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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公佈的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明確提出,按照小步調整、彈性實施、分類推進、統籌兼顧等原則,逐步延遲法定退休年齡。

在老齡化背景下延退是大勢所趨,否則養老金很快就將難以為繼。我總體上支援上述延退的原則,但同時也有一些疑慮,我認為其中彈性實施分類推進的原則不夠精準,可能會導致延退政策效果達不到設計目標。

延退一方面是為了節約養老金,另一方面是為了更好地利用勞動力資源,尤其是緩解一線勞動力藍領工人的不足。

如今在一二線城市月薪3000招不到一個農民工,但可以招來一大群大學生,這就是一線技能型勞動力稀缺的明證。你去問這些一線工人願意延退嗎?大多數人不願意,那麼願意言退的是誰呢?用腳趾頭想都能想到。所以依照我的設想,分類推進不應當按現在的這種男職工、女幹部、女工人分為三類,而應當按工人、知識型勞動者、幹部來重新分類。

對於工人,無論男女到現行退休年齡之後自願延期,每年退一年,今後的養老金上浮若干。對於知識型勞動者,比如中級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以自願延退。但是,第一沒有養老金上浮的獎勵,第二不允許擔任行政管理職務,第三不再佔用本單位職稱名額,給年輕人騰出職稱上升空間。至於幹部,機關裡是一個蘿蔔一個坑,老同志不退,年輕幹部就提不起來。所以對於一定級別以上的領導幹部,到現行退休年齡必須退休。如此分類施策才能真正解決勞動力短缺和人力資源浪費並存的問題,既發揮老年勞動力的餘熱,又不堵塞年輕人的就業升職通道。

(嘉賓觀點,不代表本臺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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