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宋治平建議“產假延長至3年到6年”,一下子引發熱議,不少女性投了反對票。
有網友表示:“這樣的政策會讓女性就業變得更加困難,是對女性的一種變相歧視。”也有網友反問,這項政策可否在宋委員所在的康乃爾集團做試點?
百理君也問了幾位西安的職場女性,她們均表示,對此持反對意見。產假延長至3-6年,有許多現實問題,她們所負責的工作誰來幹?企業有沒有能力承擔這樣的壓力?還有沒有企業願意聘用女性?
宋治平表示,當前,女性就業一直是難題。因為企業不願意承擔女性產假、哺乳期造成的勞動力損失,特別是二胎後的女性找工作更難。且多數家庭的家務、子女教育、照顧老人等都由女性承擔,女性職工存在經常請假、不能出差等情況,確實給企業帶來諸多不便,因此多數企業只僱傭已經生育的女性或根本不招聘女性職工。
“國家想透過鼓勵生育二孩來改善人口結構不合理的現狀,可以多方考慮出臺更多二孩福利政策、解決女性就業難的政策,否則一味地讓企業承擔壓力,結果可能會間接造成不利女性就業得因素增加,女性就業機會減少。”
宋治平為此建議:
建議產假延長至3年到6年,以便於孩子在上幼兒園或者小學前能得到好的照顧和教育;
減免二孩入園、入學費用等,同時給予一定補貼,減輕二孩家庭因撫養、教育支出造成的經濟壓力;
鼓勵企業聘用女性職工,同意產假女工停薪留職並繼續發放五險一金,但必須減輕企業負擔,政府可透過退回企業總社保比例數額來給企業補貼。
網友質疑:是否可以在吉林康乃爾集團做試點宋治平,吉林康乃爾集團董事長。她的建議在社會上引起熱議,有支援的聲音,但反對的更多。
網友“熙熙麻麻”說:“支援這樣的建議,二胎家庭確實太需要這樣的政策了,媽媽有更多的時間陪伴孩子,還不用擔心失業了。”
網友“許超醫生”說:“掐指一算,生一個,休6年;生兩個,12年;再生,就該退休了……這樣的建議,就差直接讓女性在家全職帶孩子了。休產假停薪留職,企業還要發放五險一金。企業也不敢招有生育計劃的女員工了吧。”
網友“大強”說:“這種建議是徹底不讓女性就業,侵犯女性勞動權益。如果這位委員願意的話,建議先從這位委員所在的吉林康乃爾集團做試點,看看這樣的政策到底能否持續實行下去?”
西安多名職業女性說不贊同該政策產假休3年到6年,表面上看,職業女性可以有更多的時間來陪伴個照顧孩子了,為什麼大家反對的聲音這麼多呢?百理君問了西安的三位職業女性,看看她們怎麼說。
杜女士在西安一傢俬企工作,是一個8歲女孩的媽媽,看到這條建議之後,杜女士覺得很可笑:“這建議乍一看挺好,好像是為女性考慮,但你仔細想想,這真是太坑了。三年到六年時間,讓女性一直在家裡帶孩子,她之前上班所積攢的技能以及工作關係都會慢慢失去,離崗之後,肯定會有新人填補崗位空缺,6年之後再回去,還回得去嗎?這是對女性的一種變相歧視。”
李女士也是一位職場媽媽,她說,自己生了兩個孩子,每一次都休假半年,雖然說產假結束離開孩子心中有些不捨,但返回崗位之後,能迅速恢復工作狀態,“即便如此,就我所知,身邊還有用人單位在錄用女性時,籤協議幾年內不能懷孕,才能錄用,女性的就業壓力本來就比男性大,如果產假延長至3-6年,勢必增加用人單位的用工成本,導致女職工返崗難度加大,造成女性就業歧視加劇。所以我很反對這樣逞一時嘴快的建議。”
市民朱女士目前正在休產假,她說,看到宋委員的建議,嚇得自己趕緊去工作群裡看看,有沒有被踢出去,“產假期間,我已經打聽好了孩子一歲多的託班,等我上班之後,家裡人幫忙照顧一陣,就能把孩子送去託班了,我上班也就更放心了。現在產假休半年,產假期間我的工資很低,明顯感覺到家庭經濟吃緊,要靠著老公一個人的收入還房貸,還有一家老小的開銷,半年還可以,時間長了,生活水平肯定下降了。產假休3-6年,不說企業對我有沒有意見,我自己都不願意,收入降低,生活受到影響,切身利益被損害,誰能同意呢?”
西安一企業負責人:不符合國情 會增加女性就業難度西安一家企業的負責人呂女士說,企業對於有子女的女性職工給予人性化的關照,是沒有問題的,比如她們企業裡,女性員工有時候需要接送孩子,遲到一會兒或者早走一會兒,在不太影響工作的前提下,都是可以的,按照目前國家的政策來休產假,半年產假期間的工作讓同事暫時代勞,目前開看,也是不影響企業發展的。但是,如果真的把女員工的產假延長至3-6年,對於企業來說,影響無疑是巨大的。3-6年的工作,肯定不會找一個人暫時代勞,那是需要重新招聘一位員工來做的。3-6年的時間之後,員工返崗後,還能適應新的工作任務和節奏嗎?企業必須考慮這些問題,所以,真的執行這樣的政策,就沒有企業敢用女員工了。
百理君留意到,此次兩會,也有政協委員就生育期間的支援體系提出理性建議。
陳霞委員就表示,延長產假能夠提升生育意願、提高生育率。制定綜合性的“家庭生育假”可以作為未來改革的參考。它包括女性的產假、男性的陪產假以及“生產”和“撫育”階段夫妻共享的育兒假。“家庭生育假”以家庭為單位,透過產育假時間在夫妻雙方間的合理分配,弱化單獨延長女性產假對其就業造成的威脅,消除了性別歧視。
陳霞委員說,新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如果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則“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這份檔案表達了鼓勵生育的價值導向,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生育者的各項權利。但對於許多用人單位而言,員工生育假越長,用人單位要承擔男女假期中的工資、津貼、生育保險,還要找人來填補空缺等,增加了用人單位承擔的成本,難免加劇目前生育男女就業難的現狀。國家考慮對用人單位的育齡男女合法生育期間,給予一定的資金補貼或減免稅收等扶持政策,以減輕用人單位負擔,同時保障育兒家庭福利待遇。用人單位也需要認識到生育假對社會的重要意義,因為用人單位未來的發展也離不開高素質的勞動力。用人單位可以結合工作需要和員工具體情況,提供彈性工作時間安排,即讓員工參與育兒,又能兼顧工作。
||毛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