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和朋友聊起小時候,到姥姥家過暑假的經歷,她悠悠地說道:當時計劃生育開展得如火如荼,我又屬於超生的那一個。
為了避免被突擊檢查的人發現,只要放假,我爸媽就馬不停蹄地趕緊把我往姥姥家送。
起初,我也特別喜歡去姥姥家玩。但後來我發現,她總是悄悄地把舅舅家的孩子叫到屋裡,往他們手裡塞餅乾和山楂片,還特意交代要瞞著我吃。
打那以後,我就不太願意去了。
那個時候的我,還不明白老人眼中孫子孫女和外孫外孫女是不同的,只是單純地認為自己被嫌棄了。
後來,我和舅舅家的女兒考上了同一所師範學校。姥姥給了我20,給舅舅家女兒100。
去年,我弟和舅舅家的兒子相繼結婚。姥姥給我弟弟六百的紅包,卻給舅舅家兒子一萬。對此,我已經習以為常了,但我爸媽卻特別氣憤。
在我媽看來,姥姥現在輪流伺候,生病住院都是她照顧,四季的衣服也基本上都是她買。出錢出力一點兒都不比舅舅差。
本以為自己盡心盡力地孝順,老人會對自己孩子隔代親,結果沒想到差別會如此之大。
而我爸平時不太愛說話,這次也被氣得直搖頭,嘴裡不止一次說”太寒心了,不求一樣多,至少一半也行啊。“
其實他們氣得不是紅包大小,而是態度。一萬和六百的差距,不僅僅是金錢,還是心理上的距離。
聽完朋友的一番話,我沉默了許久。
坦白講,孫子和外孫結婚,老人給錢是情分,不給也沒啥錯。他們對自己的財產有支配權,跟任何人沒有關係,完全看自己的意願。
作為子女,不必太糾結,否則只會傷自己。畢竟是親爹親媽,心裡再惱火,也無可奈何。
而且,說句很現實的話,世上哪有什麼隔代親,只不過是父母在疼愛自己的孩子罷了。毫不誇張地說,從老人對待孫子和外孫的差別,就可以看出他們對子女的態度。
倘若有些老人對待子女都一碗水端不平,那麼對待隔輩的孫子和外孫,肯定會存在偏心。
當然,更為關鍵的是,血脈傳承是很多老人根深蒂固的觀念。在他們看來,兒孫是延續香火、傳宗接代的人,是和自己有骨血親的存在。
外孫外孫女則有自己的爺爺奶奶,始終都是外姓人,以後孝順的對象也不會是他們。
甚至說句難聽的話,等他們百年之後,孫子會到墳頭上燒紙,但外孫就不一定會去。
這一系列的因素,會讓老人在對待孫子和外孫時,存在較大的差別。
最後想說,理解歸理解,老人最好還是要拎得清,別在孩子面前表現出較為明顯的偏愛和區別待遇。如果真想給,那就別聲張。
否則不僅外孫心裡不舒服,也會讓女兒女婿感到不自在和難堪。更何況人生無常,凡事給自己留點退路,也許到老了還要指望女兒女婿來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