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為何說資本價值的增殖決定了資本家需求能力的大小?——首先,在回答這個問題前,我們需要知道,通常情況下,資本家在以可變資本價值和勞動力商品相交換時是利用了貨幣的支付手段職能。僱傭工人先付出勞動(勞動力的使用價值)創造出Wv+m價值的勞動產品,在不發生價值革命並且商品按價值出售的前提下通過Gv+m的實現。
在生產資料資本主義私有制決定的分配方式下,和勞動力商品價值相等的Gv作為工資支付給工人,Gm歸生產資料所有者即資本家無償佔有。與勞動力商品相交換的可變資本價值只是資本家的一種“預付”,最終都會通過資本家對勞動力商品的特殊使用價值的消費重新流回到資本家的錢袋中。
因此,可變資本的價值由資本家付出但不由資本家負擔,即資本家不費分文的得到了一種創造價值增殖的力,即資本家無償實現了需求;僱傭工人出賣勞動力商品獲得的價值是僱傭工人通過生產勞動自行創造的價值,從而僱傭工人對物質財富的需求由自己的生產勞動創造。
等價交換的不平等現象
再次,僱傭工人需求實現的前提是創造剩餘價值。資本家和僱傭工人即使是在以等價交換為原則的商品交換環節,依然存在著交換的不平等地位。
第一,勞動力佔有者出賣勞動力的前提,是除了勞動力不佔有任何能夠維持生存的生活資料和用於生產的生產資料。勞動力只有出賣給對其有使用價值的貨幣佔有者,才獲得勞動力價值,實現需求。而佔有貨幣的資本家,既可以直接購買生活資料實現需求,也可以購買生產要素源源不斷的攫取剩餘價值實現需求。
因此,資本家與僱傭工人在交換過程中就實際上處於不平等的生產地位,一極是需求的實現必須以出賣勞動力為前提,一極是能夠通過對財富的隨意支配實現需求。
第二,馬克思在《政治經濟學批判(1861—1863年手稿)》中認為,“生產者的最大部分,即工人,他們始終必須是剩餘生產者,他們生產的東西必須超過自己的[有支付能力的]需要,才能在自己的這些需要的範圍內成為消費者或買者”。
一方面,僱傭工人作為整個社會物質財富的最大部分的生產者,創造了整個社會的需求能力;另一方面,僱傭工人獲得勞動力價值即獲得需求的實現條件的前提是為資本家創造剩餘價值,換言之,必須為資本家創造需求實現的條件。
因此,僱傭工人必須創造能夠分為勞動力價值和剩餘價值的價值,並且在資本主義分配方式下,僱傭工人無法通過勞動決定自己的需求能力,勞動力商品價值規定了僱傭工人需求能力的上限。最後,工資掩蓋了僱傭工人的實際需求。
《資本論》中認為,“貨幣關係掩蓋了僱傭工人的無代價勞動”工資作為勞動力價值的貨幣形式,外在的表現為貨幣與一段時間勞動之間的交換。顯然,勞動力價值的概念被偷換為“勞動的價值”,或勞動創造的價值的等價物。
對於僱傭工人而言,工資是僱傭工人一段時間勞動的交換價值,是他為資本家勞動一段時間後,資本家應付給僱傭工人的價值。因此,工資執行的支付手段職能,掩蓋了勞動創造的價值是由勞動時間決定的事實。
工資的本質
在資本主義現實生產過程中,工資隨工作日的延長而提高,使僱傭工人誤認為工資就是工作日內創造的價值的等價物。實際上不僅工作日內已經出現剩餘勞動,而且在剩餘勞動時間不斷延長的過程中,工資的漲幅遠遠小於由於剩餘勞動時間的延長額外創造的剩餘價值。
因此,工資以貨幣的形式支付,完全掩蓋了必要勞動時間與剩餘勞動時間的界限,使工資將勞動力價值誤化為勞動創造的價值。
在商品交換中,貨幣作為價值的獨立形式在以價值為基礎的商品交換中承擔起媒介的作用,將需求的實現由以價值為基礎的交換轉化為以貨幣為媒介的交換。因此,僱傭工人需求的實現程度間接的取決於勞動力商品的價值,直接的取決於勞動力價值的貨幣表現,即工資。
在商品經濟條件下,商品佔有者只有將商品轉化為貨幣,才能獲得實現需求的購買能力。對於僱傭工人而言,只有將勞動力作為商品轉化成貨幣,才能獲得實現需求的前提條件。因此,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下,勞動力價值決定了僱傭工人需求的可實現程度。
使用價值的需求
人的需求始終是對使用價值的需求。而在生產資料私有制和社會化的生產相結合的條件下,需求的實現一方面取決於社會具體勞動對社會物質財富使用價值的生產,另一方面取決於以價值為基礎的需求能力。
