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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坦福監獄實驗,本質上來自於心理學的“去個性化研究”。要想了解斯坦福監獄實驗好不好,得先認識去個性化理論。

這個理論的基礎,是來自於勒龐的經典群體理論,在《烏合之眾:對大眾心理的研究》一書中,引入了社會心理學主流觀點,書中使用了去個性化這一概念。按照費斯廷格等人的觀點,處於人群或群體中的許多人會失去個性感,消除自我控制,使他們已經內化了的道德約束失效。

因此,去個性化與人們覺得淹沒於茫茫人群中其行為不會被審查,不用為行為負責任的感覺密切相關。

之後,津巴多對這個去個性化的專案進行了許多著名的研究拓展,並發展了去個性化理論,斯坦福監獄是其中之一,而在早期實驗中,津巴多還做過一個“遺棄的二手車”事件。

他購買了兩倆二手車,把一輛車放在紐約的曼哈頓大街上,另一輛放在加利福尼亞州的帕洛阿爾託的大街上,津巴多根據去個性化理論假設,鑑於紐約人口眾多,人們更可能失去身份認同,喪失對自己行為的責任感,結果會是紐約市民更可能搶掠被廢棄的這輛二手車。

果不其然,26小時之內,紐約市民們就順手牽羊地搬走了車上的電池、散熱器、空氣清潔器、收音機天線等物品,所有的東西幾乎拿得精光。相反,在帕洛阿爾託的二手車被遺棄的7天內則毫髮無損,無人問津。

兩輛二手車的境況截然不同。

津巴多認為,在匿名以及情境的雙重掩護下,紐約市民相信他們可以拿走任何東西,而不必擔心有什麼後果,在人口密集區域,只要你把干擾他人或損壞有關團體的財產,有誰會關心你做什麼呢?都是陌生人。

而在帕洛阿爾託,大家都是熟人,人少,走在大街上很容易被認出來,更重要的是,你做出了掠奪行為,很容易被大眾指責,成為流言蜚語的物件。

對於斯坦福監獄實驗,這是心理學史上最具爭議的實驗,該實驗甚至被製成了一個獨立紀錄片,在2015年1月的聖丹斯電影節上首次亮相,並且獲得了幾個獎項,遺憾的是,票房的成績不是太好,觀眾參與度比較有限。

津巴多和同事,在地下室搞了一個模擬監獄,其物理環境與心理環境都與真實監獄相差無幾,囚室、囚服、監禁代號、著制服的獄警等。在這裡,有很多心理學家有過批判,覺得這個模擬機構更像是拘留所而非監獄,模擬方面很多是不真實、不可靠的,包括像麻袋的制服、長筒襪一樣的帽子等,都跟真實情況有所差異。

參加實驗的志願學生,都經過了臨床唔談和心理測試,以確保他們情緒穩定和心理成熟。根據津巴多所說,這些參與者都是心理正常的,符合實驗的所有要求,參與實驗的報酬是每天15美元。

該實驗有兩種角色:獄警和囚犯,透過隨機拋硬幣的方式決定參與者扮演哪種角色,隨機分組的目的是保證兩組之間沒有重大差異。囚犯被捕以後,被警車送進監獄,到監獄後,被戴上手銬,驗明正身,然後按取指紋,記入檔案並且發放囚服。

獄警穿著標準制服,戴著反光太陽鏡以達到去個性化的目的。正如剛才我們提到,有心理學家質疑他們的穿著打扮並不能代表真正的監獄警察,與現實有很大差距。另外,獄警們還會攜帶警棍等裝備,牢房鑰匙、口哨和手銬,囚犯做什麼事情都要經過獄警許可。

在短短的6天時間內,獄警和囚犯都完全進入了自己的角色,3名囚犯在頭4天內開始歇斯底里地大叫,思維混亂,神志恍惚,嚴重抑鬱,有很多人乞求提前出獄,不想參與實驗。

大約有三分之一的獄警,濫用權力,野蠻殘暴,侮辱犯人人格,身邊獄警同事看到,沒有一個會規勸對囚犯更加真實寬容,能站出來為囚犯說話,場景讓人觸目驚心。

在這裡面,有個監獄顧問,是一個在加利福尼亞監獄服過16年刑犯的前囚犯,參觀監獄的時候他的情緒會十分沮喪,感覺低落,也容易暴怒,這種心理上的感受與他的經歷非常類似,以致讓他感同深受,再一次身臨其境,痛苦難熬,不得不選擇離開。

實驗開始後,情況變得相當糟糕,以致於不得不在實驗進行到第6天就戛然而止,而原定的計劃是兩週。津巴多認為,由於實驗情境中權威的命令,參與的大學生實際上承擔了獄警和囚犯的角色,大體上與參與者的人格和個體差異無關。

