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怒江州紀委監委出臺《關於州紀委常委、州監委委員掛聯鄉鎮提升基層監督質效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明確由州紀委常委、州監委委員掛聯鄉(鎮),下沉一線開展蹲點監督,進一步壓緊壓實基層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全面提升基層紀檢監察機關監督質效。
據悉,此次工作的重點是監督推動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監督保障上級決策部署落地見效、監督保障基層紀檢監察機關履職盡責、監督保障鄉(鎮)紀委監察室強化隊伍建設。蹲點監督以不發通知、不打招呼,直入基層、直奔現場的“直通車”模式,採取聯動監督、案件覆盤、座談交流、個別談話、查閱資料、入戶走訪、現場檢查等方式開展。蹲點監督由州紀委常委、州監委委員牽頭,州紀委監委各室(部)分工負責,每名常委、委員分別掛聯2至3個鄉(鎮),每季度開展一輪。
“實行州、縣(市)紀委常委、監委委員下沉一線掛聯鄉(鎮)、村(社群)開展蹲點監督,是解決當前怒江基層黨組織同級監督難、基層監督弱等問題的一項重要抓手。蹲點監督必須突出問題導向、結果導向,堅決杜絕走馬觀花、蜻蜓點水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州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說道。
《方案》強調,全州各級紀檢監察干部要把思想統一到州紀委監委的部署要求上來,緊盯問題、聚焦目標、上下聯動、同頻共振、同向發力,全面落實好工作責任,切實啟用基層監督力量,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州、縣(市)掛聯領導、各室(部)要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聚焦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措施,科學、精準、有效開展蹲點監督工作。要注重工作實效,既要透過監督發現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又要透過蹲點監督建立常態化聯絡指導工作機制,傳導責任壓力,推動基層紀檢監察機關履職盡責、提質增效。要注重總結提煉基層紀檢監察機關、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在履職工作中的有益經驗和做法成效,為進一步規範基層監督、提升監督質效提供參考。
此外,《方案》還進一步規範了在蹲點監督中發現的一般性問題和問題線索的處置等內容,明確提出要實行責任捆綁。鄉(鎮)黨委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評定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掛聯的州紀委常委、州監委委員年度考核不能評定為優秀等次。(周盈瑩 || 責任編輯 王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