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釋出視訊《從“自負”走向“自縛”》,剖析浙江省湖州市政協原主席吳水霖違紀違法案。
視訊介紹,26年前,吳水霖結識了一名在北京經商的女商人,並由此邁出了違紀的第一步。隨後,兩人的不正當關係維持了近20年。
“我第一次違反紀律就是最不應該的,對於自己後來在這條道路上越走陷入得越深,錯誤發展得越多越大,這個肯定是有原因的。就是把生活紀律看成小事,你就會覺得有些事情(更大的違紀違規)也沒關係。”吳水霖說。
據公開簡歷,吳水霖生於1955年10月,長期在浙江省湖州市任職。早期曾任教師,後調入湖州市委,先後擔任湖州市委政研室副主任、湖州市委宣傳部副部長等職。
1993年,吳水霖被組織選送到中央黨校學習,在一次聚會上,吳水霖結識了一名在北京經商的女商人,並由此邁出了違紀的第一步。隨後,兩人的不正當的關係維持了近20年。
“當時,心裡也是惴惴的,感到很沉,很對不起組織。回到學校,一進校門頓覺磨盤壓心,臉上發燙。”吳水霖說。
1994年,吳水霖任湖州市委副祕書長、辦公室主任,一年後任市委祕書長。1997年,吳水霖調任長興縣委書記,主政長興縣5年。
2002年,吳水霖任湖州市委副祕書長(正處級),一年後躋身湖州市委常委、祕書長,後又擔任市委政法委書記、常務副市長等職。
2010年,社會人員凌某得知了吳水霖違反生活紀律的問題,並揚言要到網上曝光。
“心想這下完蛋了,要前功盡棄。好不容易得來的名聲地位就要毀於一旦。”吳水霖找到一名受過自己幫助的曾經的下屬、湖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委副書記徐某某(已另案處理)出面解決。徐某某為替老上司擺平此事,前後共支付給凌某68萬餘元(凌某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2012年,吳水霖任湖州市政協主席。2014年,浙江省委巡視組巡視湖州期間收到舉報,反映吳水霖向某老闆借款50萬元長期不還的問題。巡視組向其了解情況時,他與兒子統一口徑,將本息共計100萬元迅速歸還該老闆。2017年,吳水霖任浙江省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
吳水霖違紀違法的金額,超過一半直接與兒子有關。“我前半生因為工作,對兒子關心很少,基本沒時間陪他。”
在受賄方式的選取上,吳水霖拒絕採取收受乾股這類“太明顯,容易暴露”的方式,而代之以“投資入股”等相對隱蔽的手段。在為行賄人所辦事項上,大多是企業經營、款項支付、職務晉升等風險“相對較小”的事。
2018年9月至10月,浙江省委巡視組開展新一輪巡視,吳水霖還特意把兒子從杭州叫到湖州,“教”兒子如何應付組織談話。在兒子被留置後,吳水霖主動向市委書記“說明情況”。
2018年10月,吳水霖退休。同月,吳水霖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經查,吳水霖違反政治紀律,干擾省委巡視工作,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安排管理和服務物件宴請親友;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錢款;違反廉潔紀律,借用管理和服務物件錢款,搞權色交易;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今年7月,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對被告人吳水霖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對吳水霖已全部退出的受賄所得人民幣431.9702萬元、港幣100萬元、美元3000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法庭經審理查明,2006年至2018年10月間,被告人吳水霖利用擔任湖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委書記、湖州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市委政法委書記、市政協主席的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職務晉升、工作調動、假釋審批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先後多次非法收受他人以合作投資、掛名領薪、代付款項、借款等形式所送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514.2781萬元。
在最後陳述階段,吳水霖痛哭道,“我被提拔為副縣級領導幹部不久,母親就因病去世,臨終前她囑咐我要好好工作,為她、為家庭爭光,不要丟她的臉。但現在我淪落到這樣的地步,犯下這樣的罪行,我不忠、不孝、不恥。有一天我也走了,再見到母親,該如何面對她……”
吳水霖簡歷
吳水霖,男,漢族,浙江湖州人,1955年10月出生,1975年11月參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
1975.11-1980.09湖州吳興縣軋村中學教師;
1980.09-1982.06湖州師範學校普師專業學習;
1982.06-1985.12湖州市委(縣級)黨校教師(其間:1979.03-1982.08嘉興師範專科學校中文科學習,1982.09-1984.09省委黨校理論班科學社會主義專業學習);
1985.12-1988.11湖州市郊區區委黨校副校長;
1988.11-1990.11湖州市委政策研究室副科長、科長;
1990.11-1992.02湖州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1992.02-1994.09湖州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其間:1992.09-1993.07中央黨校理論宣傳幹部培訓班學習);
1994.09-1995.11湖州市委副祕書長、辦公室主任;
1995.11-1997.08湖州市委祕書長、辦公室主任;
1997.08-1998.02長興縣委書記;
1998.02-2002.09長興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2.09-2003.04湖州市委副祕書長(正處級);
2003.04-2005.03湖州市委常委、祕書長(其間:2004.09-2004.11省委黨校培訓班學習);
2005.03-2006.07湖州市委常委、祕書長,湖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委書記;
2006.07-2007.02湖州市委常委、祕書長,市委政法委書記,湖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委書記;
2007.02-2007.06湖州市委常委、副市長,市委政法委書記,湖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委書記;
2007.06-2011.03湖州市委常委、副市長,市委政法委書記;
2011.03-2012.04湖州市委常委、副市長、湖州南太湖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黨工委書記(兼);
2012.04-2013.01湖州市政協主席、湖州南太湖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黨工委書記(兼);
2013.01-2017.04湖州市政協主席;
2017.04-2018.02浙江省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
2018.10退休
2018年10月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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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慶幸活在這個社會中,但也希望能一直查貪反黑繼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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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他心底裡早就想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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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官了,頭昏了,難過金錢美女關。晚節不保,該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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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是不忠於黨,不孝父母,毫無廉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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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抓住了一個壞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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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貪官應該嚴辦,國家蛀蟲,人民敗類,嚴辦才順民心,國家才能繁榮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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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中紀委把腐敗分子一個個都揪出來。為中紀委點一萬個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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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為自己所用,早晚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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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做人,一生平安。平安退休,可以遊玩世界,現在實去自由。兩個字,不直?
風光一時,後悔幾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