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號:取悅症 取悅他人,乍看之下,甚至不像是個問題。事實上,被貼上討"人"歡心的標籤,感覺上好像是稱讚,或你自認是可以驕傲向人誇耀的光榮象徵。 成為一個愛取悅他人的人,能有什麼問題呢?
取悅症是一種無法自制,甚至會成癮的行為模式。取悅症患者受控於取悅他人的內在需要,幾乎是無可救藥地希望徵求他人認同,而且無力控制這些需要帶來的壓力。
如果你患有取悅症,那你可能不只是太常說好,或是偶爾忍不住為人做事,你的情緒會受你相信他人對你有所求,或抱持特定期望干擾。光是感到他人可能需要你的幫助,這點就足以讓你取悅他人的反應系統,忙得不可開交。
問題出在患有取悅症的人,將自尊建立在為他人做了多少事,以及取悅他人有多成功。你可能認為,滿足他人需求,你就擁有獲致愛、自我價值,以及免遭遺棄和拒絕的神奇公式。然而,現實並非如此,更糟的是,取悅他人讓你受傷害,因為你以犧牲自己來滿足其他人的需求,同時滿足自己的"被需要"。
如果你是這種人,你一定知道,做個好人對你來說,有多麼重要。取悅症患者自認是個好人,而且理所當然地認為,其他人也是這麼看自己。他們的身分就是"好人"。
然而,取悅症的好人代價,是讓其他人能恃無忌憚來操弄你、利用你,以順遂他們的意願。你"被需要"的友善,讓你看不見自己被操弄和受利用的事實。畢竟,去質問那些你處心積慮想取悅的物件,他們究竟居心而在,是件不太友善的事,對吧?
取悅症患者的思想,受到種種「別人認為他該做的事」毒害和扭曲。奉行這些「別人認為他該做的事」會帶來高壓,也讓你永遠擺脫不了他人的要求操弄。而忘了真正該取悅的物件是"神"而不是人。
取悅症的心智思考模式可歸結為兩個信條,其中之一我稱之為
「取悅症的十誡」:
「取悅症的十誡」 1. 我應該永遠遵行其他人想要、期望或需要我去做的事。 2. 我應該永遠照顧周遭的每個人,不論他們是否向我求助。 3. 我應該永遠傾聽每個人的問題,並竭盡所能地解決,不論對方是否要 求我去做。 4. 我應該永遠當好人,絕不傷害任何人的感情。 5. 我應該永遠以其他人的需求為先,自己的居次。 6. 我絕對不該對任何需要我或有求於我的人說「不」。 7. 我絕對不該讓任何人的希望落空,或讓其他人在任何方面感到失望。 8. 我應該總是開開心心並充滿希望,絕對不該在其他人面前表現出負面 情感。 9. 我應該總是試著取悅其他人,並且讓他們感到開心。 10. 我絕對不該以自己的需求和問題來加重其他人的負擔。
另一個信條,是針對他人的行為,我將它稱為「七大致命的應該」:
「七大致命的應該」 1. 他們應該感激、喜歡我,因為我為他們做了許多事。 2. 他們應該總是喜歡且贊同我,因為我非常努力取悅他們。 3. 他們應該不會拒絕或批評我,因為我總是試著符合他們的希望。 4. 他們應該對我友善且關心我,以回報我善待他們。 5. 他們應該絕對不會傷害我或待我不公允,因為我對他們是如此友善。 6. 他們應該絕對不會離開或背棄我,因為我讓他們非常需要我。 7. 他們應該絕對不會對我發脾氣,因為我竭盡所能避免和他們發生衝突、不愉快或對立。
因為愧疚感,加上責任感,取悅症患者會將自己順從或配合要求者的行為合理化,最常用的藉口是無法忍受愧疚感。他們對任何要求讓步,而且不必等其他人開口要求,而是對他們預期的要求做出讓步。
切記,真性情要留給對的人,而不是所有人。 真正該取悅的物件是"神"而不是人。
二號:贊同癮 一旦對此上癮,你會覺得一定要贏得他人的贊同和接納,而且是所有人。不僅如此,你覺得有必要不計一切代價避免遭人批評、排拒和背棄。 你相信做個好人並永遠為他人出力,可避免那些令你畏懼的感覺,即使犧牲自己的利益也在所不惜。