在生產資料私有制條件下,財富的生產者分為兩種,即生產資料佔有者和生產資料非佔有者。由此,可以將生產資料私有制條件下對物質財富的的生產方式劃分為兩種,即勞動力和生產資料相統一的生產方式和勞動力和生產資料相分離的生產方式。
在生產資料私有制條件下,當財富的生產者即為生產資料佔有者時,生產資料佔有者的需求取決於他從事生產勞動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即生產決定需求的實現程度。
首先,勞動創造價值,創造有支付能力的需求。當生產資料佔有者直接從事生產勞動創造物質財富時,生產資料佔有者為生產預付的價值只有生產資料的價值,在生產資料佔有者的生產勞動過程中,通過具體勞動轉移到最終產品中去。
就生產資料佔有者的具體勞動而言,不創造新的價值。就具體勞動和抽象勞動是同一勞動的兩個不同方面而言,勞動創造使用價值和轉移生產資料價值的過程,同時也是創造新價值的過程。在同一生產勞動時間內,生產資料佔有者創造的價值全部都是超過預付價值的新價值。
最終產品中包含的一切價值歸生產資料佔有者所有,具體勞動轉移的價值用於補償生產資料佔有者的預付價值,而通過生產勞動創造的新價值由生產資料佔有者支配,決定了生產資料佔有者有支付能力的需求。
其次,生產即是需求,生產資料佔有者需求的實現程度直接取決於從事生產勞動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
《資本論》中認為,“生產使用價值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該使用價值的價值量”,同樣,在以價值為基礎的商品交換決定需求實現程度的條件下,需求的實現程度不由生產勞動的個別勞動時間決定,而由生產勞動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
在生產資料私有制條件下,生產資料佔有者的需求實現程度取決於最終產品總價值超過預付價值的部分,而當生產資料佔有者作為生產者直接從事生產勞動創造物質財富時,生產勞動耗費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都直接轉化為超出預付價值的價值,決定著生產資料佔有者需求的實現程度。
此時,只有從事生產勞動時創造的總價值的增加,沒有無償佔有的勞動創造的價值增殖。因此,生產資料佔有者從事生產勞動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了生產資料佔有者的購買力即需求能力。
在生產資料資本主義私有制條件下,最終產品的生產者為生產資料非佔有者即僱傭工人,生產資料佔有者即資本家需求的實現程度取決於僱傭工人的剩餘勞動時間,即價值增殖決定資本家的需求能力。
勞動創造價值增殖
勞動是價值的唯一源泉,社會財富總價值來源於人類勞動,在生產資料資本主義私有制條件下,價值來源於僱傭工人的勞動。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下,資本家的全部預付價值包括生產資料的價值c和勞動力商品價值v。
在僱傭工人創造的新價值中,和勞動力價值相等的價值補償資本家購買勞動力時預付的可變資本價值,超過勞動力價值的價值是資本家利用勞動力特殊的使用價值無償佔有的增殖價值,即剩餘價值m。在資本主義分配方式下,增殖價值m歸資本家佔有,構成了資本家有支付能力的需求。
其次,僱傭工人的剩餘勞動時間決定資本家需求的實現程度。當生產資料佔有者即為財富的直接生產者時,全部勞動時間創造的新價值都是超出生產資料佔有者預付價值的價值,直接構成生產資料佔有者的需求。而當財富的生產者為生產資料非佔有者即僱傭工人時,勞動創造價值的時間被分割為兩部分,即用於補償資本家預付可變資本價值的必要勞動時間和超出必要勞動時間的“剩餘勞動時間”。
結語
總的來說,僱傭工人在剩餘勞動時間創造的價值是資本家除預付價值以外新增加的價值,即增殖價值。僱傭工人的剩餘勞動時間決定了這個增殖價值的大小,進而決定了資本家需求的實現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