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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分享的書籍是《自我的追尋》。
作者弗洛姆,是一位國際知名的美籍德國猶太人人本主義哲學家和精神分析心理學家。畢生旨在修改佛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學說以切合發生兩次世界大戰後的西方人精神處境,弗洛姆在此被尊為“精神分析社會學”的奠基人之一。
《自我的追尋》是著名心理學家弗洛姆從事精神分析工作的結晶,也是他的代表作《逃避自由》的姊妹篇。弗洛姆以倫理問題展開心理上的探討,道出現代人困惑的癥結,以及社會的病態與原因。他鼓勵人們認清自我,努力成為真正自我的本體,擺脫人為痛苦的桎梏,從而追尋真正的幸福。
01、為什麼需要明確善惡標準弗洛姆說,善惡對錯是要有標準的,所以要明確批判一種“相對主義倫理觀”。什麼是“相對主義倫理觀”呢?就是認為價值判斷和倫理規範,也就是是非對錯、道德善惡,完全是個人選擇的問題,在這方面只有主觀標準,沒有客觀標準;只有相對善惡,沒有絕對善惡。也就是說,這世界上根本沒有什麼絕對的對和錯,你以為對的,我可以認為是錯的,你說是善的,我也可以說是惡的。
比如,很多人認為每個國家的道德觀都是不同的,一件事在美國是道德的,在中國可能就是不道德的。但弗洛姆說,這種觀點是錯誤的!為什麼?因為在他看來,這種“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真理”的說法必然導致道德上的混亂。
也就是說,如果社會沒有了共同的價值和道德規範,就無法存在。比如戰爭,就因為發生衝突的各方有不同的道德標準。所以弗洛姆認為這是不能接受的,應該給倫理建立一種普遍性的,客觀的標準。那麼既然要建立標準,明確善惡,應該建立什麼樣的標準?
1、權威主義
“權威主義”什麼意思?就是凡事要聽權威的,不要聽自己的。和倫理結合起來,就是說善惡對錯的問題要服從權威,服從了,就是善的,不服從,那就是惡的。
比如,對小孩子來說,大人就是權威,聽大人的話就是好孩子,不聽話就是壞孩子。如果要建立一種倫理標準,估計很多人都會同意這種方式的,這個標準很好建立的。比如中國,說出了孔子孟子這樣的聖人,才能教化百姓,讓普通人可以分辨善惡,而西方,就說耶穌基督為信徒定下了善惡觀念,所以現在西方的倫理觀很大一部分是宗教的基礎。
那麼這種倫理標準行不行。弗洛姆說,不行。為什麼呢?對於自己缺乏判斷力的小孩子,當然會需要有一個階段是由權威,比如他的父母或者老師,去告訴他怎麼做,但是如果社會上所有人都只是滿足於傾聽權威的話,卻沒有自己的判斷,那就出問題了。
如果權威告訴你的規範碰巧是好的那沒事,但如果這規範是有問題的呢?權威的規範怎麼會有問題?因為權威可能只代表少數人,不代表所有人的利益。比如權威對你說要無私奉獻,可是你的無私卻被用來實現權威自己的利益,那真正得利的不就只有權威自己嗎?
