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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三大疑案:孝莊下嫁、順治出家、雍正繼位哪個都不容易搞明白,為什麼?因為如果是事實,這絕對是有損於清廷尊嚴的事,不是什麼光彩的事,清廷諱莫如深,想遮掩還遮掩不住呢,有人還想從正史史料中找到證據,那豈不是妄想?

可是如果真的沒有一點痕跡,人們也就不會去“謠傳”去“考證”了。但信得有信的理由,無論什麼專家還是什麼學者,有時候他們的研究帶入自已的感情因素,固執一己之詞,不見得是那麼“絕對”正確,還需要有自己的判斷。當然,也需要有一定的證據為基礎。

那我們就試著分析一下孝莊皇后下嫁的事是真是假。

孝莊文皇后(1613年3月28日-1688年1月27日)是清太宗皇太極的側福晉,被冊封為莊妃,崇德八年(明崇禎十六年,1643年)農曆八月初九日,皇太極猝死於盛京清寧宮,皇太極和孝莊皇后的兒子福臨即位,這就是順治帝,孝莊就成了皇太后。

因為皇太極猝死的,死是僅五十二歲,沒來得及繼承人。當時,有實力競爭皇位的有他的大兒子肅親王豪格和他的弟弟努爾哈赤的十四子睿親王多爾袞。

可是因為兩人的實力相差不大,各自都有八旗中的支持和反對者,為防止兩敗俱傷,最後達成妥協,立皇太極的第九子年僅6歲的福臨為帝,而以鄭親王濟爾哈朗和睿親王多爾袞為輔政,維護了八旗統治集團的統一,避免了分裂。因此,福臨雖然為帝,但他的實力薄弱,要想穩固帝位,非得非常的手段才能成功。

孝莊皇后為保住幼子的皇位,竭力穩住勢力越來越強大的多爾袞,不失為最好的選擇。當然,除了政治需要之外,可能還有她和多爾袞的確有個人感情的因素。

但如果兩人只是暗中私通,那至多不過是為人詬病,還不至於有下嫁之說。因此,下嫁之說,是另有一些異常的情形作為證據的,當時的文武大臣當然很清楚,但是,這種事畢竟不是多麼體面,如果史書、實錄上記載下,免不了惹得後人的是非評價,所以,這種情況是必須迴避的。

不清楚的人想搞明白,而明白的人們不能說,這也就是不容易找到直接證據,而成為後世疑案的原因。

不光是現在的人們想搞清楚,就是在清朝後期,清朝學者也想搞個清楚。——可考證了很多,最後的結論是找不到確鑿的證據。

當然,你找不到確鑿的證據就對了。當時清廷恨不得把這些全都抹光了呢,如果讓你輕易找到的話,那他們的工作不是白做了,所以說,要找證據,找到的也只是當時清廷沒有刪除乾淨的疏漏。

說孝莊下嫁的專家們說:

1.四川師範學院圖書館收藏的《皇父攝政王起居注》的後跋中提到了順治時期太后下嫁皇父攝政王的詔書,但沒有見到這份詔書。

2.根據朝鮮史料記載,順治六年(1649年)二月,清廷派遣的使臣給朝鮮國王的國書中,稱多爾袞為“皇父攝政王”之詞。

3.南明兵部尚書張煌言寫了一首七言絕句《建夷宮詞》:上壽觴為合而尊,慈寧宮裡爛盈門。春宮昨日新儀注,太禮恭逢太后婚。說的就是孝莊作為太后又大婚,正是下嫁給了多爾袞。

4.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十二月,孝莊病重時留下遺囑,不和皇太極合葬,另外葬在了清東陵的昭西陵。說是她有難言苦衷,所以康熙把太皇太后的靈樞停放在東陵,雍正時才葬入昭西陵地宮。

反對這一說法的專家認為:

1.順治稱多爾袞為“皇父攝政王”,寓有中國古代國君稱老臣為“仲父”、“尚父”之意,周武王也稱姜太公為尚父,不足為據。

2.說順治的太后下嫁皇父攝政王的詔書是子虛烏有的。

3.說張煌言是明朝之臣,是清廷的敵人,他的詩不可信。“慈寧宮裡爛盈門”一句,說太后大婚時慈寧宮內外張燈結綵,但據《清實錄》載,孝莊文皇后是在順治十年慈寧宮修葺之後才搬進去的,所以大辦婚事應在順治十年(1653年)之後,但多爾袞已於順治七年(1649年)十二月病死。

4.古代並不乏實例。並且,孝莊文皇后在順治時已貴為皇太后,以她的尊崇身份,如下嫁就不會死後葬入皇陵。

5.再者孝莊不願與皇太極合葬,是因為昭陵已葬有孝端皇后,且皇后不與夫合葬,這在康熙帝及以後各帝始終承認孝莊文皇后是清太宗文皇帝的皇后,對其尊崇備致,歌功頌德,祭禮有加。

我們就這些證據,不妨得出自己的意見。

1. 多爾袞的稱號,由叔父攝政王到皇叔父攝政王再皇父攝政王,不斷改變。可叔父和皇叔父還行,可要皇父,並且順治日漸長大,皇母孝莊仍然健在,這樣的稱號恐怕不是不能亂改吧。另外,“仲父”、“尚父”和“皇父”的區別有多大,這不是一目瞭然嗎?

並且,在當時,大臣奏摺和國書中,也用這一稱呼,恐怕不是“仲父”、“尚父”也能用的吧?

還有,即使多爾袞當時的實力無人匹敵了,但這麼明顯的侵犯皇權凌辱孤兒寡母的舉動,絕對會引起眾八旗和文武大臣的反對,其後,多爾袞面臨的形勢就會很被動,就不會得到大多數人的支持。

而如果是孝莊皇后自己願意的話,那就是另一種情形了,儘管人們不同意,但還得找出似是而非的理由,定為禮儀。並以此安定群臣下屬。清末民初時期羅惇曧[luó dūn róng](1872-1924)的《賓退筆》中記載,順治年間的禮部卷宗中有“國母下嫁禮儀”的奏章,如果沒有此事,誰敢上這樣的奏摺呢?

2. 有的專家,說《皇父攝政王起居注》有太后下嫁皇父攝政王的詔書是子虛烏有,可又根據《清實錄》批駁張煌言的慈寧宮時間記載。前面不信清廷記錄,後面又信,不知為何?

3. 孝莊不願和皇太極合葬。這對於當時絕對有權力選擇合乎情理的好事,哪個女人不願意做呢?除非不得已才不和自已的丈夫合葬。

4. 康熙等皇帝尊崇孝莊,作為否定她下嫁的證據,那更站不住腳了。孝莊是培養康熙長在至即位的祖母,無論她下嫁也好不嫁也罷,對康熙那是恩情深厚,能不尊崇嗎?難道和別人一起罵她祖母嗎?

行了,別的也不想說了。不管那些反對的專家怎麼說,反正我是信了,孝莊應該是下嫁了多爾袞,正因為不那麼光明正大,所以,正史上遮遮掩掩,總還有些漏洞,讓人們看出其中的一絲痕跡。

但孝莊下嫁說明了什麼?拿到現在來說,如果單純為了政治目的下嫁多爾袞,正說明她的成熟和政治眼光;如果有些愛情的成分,那說明她當時就敢於追求人身自由了。

不管怎麼說,如果不是受多爾袞的逼迫,不得已下嫁,那都算不上汙點,那可是在近五百年前的封建時期啊!所以,用不著為她隱諱,其實或許應當為她唱唱讚歌,沒有什麼不光彩的,反而更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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