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的紫涵(化名)由媽媽帶進了心理治療室,媽媽充滿焦慮地對我說:醫生,我這孩子今年是不是到了叛逆期了,什麼事都和我對著幹,前幾天還用眉刀劃破了左手臂,我問了一個做醫生的熟人,他說是抑鬱症。
我示意媽媽暫時打住話題和迴避,因為不願意給孩子太多的“病恥感”。治療由此開始。
原來,紫涵是一位品學兼優的尖子生,從小都被親戚老師們誇讚“懂事”,學習不費力氣就在班裡排第一名,一直是其他家長嘴裡“別人家的孩子”。而紫涵的媽媽是一名會計,爸爸是位律師,紫涵自幼由父母撫養,成長中並無太大的心理應激事件,父母關係也算比較融洽,紫涵在學校人緣也可以,老師也待見她。就這樣一個初中生怎麼就變成了“問題少年”了呢?
隨著治療的進行,我發現紫涵的情緒並非持續性的低落,而且也能和同齡人交流情緒,而她劃傷手臂也並非厭世所致。
不過紫涵的性格有個特點,就是不會輕易拒絕別人的要求,當要拒絕別人時眼神總是充滿不自信,說話吞吞吐吐,不敢注視對方。透過這種態度我猜測紫涵的父母給她從小制定規則的時候一定是缺乏溫潤和民主的,孩子一定習得的是父母的權威決定著規則的建立和執行,所以每當拒絕別人時就表露出她對規則“冒犯”時心理能量是不足的。
我還了解到紫涵班級裡有一名女生,一個各方面都不被人重視的女生,但是在紫涵劃傷手臂前曾多次劃傷手臂,甚至當面和紫涵展示過。紫涵說他們平時很少交流,第一次看到那種場面心裡其實很害怕。
但是看似弱小和聽話的紫涵為什麼進入初二以後像變了一個人一樣呢?
針對紫涵這個單獨的案例我就不進一步深入開展了,我想和大家說的是,很多時候青少年給家長展示出的一種行為並非都是精神疾病。我接觸過很多類似紫涵這種情況的青少年,也有不少被診斷為抑鬱症,甚至大劑量服用抗抑鬱藥,但是療效甚微。當然其中確實有一部分孩子是可以構成診斷的,但也有一部分孩子其實只是用症狀和父母“溝通”,而父母卻錯誤的理解成叛逆或精神疾病。
就像紫涵,最近半年多的行為其實是對自己多年來壓抑的情緒的一種宣洩,而選擇劃傷手臂的方式則更將這種宣洩推到頂峰,她在試探父母的底限(正如曾奇峰所說,青少年有個任務,就是讓父母失控),對父母宣佈自己已經成為一個有尊嚴的獨立的人了!即使疼痛和可能留疤她都在所不惜。因為她要試錯,她要真真正正地感受一下“不乖”的感覺。
那麼青春期的孩子有了這種問題該怎麼辦呢?
首先,發現這些異常的心理現象後,父母可以透過和心理醫生溝通,或帶孩子到醫院進行心理測試都是很有必要的。精神科醫生或心理醫生可以評估風險和進一步精神檢查,篩選一些確實構成病態的行為或者精神疾病的患者。
那麼,接下來家長該怎麼辦呢?我一直跟家長說,要把以前欠孩子的逐漸還給孩子,比如他們匱乏的自由感和自主權。
說到這裡,有的家長一定會說了,難道我就放任不管,她想去染髮我就陪她去(曾有一個媽媽氣憤地說16歲的女兒居然讓她陪著她去染黃髮、打耳洞!)
當然不是,父母給孩子的除了自由還要有規則,所謂的尊重就是孩子在基本規則的範圍內家長完全放手讓她去接觸、去感受、去犯錯。而家長需要提前和孩子講明規則所在,孩子真的觸犯到規則的時候,家長要給予溫暖地制止。比如說孩子說我今天被xx欺負了,我想去打他!家長可以感同身受地安慰他,甚至擁抱他,也可以去找對方或者校方溝通,但是也要明確地讓他知道,打人是不對的,你被欺負爸爸媽媽也很難過,但是我們要用合規的方式解決。
最後,相當多的這種情況下孩子的叛逆行為其實是在呼喚父母的關注。或許忙於工作,或許要教育二胎,很多家長一不注意就讓孩子感受到了被忽視,如果孩子做出了這些叛逆行為,父母的反應還是麻木的,那孩子甚至會選擇更極端的方式。所以做父母的要有個判斷能力,給這種孩子足夠的重視和陪伴。
看似病態的行為其實是孩子對匱乏的療愈,青春期是個相對混亂的時期,作為家長我們要學會用愛陪伴孩子,用真心擁抱他們,就像當年他們呱呱落地的時候我們對他們的那種愛和堅持。然後過了這段混亂的時期,很多孩子真的可能會“不治而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