比如,納粹德國的時候,希特勒振臂一呼,結果所有德國人都著了他的道了,發動侵略戰爭,屠殺猶太人,還覺得自己的行為很正當,很符合良心道德,都是為了民族大義。
弗洛姆是德國人,被納粹迫害後才去到美國,所以他對這種現象是有著深刻的體會的。在他看來,正是“權威主義倫理學”的盛行,最終導致了像納粹德國這樣的極權主義國家的出現。
弗洛姆把權威分成兩種,一種是“非理性權威”,還有一種是與此相對的“理性權威”。他特別強調的是,對“權威主義”的批判,只針對“非理性權威”,不針對“理性權威”,因為理性權威是對人有益的。
比如,老師是權威,因為他有知識,我是學生,我服從老師的權威很合理。這是因為尊重老師的人格和知識,不是因為怕他,而是因為要向他學習,這樣才能得到進步,讓自己也成為有知識的人。而如果說“凡是老師說的都是對的,都要遵守”,那就是非理性了。
2、人本主義
看對人是不是有利是最好的標準。促進人的發展的,就是善,否定人的,阻礙人的發展的,就是惡。這個標準,就是“人本主義”。“人本主義”,就是以人為中心,沒有任何事物比人的存在更高,更有尊嚴。人所做的一切對錯判斷,甚至一切知覺,都只有和人的存在相關才有意義。
有人說,人本主義的倫理學遵循的標準好像也沒什麼客觀標準。每個人的性格、品性、喜好,好像都有差別。以人為本,是不是每個人都以自己為本,那還不是相對主義?弗洛姆認為,人本主義也可以有客觀性,這種普遍標準就是他所說的“人道”、“人性”、“人本”。所以,為了能夠真正理解善惡,我們就必須先懂得人性。
02、如何建立普遍的善惡倫理觀要真正理解“善惡”,就必須懂得人性,否則你就沒有一種普遍的標準。弗洛姆認為,我們很多時候看到各種各樣人的行為、品質、性格,那只是人格的表象,你要說某種性格是符合人性的,某種行為是不符合人性的,光看表面現象不行,還得必須瞭解內在的心理動機,也就是知道他為什麼這麼做才行。如果只看表面而不考察動機,那麼倫理體系就將陷入形式主義。
比如,以前學校裡說小朋友要尊老,看到老人過馬路要扶。結果很多小朋友為了得到表揚,而不是因為他真的尊重老人,就跑到馬路上去扶老人。沒有老人他也到家裡去找個老人出來讓他過馬路,自己好過去扶,然後可以得到老師表揚,有小紅花。這個就是典型的形式主義了。
評判一個人的行為善惡,首先要看他的動機。這個時候,心理學就派上用場了。所以,弗洛姆基於心理學,給性格定一個大的框架,然後據此來判斷行為的善惡。弗洛姆首先為性格劃分出了“非生產性指向”和“生產性指向”兩個大的範疇。
1、“非生產性指向”
“非生產性指向”裡分出了四種主要型別,分別是:
第一個,接受指向。接受指向的人會感到“一切好的來源”都在外面,同時他相信要得到他所需要的,無論是物質上的或是愛情、愛、知識、快樂,唯一的方法是從外面獲得。在這種指向中,愛的問題幾乎完全是“被愛”而不是去愛人。這種指向的人對愛的物件選擇常常分不清,因為他們過分需要被任何人所愛,所以任何人只要愛他們或似乎愛他們,他們都會被“迷住”。
第二個,剝削指向。剝削指向也如同接受指向一樣具有它基本的前提,就是覺得一切好的都在外面,一個人不管需要什麼都必須在外面尋求,而且一個人不能創造任何東西。但這兩種指向之間不同的是,剝削型不希望接受別人東西當為禮物,而是利用強迫或詭詐手段取信別人。比如這種人對愛的態度就是巧取豪奪,而且覺得,只有那些能從別人那裡搶走的東西,才有吸引力。他們的座右銘是“偷來的果子更甜”。
第三個,囤積指向。接受和剝削型都是同樣地想從外界取得東西,但囤積指向在本質上卻截然不同。這種指向的人對可以從外界獲得的任何新東西缺乏信心;他們的安全感是以儲蓄和節省為基礎,而覺得消費是一種威脅。他們好像在自己周圍築起一道防護的圍牆,其主要目的是儘量把東西收入這個堅強陣地之內,並儘量使東西少漏出去。他們的吝嗇包括金錢、物資以及感情和思想方面。愛情主要是一種佔有;他們不給予愛但想藉佔有“所愛的人”而獲得愛。他們的座右銘是“天下沒有什麼新鮮的東西”。
