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一個很有意思的問題在網上比較火,
對於這件事情,假如想要真的歸根結底地去探求其本質,那麼就應該從事情的本質動力上說起。那麼這件事的根源其實就是這個人自殺的動機。
關於自殺,比較早的研究者可以算是法國社會學年鑑學派的創始人埃米爾·涂爾幹——曾經著有《自殺論》。
最常見的就是一些曾經富甲一方的商人由於經營不善等原因而破產之後,身價一落千丈甚至破產,他們就有可能選擇自殺;還有的人因為失去至親、至愛而選擇自殺;還有人因為一些突發事件的打擊而選擇離世。
但是這些念頭其實也是一段時間的,所謂“沒有過不去的坎”,很多時候,假如能夠堅定意志,生活還是可以繼續的。
還有一種是相對超然一些的,他們會認為死亡是生命的終結,自殺是一種解脫。
這其實是一種幼稚的、不負責任的行為。無論經歷了一時間多麼難以接受的事情、看似經歷著多大的困苦,最終也依然會過去。
與那些衝突、矛盾甚至是鬥爭相比較,生命是最最重要的,這些事情都是微不足道的。這些消極的事情,最多也就是持續一段時間,最多數年。但是生命是一個人最重要、最珍貴的事物,人生只有一次,一旦失去了生命,就真的什麼也沒有了。
正如叔本華所說,我能接受自己自殺的唯一方式就是餓死。
生命永遠是人最值得珍惜的,拿生命當兒戲並不是什麼值得吹噓炫耀的事情。
這樣動機的人,一旦處於在半空中,即將要離世的狀態時,勢必會後悔,甚至會哭出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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