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心理師》李薇(彭高唱飾演)這一單元的主題既沉重又深刻。
李薇第二次來諮詢室,換了著裝風格,將自己包裹得嚴嚴實實的,一副“乖乖女”的模樣。
她告訴賀頓,齊銘又找到了她,還當著一群人將她從電梯裡拖下,拽到角落處進行威脅 ,“他們兩個是兩情相悅,互相喜歡的”,“上次那事,是經過了她的同意”。
明明是在脅迫,明明是在犯罪,但是到了他嘴裡,卻是情到深處自然濃的“幸福”,好一個理直氣壯!
除此之外,還有一種可怕的聲音,“你要是清純,穿得那麼露幹什麼!”“那樣的女孩,才會招惹這樣的事”,諸如此類的論調,從齊銘諷刺中而來,從同事的調侃中來,從網路的抨擊中來。
施暴者高高在上,受害者倍遭譴責。施暴者趾高氣揚,受害者忍氣吞聲!
更讓人不可理喻的是,李薇也覺得自己有錯:平日裡,她著裝清涼,是世人眼中的“輕浮女”;如今,承受如此沉重的災難,就是她應得的懲罰。
為了讓她看清事情的真相,賀頓作了一個假設,如果當天,她穿得沒有那麼暴露,結果會不會有變化?
齊銘是個大客戶,公司總監早就下達任務,不管運用什麼手段,一定要拿下這一單!而且,還以部門主管這一職位相誘惑。
從一個普通的職員做到部門主管,通常需要多久?
網路有人做出了回答:一般需要三年,而且還要看有沒機會。
這次,主管職位恰好空缺,只要拿下了齊銘的大單,就可以順利晉升。這麼好的機會,是職場人士的福音,迫切想改變階層的李薇躍躍欲試,於是主動請纓。
事實上,機會與風險同在。李薇很清楚,即使當天她著裝嚴實,為了喜好和利益,齊銘和公司總監也會逼她喝酒。
後來,還發生了一件事。那個被李薇羨慕的,世人眼中的“乖乖女”,單純沒有什麼心機,家境良好沒有什麼慾望,衣著得體的完美女孩曉曉,也差半點就被齊銘侵犯了。
李薇徹底醒悟,無論她把自己裹得多嚴實,無論她將自己變得多完美,她依然無法改變施暴者的想法。
穿著性感不是罪
賀頓強調:“強姦案之所以會發生,原因只有一個,那就是有強姦犯。不是因為你穿著暴露,就該被侵犯。錯不在你,而在於那個施暴者。”
案件之所以發生,只有一個原因,那就是施暴者是壞人。
王源曾在節目《奇異劇本鯊》上談論過這個話題,他說,“經常網上會有人說,你女孩子穿衣服穿得比較清涼就活該被侵犯,因為你自己選擇這麼穿。這完全沒有道理好嗎!我穿得多穿得少,這是我自己的選擇,我對美的追求那是我的審美,而並不是那些想要作惡的人對我帶來傷害的理由。”
魏大勳更是一語擲地,“發生傷害是因為人壞”。
但在生活中,卻有種怪現象,那就是到處充斥著“受害者有罪論”的聲音。
比如,南京富二代殺妻,就有人斷言女方必是出軌在先;安徽花季少女遭毀容,有人爆料說她勾引男方,風流成性,才會招致禍患……
這場性侵案也一樣,明明李薇才是受害者,卻被無數聲音罵活該。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心理?說到底還是恐懼之心在作祟,人人都害怕不好的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如果把原因歸罪在犯罪分子身上,那自己就失去了對這種事情是否會發生的掌控。但如果把原因歸結在受害者身上,那人們彷彿就有了把握這件事,讓它不發生在自己身上的力量。
這種思想真的很糟糕!它會給受害者造成二次傷害,還會導致犯罪事實被模糊,給犯罪者和潛在犯罪者以心理暗示,讓犯罪者找到辯解的理由,從而縱容罪犯。
不為施暴者開脫,才是對法律的尊重,對正義的維護。
雖然李薇最終選擇了報警,使得壞人被繩之以法。但是,做出這個抉擇,卻是異常艱難。
曾經,她覺得即使自己有勇氣公開此事,但別人會認為,這一切都是她自找的,因為她不夠“好女孩”的標準。
持重自愛是底氣
她從不拒絕慾望,也不掩飾野心。
她喜歡濃妝豔抹,喜歡穿著暴露,即使是男同事有意靠近她的身體,她也不明確拒絕。
同事常在她身後指指點點,說她跟客戶關係曖昧。即使是她本人,也自我評價為舉止輕浮。
受侵犯後,齊銘的嘲諷更是入木三分,“裝什麼裝,你要是清純,穿那麼露幹什麼?”
現實中真實的李薇就是這樣,想往上爬,沒把自己裹嚴實,不符合“好女孩”的標準。
所以被傷害後 ,有人認為她是心甘情願的;也有人高高在上,“像我們這樣的女孩,不會遭遇這種事”。
真實的現狀,讓她有種強烈的自責感,痛罵自己活該。
回過頭來再反思一下,生活中,李薇似乎沒有一個朋友。
醉酒那天,她去衛生間,齊銘尾隨其後,酒桌上沒有一個女同事跟上去。
而乖乖女曉曉呢,被齊銘灌醉欲拖到車上帶走時,同事上前奮力阻攔,憤怒的李薇更是猛砸流氓 。
曉曉比李薇幸運,危難之時,有人出手相助。
這是命運 ,也有性格的原因。
曉曉是個單純的女孩,沒有慾望,沒有心機,與世無爭,職場上沒有敵人。看到她被齊銘拖拽,同事擔心她受傷。
而李薇呢,野心十足,有心機 ,渴望上位,這樣的人,在職場上敵人多,朋友少。
更重要的是,她性格輕浮,齊銘尾隨其後,同事可能覺得這正是她內心所希冀的。畢竟職場上,靠色獲利的女孩,也不在少數。
還有一個致命的弱點,平日裡她與男同事就有肌膚靠近的狀況。於是,當齊銘在身後攙扶她時,她並沒有嗅到危險的氣息,因為她習以為常了。
否則的話,找個理由,中途返回酒桌,也不是不可以的。
輕浮之人,往往被人看不起。
還記得湯莉莉被前任男友拋在馬路上的片段嗎?
衣著清涼的她,在鬧市的夜宵攤位上,在四下都是顧客的狀況下,被三個混混惦記,理由就是“看她穿那樣,不是正經女子”。
為人輕浮,就意味著對自己的不尊重,不愛護。
雖然衣著暴露,濃妝豔抹,與男同事勾肩搭背,並不違法,但是容易招來反感,更容易吸引壞人。
可憐李薇,即使她想鼓足勇氣追求真相,但卻失去了讓人相信的底氣 !
所以王源還認為,雖然對美的追求,是個人的權力,但“還是希望每個人都能保護好自己。”
蒙田說,自愛者方能為人所愛。
亦舒說:“自愛,沉穩,而後愛人。”
持重自愛才配得到珍視。生活中,太多女孩就是因為沒有把握好自愛的尺度,最後被傷得體無完膚。
送給所有女孩子一句話,衣著暴露雖不是罪,但持重自愛,卻是行走社會的底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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