第四個,市場指向。這種性格的人,把所有的東西都當成可以交換的商品,它的價值就是交換價值。不僅物品是這樣,包括愛情,甚至包括他自己,也都是可以交易的物件。對這種人來說,他能把自己賣出去,就是成功,就是有價值;相反,就是不成功,沒有價值。比如有個人對思想的態度就是“這個有沒有用,能不能做交換,不能換來錢的就是沒用的思想”,那這個人必定就是市場指向為主的人格了。弗洛姆筆下的人格,並不僅僅是孤立的個人身上的生理現象,而是一種帶有社會屬性的人格,彼此會構成社會關係。
比如,接受指向和剝削指向的人會構成一種共生關係,一個透過依賴別人來獲得安全感,但是他自己就不獨立了,另一個,透過佔有和控制他人來滿足自己的剝削慾望,這種行為他自己一個人也不行。所以他們就結合在一起了,這種關係就是“虐待狂-受虐狂”關係。而更深入的分析就發現,這種社會關係恰恰就是作者所說的“權威主義”的社會基礎,一個做權威,一個做服從者。
所以,你我們可以從對人格的心理分析,推匯出社會的倫理體系的基礎。具體的情況會更加複雜,每個人不可能只有一種性格指向,而是多種相結合,其表現形式也是千變萬化的,但是萬變不離其宗,都是從這四種最原始的性格指向中來的。
2、“生產性性格指向”
弗洛姆說,這種性格才是人類發展的目標,同時也是人本主義倫理學的理想。為什麼呢?因為人不僅是動物,不是隻有生理本能,他還可以運用理性和想象力,改變眼前的世界,生產出物質財富、藝術作品,甚至思想體系,當然,還有最重要的生產,也就是完善他自己。
這就是“生產性”或者“創造性”,只有人有,動物是沒有的。但也不是所有人都有,只有具備這種性格特徵的人,才擁有理性和愛的能力,才能去實現自己的潛能。生產性指向概念的引入,是弗洛姆借用馬克思的生產性理論對弗洛伊德理論所進行的改造,也是他的思想體系和弗洛伊德體系最不同的地方。
生產性的性格指向就是善的,非生產性的性格指向就是惡的。這對不對?其實弗洛姆也不是這麼武斷的。因為這些非生產性性格指向代表的是人的一種生存本能,對人的生存是正常和必要的。人也要吃喝拉撒,也有生理需求啊,但是人和動物不同,人能夠生產,你如果只有非生產性性格,那和動物有什麼區別呢?
所以,關鍵在於你是不是擁有生產性性格,如果有,那麼其餘性格指向就可以轉化為積極面;而如果沒有,那麼這些性格就會表現出消極和破壞性的一面。
比如,一個人表現出“囤積指向”性格,也就是很會存錢,這當然是好事。有了錢,他可以改善自己的生活條件,可以給自己充電提升自己。但這些都是和“生產性”相輔相成的。如果他不做這些,只知道存錢,把這個當成了最終目的,那就是壞事了,要那麼多錢幹什麼呢?所以,人只有發展自己,學會創造與愛,才能夠獲得真正的幸福與滿足。這也是全書反覆強調的核心觀點。
但有人會說,這種善惡標準會不會有爭議呢?比如人本主義說,人的首要目的就是發展自己,成為自己,這是不是在宣揚利己主義和自私呢?難道自私不是一種惡嗎?我們從小接受的教育不都提倡以無私奉獻為美德,以自私自利為惡德嗎?
更進一步說,我們的社會之所以有各種懲罰機制,不就是為了禁止人們為了一己之私作惡嗎?這個怎麼解釋?對此,弗洛姆首先駁斥了把“愛自己”和“自私”等同起來的觀點,認為一個人要麼愛自己,要麼愛他人,兩者必擇其一的說法是不對的。
他一針見血地指出,自私者不愛別人,但其實也不愛自己,甚至可以說,正是沒法愛自己,所以才會產生自私。自私者實際上恨自己,他的自私,只不過是對自己真實感情的掩蓋和補償。我們身邊有許多人極端自私,簡直是一毛不拔,然而他們卻可以為了利益,輕易出賣自己,這樣的人又怎麼稱得上自愛呢?而且,真正的自愛,絕不可能僅靠自身實現,而是需要在社會中達到。愛不是一個人的生理行為,而是社會行為。
弗洛姆認為,愛自己是愛他人的前提。一個人只有愛自己,才有能力去愛他人,去愛全人類。愛不是你給了他人就無法給自己的有限能量。只要心中有愛,一個人就可以源源不絕地創造出愛,這就是“生產性的愛”。也只有這種生產性的愛,才能創造出真正的快樂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