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的一部電影《心理罪之城市之光》裡面一連串的兇殺案,掀起了城市的狂歡與躁動。
數起案件中受害者均遭受到虐待致死,他們的死亡同樣很有儀式感,在兇手江亞看來,他只不過在以暴制暴,他在替天行道,他甚至將自己稱作為城市之光。
電影是生活的美化,生活中依然不乏這些令人髮指的事,1962年寧夏銀川出生的陳鵬,在失手殺害自己的情人不小心被狗誤食以後,並未讓他感到不知所措,而是驚喜,這激發出了他的內心深處扭曲的心理,在他眼中殺人餵狗是一件讓自己快樂的事,別人的性命與利益只是讓自己玩樂的工具。
這同樣是很多壞人內心的真實寫照,他們從來沒有同理心,他們沒有道德,不受約束。在他們眼中甚至沒有法律,只有自己。因為他們無所顧忌,所以他們的心理素質極其強大。
壞人眼中的道德由自己審判不管是沒有道德的壞人,還是道德取向異於常人的壞人,他們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世俗的道德與世俗規範無法約束他們的行為,無法影響他們內心的價值取向。
我們可以將壞人分為兩種型別的道德進行理解,第1種是有道德的壞人,這種有道德的壞人所擁有的道德不是指世俗規範下大眾都要遵守的社會道德。
他們所擁有的道德是來自於自己內心深處的審判,也就是說他們的道德是自己定義的,不是由他人定義的,他們不會遵從社會的道德,但是會遵從自己內心的原則。
就好比電影中的那個連環殺人兇手江亞,在他眼中他就是道德,他的道德就應該是社會的道德。他就用他自己的價值取向在審判著別人的行為。
他內心所擁有的道德在他看來就是真正的正義,所以在傷害那些人並虐待致死後,他也不會感到恐慌和愧疚,在他眼中別人的死就是理所當然的,他只不過在維持“正義”。
這同樣也好比納粹頭目希特勒,他認為自己殺害猶太人的行為就是在拯救世界拯救蒼生,為了自己心中的正義,他就做了很多生靈塗炭的事情。
他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自己相信的才是正義的,才是別人應該遵守的。他們對於自己內心正義的堅持,激進到了一種扭曲的狂熱狀態,他人更是無法改變影響。
第2種壞人內心沒有正義,沒有對錯,只有自己開心與否。
還有一些壞人的心理素質很強大,是因為他們內心沒有道德,他們沒有同理心,他們眼中只有自己,這就是一些反社會人格通有的心理。
他們做出壞事以後,同樣也不會感到驚慌失措,感到的只有興奮。對於他們來說,傷害別人危害別人的行為是一種愉快的體驗。
他們異於常人的地方是,他們要透過傷害他人,才能喚醒自己內心的興奮。
這種型別的人,心理素質往往也很強大:一方面表現在他們對於生命的不敬畏,肆意傷害他人後不會產生心理代價;
另一方面也表現在他們內心從無道德層面,無法審判他們,他們比第一種更可怕的地方是他們沒有對錯,沒有正義,他們只享受傷害他人帶來的快感。
我們無法用道德去約束,同樣也無法與他爭辯對錯,唯一的解決方式就是遠離他們。
壞人的出現大多來自於錯誤的家庭教育方式不少研究發現家庭教養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預測到青少年的犯罪行為,也就是說很多犯罪行為與錯誤的家庭教養方式存在著直接的關係。
寧夏殺人餵狗案件中的兇手陳鵬,從小生活在優越的家庭中,這種優越的家庭讓他變得肆無忌憚,父母的縱容與溺愛的,更是讓他無法無天,最後成為了一個連環殺人兇手。
不少心理學家認為個體的性格是由遺傳和環境因素所造成的,和個體中大部分的性格成分都是環境作用所帶來的。
那麼環境作用就包括了家庭環境的影響也就是家庭教育。缺失家庭教育的個體以及那些在錯誤家庭教育方式下長大的個體,都有可能成為一個沒有正確道德認知的人。
在個體小的時候,父母如果不對他的錯誤觀念和錯誤行為進行合理的引導和教育,那麼他很有可能無法明白什麼是善是惡,什麼是應該的?什麼又是不應該的?
悲劇的發生往往也都是有跡可循,也是可以制止的。這些錯誤的示範與案件,同樣也是我們應該引以為戒的。
作為一個合格的父母,就應該為孩子的未來負責,就應該教導自己的孩子擁有正確的道德觀念,畢竟自古以來就是多行不義必自斃。
作者 | 湯先生
編輯 | 湯先生
參考資料: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