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在空虛空間裡總是以一確定的速度傳播著,與發射體的運動狀態無關。——愛因斯坦
1905年,愛因斯坦提出光速不變原理,即在任何參考系下,真空中的光速恆定不變(c=299792458m/s)。這一假設難以被人們接受,僅僅在於它異乎尋常。那麼你認為光速不變的理由可能是什麼?
麥克斯韋方程組的推論真空中ε、μ是不變的,因此c是不變的。
在真空中求解麥克斯韋方程組,會得到一個二階偏微分方程,即波動方程∂²u/∂t²-v²∂²u/∂x²=0,其中波速等於真空介電常數ε與真空磁導率μ乘積的平方根倒數v=1/√εμ,ε、μ是直接通過實驗測得的資料,結果剛好是1/√εμ=c(光速)。
麥克斯韋方程組
時空的幾何性質光速不變具有普遍性,宇宙中的一切事物都以固定的光速運動。
按照愛因斯坦本人的觀點,四維時空中任何事物的速度都是不變的,當它在空間中運動變快時,在時間中就會變慢,總的時空速度都是c。這是時空作為一個整體的幾何本質,由此愛因斯坦提出了時空間隔概念——任意兩個事件之間的時空距離ds²=(cdt)²-(dx²+dy²+dz²),對於光而言,ds等於0;對於實物粒子而言,空間速度遠小於光速,所以空間距離dx²+dy²+dz²不可能大於或等於cdt,故ds>0。而ds≤0的區域意味著與原點沒有任何因果聯絡。
值得一提的是,廣義相對論中的“度規”正是從時空的幾何性質裡提取出來的概念。
幾何時空
資訊的傳遞極限資訊傳遞的極大值一定是有限的,而非無限。
假設資訊傳遞的速度是無限的,則會顛倒因果關係,引發邏輯矛盾。例如A分別接收B、C的資訊,C的資訊會傳遞給B,引起B變化後的資訊不可能早於C傳給A的資訊。因果關係必須保證在A看來B的變化是因為C。因此,資訊一定會存在傳遞的極大值,而光速恰恰被選中而已,而且從一定程度上來說,光速本身其實也是人為定義的值(c=299792458m/s)。
此外,影子的移動可以大於光速,量子糾纏也是超距作用,但二者都不能傳遞任何資訊。
光線傳遞
時空之外的產物光也許只有脫離時空的束縛,速度才能保持不變。
根據相對論的鐘慢效應t2=t1/√(1-v²/c²),光子的速度是c,那麼對觀測者而言,光子的時間是靜止的,因此光子的時間既沒有起點也沒有終點,至少光存在於時間之外,所以光速才是特殊的。
宇宙大爆炸
光子宇宙萬物所由之而生的東西, 萬物消滅後復歸於它。——阿那克西曼德
光子是不是一個宇宙,宇宙會不會是一個光子?
宇宙乃至大無外,光子是至小無內,老子講物極必反。根據量子力學的不確定性原理ΔEΔt≥ℏ/2,在觀測者看來,光子的時間是0,那麼能量可能是∞,貌似包含了整個宇宙;宇宙的時間是∞(宇宙存在,時間就是永恆的),其能量應該是0,像極了光子。
正如我們存在於宇宙之中, 不能談論宇宙本身的速度一樣,或許不允許談論光速。
無論如何,光速不變原理始終都是一條假設。為了人類科學的發展,人們內心更希望打破這條束縛,那麼在你的想象中,它為什麼永恆不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