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雅典存在著一個引人注意的習俗:由國家供養兩個貧窮的孤獨之人——最好是一男一女——一年。在慶祝收穫感恩節(Thargelien)——在作物收穫之前不久舉行並且具有贖罪意義時,人們以無花果樹的枝葉來扮飾這兩個祭品,並用無花果樹的枝條鞭打他們,在隆重莊嚴的音樂聲中,讓他們在城市中游街。他們的任務是承受所有的罪孽、不潔和過錯,亦即所有的罪瘴(Miasma)。之後,他們被帶出城市,推下山崖或者燒死。他們的遺骸要被拋入大海。隨著這些祭品的軀體的消失,人們相信,市民的所有罪責都得到了補贖,並歸於消逝。
我們看到,這種古老的祭祀儀式與古代以色列人以替罪羊祭祀的儀式相似。這兩種儀式都是力圖通過某種具有物質性的東西來滌除民族的罪責。人們將自己的罪責轉予其他事物——人或者動物,之後將這些新的“罪責的承載者”消滅。這種試圖將自己的罪責轉予他物,而非由自己承擔並予以消除的心理機制,至今仍無改變,並且成為需求死刑的主要來源。
將罪責物質化是人類早期簡單質樸的思想意識的表徵。赫爾德將當時的這種特性表述如下:人們一直以直觀的圖像進行思維,還不會將其予以概括和抽象化,即不會將生動的形象轉化為純粹思維性的概念。這也與人類早期對疾病和不幸的看法相關,也像其對於罪責的思維那樣,將其物質化,將疾病、不幸與罪責緊密地聯繫起來,將其視為罪責的直接結果。隨著物質化的罪責的消除,疾病與不幸亦會隨之祛除並消逝——至少依古代泛靈論的信仰來看是這樣的。
其他一些民族也會在作物收穫之前不久,舉行類似於古代雅典人慶祝收穫感恩節的贖罪儀式,舉行這些儀式時,通常也會進行人祭。古代(居住於墨西哥)的阿茲特克人(Azteken)亦是如此。作物收穫前不久的那段時間似乎對於整個民族的生存極其重要,因為他們面臨著很大的危險:任何一個對他們有敵對意圖的神靈都會在最後一刻施予他們不幸和災禍,作為整個民族生存基礎的作物收成亦會不復存在。同時,到處都潛伏著沒有得到補贖的罪責,而這些罪責中孕育著不幸和災禍。所以,我們很容易理解,他們為何要在這種可能產生緊張關係的重要時刻,預先向神靈贖罪並向神靈獻祭。通過這種方式可能會讓神靈得到滿足,而不再在其他方面有更多的要求。
在法國的馬賽(Marseille)作為希臘的殖民地時,人們在城市流行瘟疫時,一直試圖通過人祭的方式進行贖罪,以圖不受瘟疫的肆虐。這裡也曾經存在以公共財政供養貧窮之人以進行獻祭的做法。在需要時,人們在將其飾以花圈和節日的盛裝之後帶他們在城市中游行。由此,人們可將不幸和咒語轉到這個人身上。每個人都試圖將自己感到沉重和抑鬱的罪惡轉予此人。然後,將此祭品——人類的替罪羊——推下山崖。
此外,希臘北部的萊夫卡斯島(Insel Leukas)亦有關於人祭的記載。我們可以看到,直至現在,那裡的人們每年都會將祭品從約三百米高的山崖推入大海,以補贖民族的罪責。若該物幸得存活,亦必須立即離開該地區,以將其身上所承載的罪惡帶往他處。
在阿夫季拉(Abdera)、科洛封(Kolophon)、米利都(Milet)[61]都流傳有類似的贖罪儀式。在希臘的羅德島(Rhodos),人們以一個被判處死刑的罪犯來祭祀克洛諾斯(Kronos);在塞浦路斯(Zypern),人們把人獻祭給宙斯和——依據神話,擁有四隻食人的牝馬的——狄俄墨德斯(Diomedes),這些都指向了人祭的存在。在其他一些實行祭禮的地方,早期階段的人祭已經變得較為輕緩,人們只在祭拜神靈的祭壇上灑上血或者僅是象徵性地將人作為祭品予以祭祀。此類例子不勝枚舉。這裡要提及的是斯巴達的男孩,將他們獻祭給阿爾忒彌斯(Artemis)的方式是在祭壇上長時間地鞭笞他們,直至鮮血從傷口中流出,灑滴在祭壇上。我們可以從中明確地看出,在這種變得輕緩了的習俗背後是最初的人祭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