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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幹部作為農村的管理者、領導者,集多種權職於一身,是村子裡的頭面人物,大事小情基本上都要經過村幹部的手,相比於一般村民,村幹部的社會地位要高得多。是對外的窗口,政策下達、民聲上傳,還要對農村發展起到關鍵作用。

從各個方面來說村幹部對於農村都是重要的,甚至是不可或缺的,不然光是解決村民的問題都找不到人。更何況我國有近70萬個行政村,如果把權責下放,將會增加無數的財政支出和人員支持,因而現行的村民自治管理是成本最低且最高效的管理方式。

但是即便村幹部地位很高,對於村民、對於村子發展都很重要,但是依然也要面臨淘汰的局面,對於不合格的村幹部將會予以全面“清退”,或者是重新改造,保持村幹部隊伍的乾淨整潔。

要知道,有些人成事不容易,壞事卻是很有能耐,讓這些人當上村幹部的位置不僅不會起到積極作用,反而會把村子帶向深淵。因而要把這些人“踢出”村幹部隊伍,主要涉及3種人。

第一、違法亂紀的村幹部

村幹部,尤其是黨員村幹部,一定要做到政治思想明確,路線正確,不能有反動思想。不少人有能力,有財富,但是卻有過刑事紀錄,犯過法判過刑,這些人在當上村幹部以後犯錯的幾率更大。所以這些人如果在參選村幹部時沒有被及時發現,那麼即便當上村幹部,也要被全部清退。

當然即便有些村幹部沒有犯罪記錄,但是在當上村幹部以後卻以權謀私,侵佔村民財產,霸佔村集體利益,私造賬目等等違法亂紀的,一經核實也是村幹部地位不保。

村幹部不是幹部,沒有編制,這也就造成了管理混亂,組織鬆散,村民也不會整天去盯著村幹部幹啥事,也就造成了村幹部腐化的溫床,畢竟自我管理之下能夠真正自覺的人太少了,因為清退這些村幹部是眾望所歸。

第二、宗族勢力村幹部

農村難以發展,不僅僅是國家政策不給力,不能全怪城鄉二元化,農村各種利益盤錯,人際關係複雜也是主要的原因。

在農村由於是人情社會,宗族勢力龐大,很多村子都是一個姓,名門望族。這就是這些大群體長期霸佔著村幹部職位,不以全體村民利益為核心,搞私化,顧小家而不顧大家。稍有反對聲音就開始欺壓良善,甚至有些村幹部做出欺男霸女,打老罵少之事。

把集體的當作自家的,大肆撈取個人利益,造成村子遲遲發展不起來,村民致富無望,還造成了幹群矛盾對立,讓政府失去公信力,民眾基礎喪失,極大的破壞了村幹部隊伍整體形象。

這樣的村幹部可以說是涉黑、涉惡的代表,清退是必然的,去年已經清理了四萬多人,今年還將繼續進行。

第三、不作為的村幹部

端誰的碗,吃誰的飯,就要服誰管!這是我們農民最為樸實的管理心態,無論是出門打工還是在村裡當個村幹部,有權力就要有義務和責任。村幹部有管理村民的權利,有得到報酬的權益,那麼就要擔負起農村發展和村民致富義務,不然村民要你何用?

然而有些村幹部卻不當回事,參選時說得有多好,當上了村幹部做得就有多壞。有好處往前衝,有壞處往後撤,趨吉避害是玩得爐火純青。只顧個人利益,對村民所需之事不聞不問,能拖就拖,只拿工資不幹活,完全的不作為形象。

抱著這樣想法的村幹部有很多,有句話叫作“不做不錯”,因而就這樣一直躺平下去,然而被耽誤的是村民發展,這樣的村幹部也是被清退的對象。

當下的農村從來沒有一天如此急迫的需要發展,因為再不發展的話城鄉差距會越來越大,農村消失的速度會越來越快。而村幹部作為鄉村振興的主力軍,如果不是一支素質過硬、敢拼敢上、清正廉潔且能力過人的隊伍,那麼國家大計將會被破壞。

因而肅清村幹部隊伍,該清退的要進行全面清退,讓真正能幹事、想幹事、能幹成事的人來當家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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