不聽范增的話”。(《毛澤東文集》第8卷,第295頁。)

1963年1月3日,他批示將《史記》中的《項羽本紀》“送各同志一閱”。(《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10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6年版,第238頁。)

自然,毛澤東希望領導幹部吸取項羽的教訓,而向劉邦學習“豁達大度,從諫如流”。領導者如果對“不同意見”和“批評”無動於衷,就等於失去了鑑戒之鏡,遲早會犯錯誤。

在黨的八屆七中全會上,毛澤東批評有些領導,根本不同人家商量,不大願意聽不同的意見,只願聽相同的意見。與相同的意見謀得多,與相反的意見謀得少。“要多謀。什麼叫多謀呢?你聽聽人家不同的意見嘛。”(《毛澤東年譜(1949-1976)》第4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13年版,第8頁。)對此,毛澤東有很多以身作則的例子。

1948年,當粟裕對中央軍委已經決定的“渡江作戰方案”提出不同意見時,毛澤東專門請他去說明,最後採納了他的意見。

1949年,當毛澤東主持“國旗”方案的討論時,本來他已經對另一種方案有了一定的傾向,但是,當聽到張治中的意見後,又重新組織討論,集合群智共識,最終確定了“五星紅旗”方案。

黨委會是一個領導集體,這個集體必須團結、和諧

在毛澤東心目中,集體決策、分工負責是黨委會的一個根本原則。“班長”和委員之間要能互相諒解。“書記和委員,中央和各中央局,各中央局和區黨委之間的諒解、支援和友誼,比什麼都重要。”日常工作中,“黨委各委員之間要把彼此知道的情況互相通知、互相交流。這對於取得共同的語言是很重要的。有些人不是這樣做,而是像老子說的‘雞犬之聲相聞,老死不相往來’,結果彼此之間就缺乏共同的語言”。(《毛澤東選集》第4卷,第1441頁。)彼此尊重、密切協作、步調一致,既是黨委會工作的要求,又是實現集體領導的必要途徑。

對於民主集中制,毛澤東還有另一個說法,即多謀善斷。多謀,就是民主;善斷,就是集中。毛澤東多次談到三國時曹操的謀士郭嘉。

在1959年3月召開的鄭州會議上,他說,郭嘉給曹操出了很多好主意,如打呂布、打袁紹、打袁紹的兒子袁譚和袁尚,都取得勝利,曹操稱讚他:“平定天下,謀功為高。”可惜他38歲就死了。赤壁之戰時,曹操想他,說這個人在,不會使我處於這種困難境地。《三國志·郭嘉傳》值得一看。

在鄭州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毛澤東再次講到:“多謀善斷這句話,重點在‘謀’字上。要多謀,少謀是不行的。要與各方面去商量,反對少謀武斷。商量又少,又武斷,那事情就辦不好。謀是基礎,只有多謀,才能善斷。謀的目的就是為了斷。要當機立斷,不要優柔寡斷。”(《毛澤東談從歷史文化中學習工作方法二十則》,《黨的文獻》2008年第1期。)

其實,做領導的人都要善於學習,特別是向下級學習。“不懂得和不了解的東西要問下級,不要輕易表示贊成或反對。有些檔案起草出來壓下暫時不發,就是因為其中還有些問題沒有弄清楚,需要先徵求下級的意見。我們切不可強不知以為知,要‘不恥下問’,要善於傾聽下面幹部的意見。先做學生,然後再做先生;先向下面幹部請教,然後再下命令。各中央局、各前委處理問題的時候,除軍事情況緊急和事情已經弄清楚之外,都應該這樣辦。這不會影響自己的威信,而只會增加自己的威信。我們做出的決定包括了下面幹部提出的正確意見,他們當然擁護。下面幹部的話,有正確的,也有不正確的,聽了以後要加以分析。對正確的意見,必須聽,並且照它做。中央領導之所以正確,主要是由於綜合了各地供給的材料、報告和正確的意見。如果各地不來材料,不提意見,中央就很難正確地發號施令。對下面來的錯誤意見也要聽,根本不聽是不對的;不過聽了而不照它做,並且要給以批評。”(《毛澤東選集》第4卷,第1441-1442頁。)

充分尊重、吸納下級意見,是民主方法的一個重要體現。作為黨的領導機關和領導者經常向下級學習,是保證決策正確的一個重要方法。

(作者為中央黨校黨史部教授)

本文發表於2016年3月14日北京日報,原標題為《民主既是一種制度,又是一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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