重視他人對你的贊同並沒有錯,也很正常,尤其當對方是你敬愛的人。希望他人喜歡自己也是人之常情,但如果你強迫自己一定要討人喜歡和被贊同,覺得這些感覺是生存不可或缺的情感要素,而把遭到否決、排拒或受批評,看成是一場大災難,那麼你將身處危險的心理境界。
如果對你來說,得到他人贊同,不只是「希望達到的事」,而是「必須做到的事」,你很可能已成為仇敵的獵物。如果非要別人贊同不可,你就和其他毒癮者一樣容易控制。仇敵只要採取兩個步驟,就能使你就範:先給予你想要的(贊同),然後,威脅你要將它(贊同)取回。
在你的心理經濟世界中,沒有針對贊同設定的倉庫或銀行。今天,不論你贏得多少贊同和青睞,都無法延續到日後;明天,你依然感到渴望受人贊同。不論今天你已經得到多少贊同,明天你還是要面對令你生畏的失去恐懼。這是個惡性迴圈,也是仇敵熟練的把戲。
矛盾的是,你愈是表現友善和竭力取悅他人,以確保對方的贊同和認可,你愈沒有安全感。你愈是展現友善,而非真實的自己,你愈常覺得自己因無止境的質疑、不安全感和揮之不去的恐懼而飽受折磨。
如果你的「贊同癮」已嚴重到無法自拔,你最常顯示出的訊息,是你願意竭盡所能避免被否定、排拒,或遭受背棄。
但是你的心理卻無時不刻的擔心別人不喜歡你,不認同,是不是在背後批評你,甚至轉換另一種情緒是聽不得別人贊賞其他人,常心生忌妒,是他們不知道自己有多好,有多強,有多棒。那種渴望被贊同而發表的自我表揚,會換來一種安慰型的讚美,但不能真實的滿足你無底洞的需要。
切記,每個人的本相都配得讚美,要看別人比自己強,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學習謙卑和虛己,會贏得真實永恆的贊同。
三號:負面情緒恐懼症 認知行為諮商師伯恩斯(David Burns)創造出「情緒恐懼症」(emotophobia)的名詞,他提到一種對負面情緒非理性的過度恐懼,特別是對憤怒、言語攻擊、敵意,或是其他因衝突對立產生的負面情緒。
患有嚴重情緒恐懼症的人,會根據自己腦中假想的情節去迴應,仇敵什麼也不必做,你可能已在腦中假想所有的情節,並採取行動,以避免這種情形發生,即使事情真相並非如此,甚至可能不在你面前。
對負面情緒的恐懼,真正危險的是你逃避愈久,這些情緒帶來的威脅感愈高,也更無力控制。你愈逃避,愈沒有能力有效合宜地處理。
我們不可能迴避所有的憤怒情緒或衝突對立。負面情緒已深植人性,當有人企圖傷害我們或我們喜愛的人,我們很自然會感到生氣,並採取防衛。所以,完全屏除負面情緒是不可能的,也非好事。
"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
(以弗所書4:26-27)
生氣不一定是壞事,神也是會發怒的,何況按著祂形象受造的我們呢?長期壓抑情緒,不論是竭力偽裝、隱瞞或以其他方式避免生氣,反而不健康。
你一定有過這樣的經驗,在人前掩飾對他人的怒氣和憎惡,特別是那些正在操弄或控制你的人,然而,在你的內心深處,卻感到焦慮、恐慌和憂鬱。
根據心理學的定義,所謂憂鬱,是你反過來對自己生氣的結果。焦慮、失眠、暴躁等症狀,源於你和他人未做充分溝通、沒有能力直接面對問題,也沒有找出方法,增進彼此瞭解。
衝突可以建設性的方式解決,也應該如此,這樣人際關係才能健全的發展;一味避免衝突並非良好關係的表徵,反而是問題嚴重和溝通不良的徵兆。
真誠而有效的溝通是解決衝突的方式,沒有人能使用怒氣綁架你,這並不是說你要用怒氣來相應對,而是不要因為懼怕而使自己得內傷。 沒有人能非經你允許而傷害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