實驗促使津巴多進行了反思和總結,他說許多人置身於一個在心理上給人以強迫性、壓制性的情境時,不管其品行、族群、價值觀、態度、信念如何,他們幾乎敢做任何事情。

不過,儘管斯坦福監獄實驗強調,決定行為時情境變數至關重要,但對情境反應的方式有重大的個體差異。例如只有大約三分之一的獄警迷戀權力,會濫用權力,有些人則不會。與其說如果反應實驗能夠得出一個具有深遠意義的結論,倒不如說給予個體差異性多些關注會更加富有成效。

總之,斯坦福監獄實驗研究還是得到了主流心理學的認可,被每一部心理學導論教材和社會心理學教材所引用,也經常在刑事司法著作中提及,而在2001年,英國廣播公司BBC也仿照這個實驗,搞了一個監獄研究,其操作方式非常相似,也拍了紀錄片,其目的是重新審視斯坦福監獄實驗所存在的問題。

BBC的這個監獄研究,從322個候選人裡面選取了15個作為研究參與者,全部報名的樣本經過嚴格審查,才最終選出的。跟斯坦福監獄實驗不同的是,BBC的監獄研究者很小心地不給出任何命令,不告訴獄警該怎麼做,也不允許獄警擅自超越獄警的規則。

實驗的結果,出人意料,與斯坦福監獄明顯不同。

首先,沒有證據表明獄警會自然而然地或不加辨別地承擔他們的角色,許多人不願意行駛他們的權力,對於演繹自己的角色,意見不一。

其次,英國廣播公司監獄研究的囚犯們行為表現顯著不同。津巴多那邊是說囚犯們如同行屍走肉,屈服於不斷升級的獄警。而在這邊,則是愚弄、挑戰和暗中攻擊獄警,更有策略性。

可以說,獄警和囚犯都沒有像斯坦福監獄實驗那樣,愚昧、盲目地就遵從他們一開始所分配的既定角色。

從我個人的角度來說,我認為斯坦福監獄實驗是有價值的,但問題頗多,與現實情境存在很大差異,平時我在社群矯正中心、監獄等地方工作,也會經常接觸相關人群,會有一個體會,就是斯坦福監獄實驗過分忽視了人的人格和個體之間的差異性,以及文化制度上的不同選擇。

換句話說,人的心理是複雜的,絕不是一句簡單的去個性化,受環境影響就會改變自己這麼簡單,有些人在同樣情境中,依然會保持理智,不會做出這樣的去個性化行為。

我覺得,斯坦福監獄實驗最大的問題在於沒有證明所有的強勢情境,一定會凌駕於此情境中的所有人的人格差異之上,人的選擇還是會有所不同。

而且還有一個問題,去個性化會把一個人的自私、貪婪、敵意、慾望等反社會行為展現得淋漓盡致,但如果一個人,具有極強的自制力,以及明辨是非的態度,能夠抵抗這種強大的情境壓力,堅持自我,要是這個人能夠突破這種環境,去引領或者改變去個性化的群體,是否這種情境就會失效,展現人性化的一面,暴行是否就不會產生?

心理學家迪納就提過與津巴多不同的觀點,因為去個性化的個體不再關注他們的內心過程,包括自我調節能力,他們更多的是依靠環境線索作為其行為指導。環境裡出現攻擊性行為先說事,就有可能會參與暴力行為。但如果暴徒行為在某種程度上能夠被人性化,烏合之眾就會停止其暴行。

這個假設,目前還在進一步研究實驗,仍有發展的空間。

在設計上,我覺得斯坦福監獄實驗可以有如下改進空間:

一是設立對照組,進行比較,透過對比的資料來更為客觀分析不同人的心理狀態;

二是做好心理干預工作,在出現問題時需安排適時的人手來解決突發問題。

三是不同文化群體之間的差異性比較。不同地區、不同文化的群體區別有何差異,是否文化環境會造成人的選擇不同,這也是一個頗有挑戰的瞬間。

如果這三點還能夠再完善,相信實驗會更加出色。

不管如何,斯坦福監獄實驗雖然有各種各樣的問題,不管是設計還是組織上,都有許多不嚴謹的地方,但是既然是研究,就會帶來許多質疑和錯誤。在不斷的試錯中努力前行,直達真相,這是斯坦福監獄實驗所帶來的巨大意義。

也許有朝一日,當心理學蓬勃發展時,在過往回首那些挫敗的瞬間,被推翻的理論,你會發現科學的進步是多麼地來之不易,而這就是心理學科學規範的必經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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