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太人的經典《塔木德》中說:“和狼生活在一起,你只能學會嗥叫,和那些優秀的人接觸,你會受到良好的影響。與一個註定成為億富翁的人交往,你又怎麼成為一個窮人呢?”大寓言家伊索(約前620年—前560年)說:“對一個尚未成熟的少年來講,壞的夥伴比好的老師起的作用要大得多。”
人是可以由外力加以鑄範的。這外力有兩種,一是教育,一是環境。
環境泛指個體生活其中,影響個體身心發展的一切外部因素。環境可分為自然環境(包括自然條件與地理位置)和社會環境(包括政治、經濟、文化以及與個體相關的其他社會關係)。
任何生物的生存都不可能脫離環境。稍欠嚴格的分類,受教育者不外乎在三種環境中:一是社會大環境,二是學校特殊環境,三是家庭小環境。前兩種你不可控,能改變的只有家庭環境。
古羅馬皇帝馬可·奧勒留說:要想獲得幸福與自由,必須明白這樣一個道理:一些事情我們能控制,另一些則不能。只有正視這個基本原則,並學會區分什麼你能控制,什麼你不能控制,才可能擁有內在的寧靜與外在的效率。
如果你認為自己可以自由支配那些你本來就不能控制之事,或者試圖把他人之事置於自己的掌控之中,那麼你的追求必定受挫,你會變成一個灰心、焦慮和挑剔的人。
做父母的要注意:你的家庭環境對孩子的成長有重大影響作用,要把孩子的心靈放在一種能夠獲得一切知識的環境裡。
荀子《勸學篇》中說:“蓬生麻中,不扶自直。”孔子也曾經說過:“無友不如己者”,所謂跟著蒼蠅進廁所,跟著蜜蜂找花朵。
在家庭生活和各種社交活動、社會勞動、社會文化等方面,對孩子身心發展、思想觀點的影響是比較自發的、偶然的,具有耳濡目染、潛移默化的性質。要培養孩子認識、利用和超越環境的意識和能力。當然,環境決定論是錯誤的,它否定遺傳因素的作用,否定人的發展的內部規律,把發展歸結為人對社會的消極的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