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柳扶風
香港迴歸20多年亂象不止,亂源之一在於法治被破壞,而法治之所以被破壞,在於司法領域內部出了問題、在於司法領域內部有人對社會上的破壞法治力量提供保護傘,這股力量為達到某種政治目的而曲法枉法!
試想,香港司法界中人如果能用香港法律公正嚴明,對某些人幹下的種種違法勾當執法,香港能有那樣的亂局嗎?香港法治能被破壞得如斯不堪嗎?明眼人早已看到,雖然當年23條沒有立法,香港已有的法律也足以止暴制亂、足以懲處反中亂港之人的種種違法行為。然而,香港司法界為什麼不作為呢?為什麼對某類涉嫌犯法之人屢屢放生呢?為甚麼還有司法中人對參與暴亂之人大唱讚歌呢?這說明香港司法界出了政治問題。
正因為香港司法領域荒謬絕倫之事百出、知法毀法之事百出,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平息黑暴、撥亂反正、除惡務盡、解決香港深層次問題,確保“一國兩制”不走樣、不變形,行穩致遠,修復被損害的法治,重建人們對香港法治的信心之情勢下,社會各界強烈要求香港司法領域必須實行改革,然而來自司法界的阻力極大。他們根本不認為香港司法界有什麼需要改革的問題,根本不認為香港的法治有什麼問題,在他們眼裡反而是指出了香港司法有問題、法治有問題的人出了問題。
新上任的律政司司長說,上任後首要工作目標是推廣香港法治、憲法及國安法教育,他說,過去不少人對香港法制有誤會及刻意抹黑,未來對外和對內都要加強解釋;他說,看不到外界對法治的質疑有任何理據。在這位司長大人看來,香港法治沒有一點問題,還要大力推廣,要求司法改革解決問題,是因為不少人對香港法制有誤會及刻意抹黑,他看不到有任何理據云雲。
有這樣的律政司司長,我們可以說香港的司法改革已經胎死腹中,“一國兩制”的貫徹落實在司法領域還會出大問題!
本文原載於《東方日報》,原標題《拒絕改革 後果堪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