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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與信仰各有自己的範疇,兩者性質不同,並不衝突。科學的盡頭,也許就是信仰的開始。人生要完美,我們需要科學,也需要信仰。

科學、信仰與人生

這是一個科學的時代,有人以為科學進步以後,信仰遲早是要被淘汰的;也有人以為如果一個人研究科學,他就絕對不可能有宗教信仰。其實這是一種錯誤的觀念。過去科學家認為很有把握的事情,在今天科學家已經認識到不那麼有把握了。

正如丁格爾教授(H. Dingle,前英國皇家天文學會主席)在《自然雜誌》所說:“在宇宙學上,我們又像中世紀的哲學家一般,面臨一個幾乎完全無所知的世界”。科學雖然邁進,卻還沒有能解開宇宙與人生之謎的跡象。

科學與信仰之間的誤會與衝突已成過去,但在一知半解的人看來,宗教信仰就是落伍,標榜科學就是摩登。這些人就好像許多青年人看見別人穿“牛仔褲”,自己唯恐落伍,莫明其奇妙地也買了“牛仔褲”來穿上,滿街亂跑,好叫別人知道他也是時髦人物之一。

照樣,那些以為信仰與科學相沖突的人,口口聲聲認為有宗教信仰的人是時代的落伍者,不知道自己正染上了時代的流行症,不過是自鳴時髦摩登而已。

科學與信仰並不衝突。現在我們要說明科學與信仰各有自己的範疇,兩者性質不同,並不衝突。科學的盡頭,也許就是信仰的開始。

科學是研究物質的,針對的是世界的外部,是形而下的。它的目的固然是研究真理,但偏重於知識與理論。信仰是維繫心靈的,關心人的內心,是形而上的。它的目的同樣是研究真理,但側重生命與經驗。

科學所研究的物件是“已見的”,它在有限的時間、有限的空間內,研究具象的事實;信仰的物件是“看不見的”,它在無限的時間、無限的空間中,研究抽象的精神。科學是計算的、分析的、數量的,而信仰是估價的、綜合的、品質的。

例如:科學對於一個“人”的研究,總是客觀的,把“人”看作一具標本,來分析,解剖,測驗這“人”的一切。但“人”之所以為“人”在於人格與品性,故信仰對於“人”的研究與科學的方法不同。信仰把“人”視為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就其生命的總和,來合理地評定一個“人”的真實價值。

或者說得再淺近一點,好比:一個人要認識他的愛人,不但可以從科學的方法來研究他愛人的高度、體重、血壓、內臟,也可以給她拍一張X光照片,再研究她的面部、髮膚、皮色等等。但科學方法的研究決不是認識愛人唯一的途徑。一個人要認識他自己的愛人,他還需要觀察她的品德、靈性、思想、習慣,並需要加上信任、互愛,才能瞭解對方。

因此,科學有科學的方法與觀點,信仰有信仰的方法與觀點,兩者各有各的貢獻。科學研究物質、外表;信仰重視靈性、道德。科學以“我與它”的關係,來敘述自然界的現象以及與其有關的種種自然定律;信仰由“我與你”的關係,解釋自然與人的種種關係。

科學家湯姆生曾說:“科學的責任是敘述宇宙,而信仰乃是解釋”。例如:牛頓發明萬有引力,愛因斯坦倡導相對論,但他們都不說明“為什麼”會有萬有引力,“為什麼”會有相對論的原因。

華倫博士(Warren Weaver)說:“科學要答覆的問題是“怎樣?”細胞在身體裡怎樣工作?超音速的飛機怎樣設計?信仰要答覆的問題是“為什麼!”人是為什麼創造的?我為什麼應當說真話?

科學分析事物、人、動物的行為是怎樣的,它不問這行為是好是壞。但信仰卻是要問這種問題。”所以有人說,科學研究“什麼”(What)這個問題,而信仰研究“為什麼”(Why)的問題;科學家雖然也解釋 Why,但絕不能解釋最根本的第一個Why的原因。

總之,科學與信仰的領域互異,範疇不同,兩者之間並不存在衝突。

迷信科學的危險

可是,今天許多人對於科學與信仰的認識不足,迷信科學,崇拜科學,以為科學萬能,這實在是時代的一個悲劇!

科學對於人類有極大地貢獻,但科學卻不能滿足人類精神、靈性的需要。迷信科學的人,把人生只看作衣食住行的解決。他們以為信仰是沒有價值的。

事實上,科學並不是萬能的。科學固然有它的地位,但絕不能和迷信科學者所說,以為科學可以代替信仰。

有人用過一個比方說:“單從房屋裡去發現工程師是不可能的。房屋是工程師所設計建築的,但房屋不是工程師,工程師也不是房屋。同樣,這個宇宙是神所造的,但宇宙不是神,神也不是宇宙,把宇宙中所有的物質都加以分析,也不能發見神。”

科學雖然研究物質,但絕不能創造物質,或毀滅物質。科學連物質都不能創造,更談不到科學能創造生命了。科學能製造巨型噴射機,但不能造出一隻有生命的小鳥。科學能製造許多滋補劑,但絕不能使人類長生不老。科學可以利用原子能,但絕不能創造新的原子。科學只能使人的肉身舒適,但不能叫人的心靈平安,人格高尚。

.英國物理學家丁達爾說:“科學不是世上最有價值的東西,人格的高尚,比科學更有價值。”

