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下一個“副省級城市”?
這種說法不是第一次出現。
近年來,來自河南、湖南、新疆、福建、甘肅等地的代表委員先後提出建議,將各自省會鄭州、長沙、烏魯木齊、福州、蘭州升格為副省級市。
副省級城市,為何讓這麼多省會趨之若鶩?
01
中國城市層級,大致有“直轄市-副省級市-地級市-縣級市”四層架構。
在中國內地300多個城市裡,只有4個省級直轄市、15個副省級城市。
北京、上海、重慶、天津4地為直轄市,相當於省一級。
四大直轄市雖然被視為城市,與廣州、深圳、蘇州、成都武漢、鄭州等城市同等比較,事實上,無論其行政級別、管理許可權,還是財政支配度,都遠高於普通城市。
廣州、杭州、南京、濟南、瀋陽、長春、哈爾濱、武漢、成都、西安等10個城市為副省級市。(參閱《誰是最強省會城市?》)
深圳、青島、寧波、大連、廈門等5市為計劃單列市,相當於副省級城市。
所謂的計劃單列,主要指的是部分省級管理許可權、財政單列,財政幾乎不與所在省份分成,可支配度相對較高。
除了5個計劃單列市,其他10個副省級城市均為省會,且多是傳統的大區中心。
值得一提的是,東北三省省會均名列其中,這與副省級城市誕生時的經濟社會程度發展息息相關。
02
哪些省會和經濟強市不是副省級?
在內地27個省會中,還有17個省會未能晉級“副省級”:鄭州、長沙、合肥、福州、石家莊、太原、呼和浩特、南昌、南寧、海口、貴陽、昆明、拉薩、蘭州、西寧、銀川、烏魯木齊。
這其中,鄭州、長沙、合肥、福州均為萬億GDP城市城市,經濟實力已經超過了作為副省級城市的瀋陽、大連、長春、哈爾濱。(參閱《最新萬億GDP城市》)
在這些省會之外,還有部分經濟強市仍舊只是普通地級市:蘇州、佛山、無錫、東莞、南通、泉州。
這些城市雖然GDP遙遙領先,蘇州已經突破2萬億,超過除廣深之外的所有副省級城市,但其行政級別依然與普通地級市等同。
這種背景下,一些強省會和經濟強市追逐副省級城市,也是可以理解的。
03
副省級城市,可以視為歷史遺留產物,也是特定歷史階段城市地位的體現。
副省級城市,產生於1994年,其前身為計劃單列市。從1954年到1993年,我國共設立了14個計劃單列市,包括廣州、武漢、瀋陽、哈爾濱、南京等省會城市。
1994年,這14個計劃單列市與杭州、濟南一併被定位副省級城市。計劃單列市僅保留深圳、重慶、寧波、青島、大連、廈門6個。
隨著1997年重慶升格為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僅剩5席,而副省級省會定格為10席,15個副省級城市就此定型。
從1994年至今,27年過去,我國再沒增加過一個副省級城市。
如今,全國經濟發展可謂天翻地覆,區域經濟格局早已不同於往日,一些普通省會、地級市脫穎而出,經濟總量遠超傳統的副省級城市。
鄭州、長沙等省會經濟跨過萬億,經濟總量早已超過瀋陽、大連、長春、哈爾濱等副省級城市。
蘇州、無錫、佛山、東莞,更被譽為四大地級市,經濟總量超過多個副省級城市。(參閱《TOP30城市GDP》)
這正是各大省份不斷呼籲新設副省級城市的由來。
04
副省級城市有什麼好處?
最直觀的好處,當屬行政級別的提升。
一般而言,地級市多是廳級單位,而副省級城市則高出半級,主要領導均為副部級,下屬各區、局等單位同樣高出半級,而普通縣級領導幹部只是處級,而副省級城市的街道就已是處級。
能否成為副省級,不僅意味著相當的直接晉升的可能,還能帶來更強的資源配置能力。無論是向上爭取國家專案還是延攬更多產業,都能帶來意想不到的利好。
此外,升格為副省級,意味著管理許可權的提升。
副省級城市,一般都享有部分省級管理許可權;如果能成為計劃單列市,財政上還能獲得相當的自由許可權,廣州深圳財政收入的巨大懸殊,背後就不無深圳財政單列的因素。
當然,近年來,一些省份開始向省會、經濟強市下放省級管理許可權。
2020年,河南正式向鄭州、洛陽下放部分省級管理許可權;江西甚至提出,除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能下放或委託的事項外,省級審批許可權原則上均下放到都市圈設區市政府。
可見,即便沒有“副省級城市”的名頭,省級管理許可權也已在儘可能的下放。
相反,計劃單列市,由於財政單列的原因,與所在省份其他地市的爭議日益增多。
個別經濟並不算強勢的省會城市承擔起巨大的財政重擔,自然引來各種各樣的非議,而計劃單列市想要進行擴容,也面臨各種各樣的現實阻礙。
這兩年,取消計劃單列市的呼聲不絕於耳,呼籲計劃單列市承擔更多財政責任的說法更是屢見不鮮。
所以,不難推斷,短期內,國家層面應該不會再設立副省級城市,更不會再新增計劃單列市。
對於經濟強市來說,與其追求這一名頭,不如做大城市能級,以經濟實力展現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