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一名欠款人來說,被催債是常有的事情,三天兩頭都會接到催收騷擾的電話,就算換了電話號碼,也能夠找到你!這些催收專員大部分都是銀行或者網貸平臺委託第三方的催收公司專業人員來負責處理。第三方催收公司一般都是類似於信用諮詢公司,律師事務所,資產管理公司等等。他們催收的流程,一般採用電話,短信,郵件,上門,催款函,律師函等方式進行催收。
催收最常慣用的伎倆就是採取嚇唬的形式,不管是通過律師函,還是什麼形式,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打擊欠款人的心理,促其早日還款。銀行或者網貸平臺都會債務交給第三方催收公司,表面看起來是覺得人家比較專業,其實質是催收屬於三無組織,可以解決一些銀行不能做的事情,催收公司不代表銀行,銀行只是委託催收公司收回欠款,雙方是合作關係,這樣一來,哪怕後面出了問題了,也是催收的事情,跟銀行無關。
當然,委託這些第三方公司可以節省很多的成本,很多銀行不好做的事情,這些催收公司都能夠做,比如電話聯繫到你的緊急聯繫人,打電話到單位公司等等這類事情。還有這些催收公司催收辦法也比較多,催收手段也不光彩,語氣態度都比較霸道,通過採用甚至違觀的手段給債務人制造心理壓力,他們每催回一筆欠款就能夠拿到提成,因此只要能催回欠款,他們啥事都有可能幹得出來。
說了這麼多,其實就是銀行想要規避一些責任,畢竟受銀保監會的監管,比如吧,會有客戶出現信用卡逾期的問題,銀行一般都是不同意跟用戶協商還款的,但是這種做法明顯是違背相關監管政策的。監管政策規定,假如持卡人確實沒有能力還款,而且並不構成惡意透支,在持人有意願還款的情況下,銀行是必須跟持卡人進行協商還款的,如果銀行拒絕跟持卡人協商還款,那持卡人可以把銀行起訴到當地銀監局。這時候交給第三方催收,說白了就是把責任推給第三方的催收公司,因為是你在跟他們協商還款,就算你去投訴也是第三方催收公司的責任。
催收行業亂象非常的嚴重,銀行把債務交給催收公司能夠最大限度地把債務追回來,正常情況下,如果到最後都催收不回來,就會開始採用起訴的形式,時間差不多都是在3個月到36月之間,畢竟只有三年的有效訴訟時期,所以基本上都在這個期間節點對債務人進行起訴,對於P2P來說,正常情況下,是不會起訴的,因為大家都懂的,大部分都是高利貸,法院是不會受理的,就算受理,其實也是有利於借款人,畢竟最後也只需要還本金和法定的利息。
如果到了3年後,仍然催不回來,這個就有可能成為爛賬了,但是仍然還是會對債務人進行催收,不過此時欠款人可能也已經不在乎自己的徵信了,畢竟已經這麼久了,沒有還清欠款的,你的徵信不良記錄永遠不會清除,最後還是隻會影響到自己的生活和辦理各項貸款業務等等。所以才說,如果有欠款的小夥伴,有能力還款的話,還是儘量還清債務,早日上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