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持槍傷人民警高墜死亡 屍體找到# 民警李強的人生已經畫上了一個句號,而且是加上了一個驚歎號,令人唏噓不已,感嘆不止。
色字頭上一把刀,一個人攤上了色,福報就會被大幅度削減,就容易有各種不測之事。因為畢竟這不是一種正當的行為,為社會所不容,所以,就容易使人脫離正常的人生軌道。
第一 ,李強這個人在本質上來說應該說並不是壞人,而且在50天之內,曾經因為我們隊救出過落水的兩個人。應該說還是一個好人,甚至可以說是一個大好人。
第二 ,因為情色墮落到了殺人的程度,這就是喪心病狂了,失去理智了。無論如何也不應該殺人,殺人不禁違法亂紀,而且是屬於大罪。因為你個人無論有什麼恩怨,有什麼情仇,都沒有結束別人生命的權力。
第三,殺人家兩個無辜的孩子就更不應該了,這簡直是屬於罪大惡極。
第四,李強自己也知道自己罪不容赦,在逃跑之後應該是跳懸崖自盡而亡。人生就此匆匆結束,能對得起誰呢?
第一,是對不起生養自己的父母。父母絕不希望自己養這樣的兒子。
第二,對不起,國家的長期培養和作為警察的職業訓練。
第三,對不起人家的孩子和被殺的孩子的爺爺。因為這些都是屬於無辜的人。為什麼要去殺害無辜的人呢?這隻有喪心病狂的人才能這麼做。
李強的人生結束了,但這不是一個圓滿的句號,而是充滿了疑惑,充滿了反思,也帶有罪惡的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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