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與起源
2006.01 首次提出
在全省農村工作會議上,時任浙江省委書記的習近平首次提出:積極探索建立農民專業合作、供銷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體”的農村新型合作體系。
兩個月後,瑞安農村合作協會宣告成立。農民專業合作社、村經濟合作社加入了“農協”,供銷合作社、信用合作社及其基層組織自動轉為“農協”會員。
2006.12 展開試點
浙江省委、省政府在瑞安召開全省發展新型農村合作經濟工作現場會,習近平總書記出席會議並講話,肯定了瑞安的探索實踐,部署了在更大範圍開展“三位一體”改革試點工作。之後,“三位一體”改革在浙江18個縣(市、區)展開試點。
深化與發展
2014.4.2 正式批覆
國務院正式批覆同意在浙江、河北、山東、廣東4省開展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試點。
2014.06 浙江先行
浙江召開了全省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試點動員部署會。要求因地制宜,科學制訂方案;統籌謀劃,突出改革重點;加強領導,積極推進綜合改革的進行。
2015.9.28 《意見》出臺
浙江省委、省政府釋出《關於深化供銷合作社和農業生產經營管理體制改革構建“三位一體”農民合作經濟組織體系的若干意見》。《意見》明確了深化供銷合作社改革的基本思路、主要內容及目標任務,為全省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指明瞭方向。
2016.7.25-26日 縱深推進
全省“三位一體”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現場會在臨海召開。會議要求,全省要堅持發展“新倉經驗”,以聯合更緊、合作更實、融合更深為方向,縱深推進“三位一體”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建設。
開啟新徵程
2017.02 首次明確
2017年中央一號檔案曾首次明確提出加強農民合作社規範化建設,積極發展生產、供銷、信用“三位一體”綜合合作。
2020.09 “七代會”相關部署
“三位一體”綜合合作是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重大創新,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重中之重……
2021.01 七屆二次理事會
聚焦生產、供銷、信用“三位一體”綜合合作,持續深化綜合改革。開展“三位一體”綜合合作試點,是今年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重點任務。總社要加強與中央農辦、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溝通協調,加強對試點單位的統籌指導,加強對試點工作的調研、督導,對試點工作進展情況要定期排程,確保穩步推進實施。各試點單位要認真履行主體責任,抓好落實,有序推進。要加強改革系統整合,對已經取得的改革成果,出臺專項指導意見,提高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
2021.02 再次強調
今年釋出的2021年中央一號檔案明確提出開展生產、供銷、信用“三位一體”綜合合作試點,並將其作為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健全服務農民生產生活綜合平臺的重要舉措。
2021年 未來
《加快推進生產、供銷、信用“三位一體”綜合合作的指導意見》即將出臺……
學習正當時
為了全面領會新時期“三農”工作重點和中央一號檔案精神,深刻把握“七代會”關於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戰略部署,探索交流各地“三位一體”實踐模式,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管理幹部學院決定於4月26-30日在昆明市舉辦“三位一體”建立與實踐模式經驗交流培訓班。
培訓內容
1.2021年中央一號檔案精神學習與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總體要求與工作部署;
2.新型合作經濟組織的建立路徑與操作方法;
3.生產合作、供銷合作、信用合作一體化發展與綜合服務功能創新;
4.重慶市、浙江省、貴州省等地供銷社交流探討“三位一體”工作思路與經驗;
6.“三位一體”改革典型單位現場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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