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孝文本紀》記漢文帝之言,曰:“古之治天下,朝有進善之旌,誹謗之木,所以通治道而來諫者。”解注說:“誹謗之木”是“堯作之,橋樑交午柱頭”,“所以書政治之愆失也。至秦去之,今乃復施也”。就是說,古人認為“誹謗之木”是上古堯帝當政時期,設立的狀似“午”字的木製裝置,其作用是提供百姓陳寫政治意見。而秦統天下後,為了控制言論,於是就將其廢止,漢文帝為了廣開言路,再次將其恢復。
關於“誹謗之木”來歷的說法,自然不足信,堯舜當政,理應還處於“結繩而治”時期,斷不可能已有文字。先秦諸子也不見有“誹謗之木”的確用記載,大抵只是傳說而已,而漢文帝卻將這項傳說中的政策落了實。由此也可知,逮至漢朝“誹謗”一詞還是籠統的“非議”之意,也就是說有客觀屬實和惡意構陷之別。劉邦數秦朝之罪,說“誹謗者族,偶語者棄市”,則“誹謗”即“非議”也。
漢文帝的“誹謗之木”成效究竟如何,史籍不細載,實難詳知。不過,從後世都沿循此項制度的角度而言,應有其用。起碼,開明納諫的象徵性重於其實用性。也因此越往後“誹謗之木”的製作工藝和用料越是得到了提升。最終,以大理石為質料,雕龍刻鳳於其上成了定製。大概凡是對專制統治者的非議,都屬於歪曲、造謠、誣衊、惡意中傷之類,因而“誹謗之木”的“誹謗”也就只剩下了與這些詞彙同義的負面之意,“誹謗之木”自然也就不再能承擔“誹謗”之用了。稱謂自然也需改換,新名曰:華表。至今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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