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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人都認為夢是神靈的啟迪,因此沒有必要去探索夢產生時所受到何種刺激:夢由神的意志或惡魔的力量所決定,夢的內容是這些力量的真理或企圖的產物。如今,科學麵對的迫切問題是,讓人們做夢所受到的刺激是一樣的呢,還是各不相同呢?涉及夢的成因的解讀的問題屬於心理學範圍,還是生理學的範疇呢?大多數學界權威似乎都覺得,干擾睡眠的原因——即夢的來源——也有著各種不同的型別,並且身體應激反應和心理興奮程度也可以成為夢的刺激因素。但是,關於夢的來源時間和這些刺激因素的重要程度的排序問題,人們更傾向於哪一種說法,存在著很大分歧。

任何一種關於夢的起源的詳細分類,都包括以下四類,這種分類方式也可以將夢本身進行分類,分別是:

1.外部(客觀的)感官刺激

2.內部(主觀的)感官刺激

3.內在的肉體刺激

4.純粹的精神刺激

外部(客觀的)感官刺激

當我們想進入睡眠狀態時,我們總是習慣試圖營造一種與斯特呂貝爾的實驗相近的環境。我們關閉自己最重要的感官通道,如閉上我們的眼睛,基本隔絕了外部對其他感官的刺激或變相刺激的影響。這時我們睡著了,儘管我們有時不太可能使全部感官免受刺激,因為這樣做既困難又不現實。一個較為強烈的刺激就會隨時讓我們醒來,這樣的情況證明:“即使在睡眠的狀態,我們的精神也和外部世界保持著聯絡。”在睡眠中,外界給予我們的感官刺激在一定程度上肯定刺激是為夢的來源。

內部(主觀的)感官刺激

“透過那些在清醒狀態時我們非常熟悉的主觀感覺中的視覺與聽覺,我們在夢中會產生錯覺,如我們的視野一片黑暗時,一片無形的亮光能被我們看到,就像耳中的鈴聲或嗡鳴,等等。它們中最為重要的是視網膜的主觀興奮性。這樣就可以解釋為什麼我們在夢中,眼前總是能呈現出如此多的類似或相同的物體。我看到我們的面前有無數的飛鳥、蝴蝶、魚群、五顏六色的泡泡和花朵,等等。在現實的黑暗中,進入我們視野範圍內所閃爍的顆粒物質在暗視野中幻化成一種迷人的形狀,它所組成的無數光斑點融入進夢境之中,變成了相同數量的不同景象。它們的運動特性,使人們將其當成了正在運動中的物體。毫無疑問,這也是為什麼在夢中常常出現不同類別的動物形態的基礎。而且,這種形態的不同變化更易於自我控制,並非常輕易地與主觀發光的影像相適應。

在即將入睡時,這些景象通常非常生動並轉變快速,它們容易生成,特別是在某些人還有生成它的習慣。在眼睛睜開後,它們還能保持片刻時間。

內在的肉體刺激

當我們內部器官處於興奮狀態時,或是出現了問題時,將成為我們痛苦感受的一個主要緣由。我們必須將這些感受和傳達到我們身體上的外部的感覺與痛苦刺激相提並論。在睡眠時,心智比清醒的時候更深刻和更廣泛地察覺到身體發生的改變。它應該去接納來自於身體各部位的刺激和身體發生變化時的印象,並受其印象影響,而這些變化在清醒時往往是察覺不到的。”

純粹的精神刺激

人們夢到的是白天的所言所行,或是清醒狀態下最感興趣的事物。從清醒生活帶入到夢中的這種興趣,不僅僅成了將夢和生活連線到一起的精神紐帶,也給我們提供了夢的更進一層的來源,一個不應該被忽視的來源。的確,如果把睡覺時所產生的興趣——作用於做夢者的刺激合起來考慮,似乎就可以對一切夢中的景象的起源做解釋了。但是,學界也存在著完全相反的說法,那就是:夢使睡覺的人遠離白天時的興趣。一般只有這些人在失去了清醒生活中那些真實的興趣之後,才能開始夢到白天能讓我們感動的事。因此,我們分析夢中生活程序的每一步時,總覺得如果不加上“經常地”“一般來講”或“就多數而言”這一類限定性詞語,或不準備承認有效的例外的存在,我們將不能做出一個總結。

如果清醒時的興趣加上睡覺時的內部及外部刺激,就可以將夢的成因全部概括出來,那我們就應該對夢的每一個構成的來源做出一個滿意的解讀:夢的來源之謎將被解開,剩下的只需要將每一個具體的夢例中的精神作用和軀體刺激的作用分別進行確定就可以了。白天的興趣顯然不是像我們預料之中的那樣,而是一種影響很深遠的精神來源,因此,斷言每個人在夢中都繼續著他白天的工作是絕對不可能的。

本人的理解到此為止咯,有沒有更好的想法請一一道來,有興趣的朋友互相探討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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