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分手了。
他知道,他們兩個起衝突並且分手的根本原因是對於親密關係的理解,以及渴望的相處模式的極大差異。
他認為愛情是相互黏膩,熾烈如焰;而她認為愛情應該更加獨立,共同成長,靜水深流。
他希望她能出來一起玩一起浪,而她卻並不想因此過多地放下自己獨處的時間。
他老懷疑她不愛他了,而她卻認為他老是以“不愛”為由而道德綁架她去做許多事。
即使經過多次交流,仍然無濟於事。他們沒有共同話題,對事情也沒有共同見解。
可他依然想複合。
他告訴自己,自己的行為就好像古時的梁山伯那和司馬相如那麼浪漫,他給這段分手找了許許多多除“不合適”以外的理由。
故事講完了,讓我來說說自己的理解
從本質上來說,他是先產生了想要複合的想法,然後才找的這些“應當複合”的理由。所以這些都只是藉口,只是被用來自己欺騙自己罷了。
曾經寄託了那麼多感情的關係,斷了多少會寂寞並且尋求發洩;
這段關係中對方給予自己的那麼多美好的認知,當關系突然結束後戛然而止,多少會感到不適。
這兩種感受綜合起來引起了當事人也許沒法很好解釋的不適感。
而當事人的潛意識必然本能地認為直接挽回是最直接有效的方式。
但如果知道了不適合,那麼這個潛意識中的本能反應必然對雙方都沒有任何好處,故理應受到理性的約束。所以,去複合並不正確,更不是勇敢的,僅僅是一種不敢拿出改變的勇氣的懦弱。
而一切的對於複合以後的計劃和幻想,最終會導致更加不良的體驗。
先去顧好自己吧!把注意力轉移到能自我提升的事上。因為人際關係的本質是價值交換,是對對方的需求的滿足。所以只有自己的優秀,才是吸引他人的籌碼
人終究是感性的動物。傷心是難免的,想要挽回也是難免的。不過作為一個擁有自由意志的人,為了更美好的未來,悲情而自豪地,拿出改變勇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