科學需要信仰的輔助,真正的信仰能給人類以堅強的信心、確定的盼望、與純潔偉大的愛心。除非人類對於這些貢獻,都認為不需要了,那麼信仰就沒有價值,可以完全取消了。

如果,信仰能提高人類的精神生活,使人類遠離罪惡的話,那麼信仰對於人生豈能視為迷信無益的呢?真正的信仰乃是幫助人的精神。並且真的科學與真的信仰是互助的。在目的方面,兩者是完全一致的,因為科學與信仰都是追求真理,都以增進人生幸福為目的。

科學能增進人生物質生活方面的幸福,信仰能增進人生靈性生活方面的幸福。人生需要知識,也一樣需要信仰。

人生除了衣食住行外,還有道德,心靈的部分。一個完美的人生絕對不是僅求肉身的享受舒適為己足,他還需要精神快樂、心靈平安,靈魂有永生的盼望。科學能使人肉身舒適享受,信仰能使人獲得精神心靈平安快樂。科學與信仰兩方面的目的,均為幫助人生、解決人生,以提高人生的價值。那麼,兩者之間不僅沒有衝突,反而能彼此合作,這是非常明顯的。

又好比,一個家庭要享受美滿幸福的生活,不但希望家庭的物質條件好,這家庭還需要有良好的道德教育。否則家庭裡父母子女不睦、婆媳相爭、姑嫂不和、菸酒賭博、三妻四妾,家庭裡鬧得烏煙瘴氣,精神痛苦。

科學只能加增人類物質的享受,但不能解決人生的基本問題:如人生的意義與目的,人生的來處與歸宿等類;而信仰能改變人類的內心,並能增進靈性生活。人生既非僅求物質與外表的解決,還需要精神內心的滿足。所以要提高人生,解決人生的問題,我們可以藉助信仰。科學不能取消精神的原則,猶如信仰不能否定科學的價值,所以兩者若相輔而行,對於人生一定能有真實的幫助。

以一隻小提琴為例:如果沒有把音樂家的情感放進提琴裡去,則提琴不過是一隻提琴而已,提琴算不得什麼;照樣,人若沒有高貴的生命在裡面,則所見者僅為行屍走肉!

物理學家密立根說:“科學若沒有信仰,顯然不是人類的幸福,卻會變成社會的禍患。”

造飛機與發明原子能是科學,至於如何運用與管理飛機、原子能,使其不作為殺人流血的工具,則需要道德與信仰的力量。科學家只研究客觀的事實,把研究所得,公諸大眾;至於別人如何運用所得,則超乎科學家的力量。

科學固能造福人群,但亦能毀滅人類。科學好比一把刀,有利有弊,要看這刀是落在誰的手中。信仰對於科學,有發揮科學之功,防範科學之患的作用;故如科學與信仰能相輔而行,則兩者對於人生的貢獻,就大得無可限量了。

信仰是為任何想在生活中需要它的人提供的,而科學也是如此。它們既不是根本不相容,也不是相互排斥的。科學為人類解讀自然的意義,信仰則對人生選擇進行指導。片面地相信某一種言論或認知方式,都是迷信。迷信科學與迷信信仰,在本質上並沒有什麼不同。

科學家,他們信什麼?

世界最突出的發明家愛迪生,一生髮明瞭電燈、電話、留聲機等共2000多種,平均每15天1種。

愛迪生還在自己的實驗室裡設立一塊石碑,其上刻著:我深信有一位全智全能、充滿萬有、至高至尊的神存在。(摘自《愛迪生傳》293頁)

有人不信神,因為覺得那是迷信,不合科學。但事實,恰好相反。

你曾讀過蓋洛普先生(美國著名社會科學家)的統計嗎? 他曾調查前三世紀的大科學家300位,看他們是否信神加以統計。

結果沒法知道他們信仰的有38位,不信神的有20位,相信有神的有240位,兩者相比,信神的科學家佔了92%。

包括大天文學家哥白尼、世界超級科學家牛頓、“電報之父”莫爾斯、“火箭之父”範伯郎、一生2次獲得諾貝爾獎金的偉大女性居里夫人等,他們都接受了耶穌基督作救主。(摘自《環宇博覽》)

天文學家喀爾文一生努力研究天文數理,得出一個結論:“不信有神的天文學家,一定是個痴子!”可見神和科學不但沒有衝突,反而被科學家、學者們加倍尊敬崇拜。

真理是絕對經得起考究和查驗的。若基督信仰裡的神,只是一種「心理安慰」或者根本不存在,為何世界上最聰明的人都被祂所折服?為何幾千年過去了,祂沒有消失?反而有越來越多的人承認、接受呢?

全球約1/3的人是基督徒,這25億人不是傻子或瘋子、也不是因為心理有疾病需要找個依託,而是真實地看見了福音的大能、信仰的真實。

真理,是越辯越明的!

不怕你去質疑它,只怕你不知道。其實呀,不少質疑《聖經》、想找出它紕漏的學者,最後反而成了基督徒。

因為神說:“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馬太福音 7章8節】

信仰,不是當你走到生命盡頭、老態龍鍾時才去尋找的東西。

事實上,信仰的決定,比任何事都重要,比你的婚姻、工作、生孩子……都重要。

祂不會把你變笨,反而使你有新的視野和眼光;不會把你變得喜怒無常,反而賜予你平安喜樂的新生命;不會拖累你的生活,反而要祝福你與你的家庭。

最重要的是,你終於可以回答門衛叔叔的那3個經典問題了:

你是誰?從哪裡來?要到哪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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