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催眠”一詞已經成為生活中的習慣用語,很多人顧名思義,“催眠”就是催人入眠,就是透過一定的技術讓清醒的人進入睡眠狀態的過程!很遺憾,這是很多人的誤解。
實際上,催眠一詞並不算一個精確的心理學術語,因為它不像“感覺”“知覺”這種概念,有一個明確的心理學定義。早在十九世紀,催眠學之父詹姆士·布萊德借用希臘語中“睡眠之神”一詞hypnos創造了hypnosis,即催眠。這個詞只表達了催眠的一部分含義,就是睡眠的那一方面,因此,特別容易誤導大眾,讓人們覺得催眠就是睡眠。後來,當布萊德對人的催眠狀態有了更透徹的瞭解後,想要對這一過程重新定義,可惜“催眠”一詞已經廣為流傳了。
人們對催眠產生的神秘感不僅在於它定義上的不準確,更和它產生之初的應用有關係。在古希臘,人們跟隨著祭司一起擺動身體,閉著眼睛喃喃自語時,就牽扯到催眠術的內容。在中國古代,“祝由術”“跳大神”這種民間活動也帶著催眠的成分。因此,當催眠作為一項科學的技術深入生活時,很容易讓人產生聯想,將其視為江湖妖法而排斥在科學的殿堂之外。
當人們對心理學知識、對人的潛意識有了更多的瞭解後,心理學家也慢慢揭開了催眠的秘密。按照現在的解釋,催眠術就是在身體或語言的誘導、暗示下,使大腦活動進入一種類似睡眠狀態的技術。當人處在催眠狀態時,大腦的意識活動會受到抑制,只有一部分神經細胞還保持活躍。這樣就能夠解釋,為什麼被催眠的人只能聽見催眠師的聲音,而對周圍環境完全沒有反應。
相對於這種治療性的催眠過程,人們經常在電影、電視或者文學作品中看到的催眠好像更離奇,更充滿控制的力量。比如,催眠者發出一個指示,被催眠者就會順從地行動,甚至在別人的操縱下犯罪,醒來卻渾然不覺。
當一個人被催眠之後,的確會遮蔽掉周圍環境的聲音,按照催眠師的指令去做。但是,這種“順從”的反應也是有限度的,比如,當催眠者要求被催眠者脫衣服,當脫到內衣或者最後的內褲時,他就不會繼續脫了。催眠者要求被催眠者走到視窗,從高樓上跳下去時,被催眠者不僅不會按照指令跳樓,反而會馬上醒過來。
所以說,催眠並不像影視作品中表現得那麼神奇、那麼無所不能,同時,它也不是民間謠傳的巫術或者邪門歪道。催眠術可以治療人們潛藏的內心創傷,讓關閉已久的心門逐漸開啟,將孩提時代受到的傷害釋放出來,或者找到精神痛苦的原因。畢竟,每個人都有脆弱、受傷的時候,而且大多數人不願意讓別人看到自己軟弱的一面,因此,催眠成為一個尋找隱秘心事的良好途徑,催眠師也成為一個治療人類靈魂的工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