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開地震成因的真相》長篇連載(14)
——用中國智慧揭開地震成因之謎
(本書已由華齡出版社於2020年10月出版發行,書名《探索自然之謎全三冊》下冊《地震成因》)此處是作者原稿,與正式出版的“潔本”文字略有差異。
(接上篇)
2.3只有電磁共振和爆炸效應才能導致岩層剪下破裂
我們滿以為是地震成因的地下岩石“剪下破裂”卻在地下核爆炸試驗中準時現身。
地下核爆炸產生的應力波在岩石介質中以球面波的形式向外傳播。隨著應力波的向外傳播,峰值應力不斷衰減。因此,應力波使爆室周圍的岩石介質依次出現近似球面波的汽化區、液化區、粉碎壓實區、剪下破裂區及徑向破裂區。
……剪下破裂區,該區是指粉碎壓實區半徑到岩石剪下破裂區半徑之間的區域。該區岩石大約遭受到幾百兆帕的壓力作用,岩石出現剪下破壞,由於衝擊波的壓力較高,除產生徑向裂縫外,還產生了橫向裂縫。岩石出現宏觀錯動、斷裂和位移。[7]這恰恰說明,岩石“剪下破裂”(旋扭破裂)是受到地下核爆炸的衝擊波而發生的。沒有核爆炸的衝擊波,岩石不可能自行“剪下破裂”。不可能自行錯動、斷裂和位移。“剪下破裂”是核爆炸導致的結果而不是導致地震的原因。在天然地震中,地下龍捲風——帶電粒子迴旋共振和地下閃電(熱核聚變)及其產生的橫波共振、縱波共振的撕裂效應才能導致岩層剪下破裂。。沒有這樣的撕裂效應,岩石不可能自行“剪下破裂”,更不能成為地震的成因。
地下核爆炸還可以使斷層發生位移。地質學的“斷層”是指地下相連岩石表面相互錯動的斷面。這種斷面有時可以在地面上觀察到,但許多潛伏的斷層在地面通常觀察不到。在地下核爆炸時,由於爆炸造成的強烈的地運動,會使斷層發生錯動,造成斷層的位移。[7]
很顯然,只有地下的核爆炸或閃電、龍捲風才能導致斷層的位移,斷層位移是地下核爆炸或閃電、龍捲風導致的,沒有核爆炸的衝擊波或地下龍捲風、閃電的迴旋共振、橫波共振、縱波共振效應,斷層不會自行發生劇烈的位移,它怎麼會成為地震的成因呢?
2.4震源深度作何解?——錯誤理論導致的描述困難
斷層成因說可質疑之處比比皆是,比如“震源深度”這個概念就不知所指。
什麼是“震源深度”?地震波發源的地方,叫作震源(focus)。震源在地面上的垂直投影,地面上離震源最近的一點稱為震中。震中到震源的深度叫作震源深度。定義倒是很明確,但是這個“震源深度”概念與斷層成因說卻無法對接:它究竟是指岩層開始破裂的地方(上頂),還是指岩層破裂的中心,抑或岩層破裂的底部(岩層破裂的厚度)?都不是。
如果說它是岩層開始破裂的地方,那麼,像唐山大地震主震震源深度是11千米,難道是11千米以下才有岩層,才開始破裂?11千米以上全是土層?不可能吧。我們挖口小水井,也沒多深就挖到了岩層。搞石油鑽探的那個鑽機一下去沒多久就鑽到了岩層,根本不是鑽到11千米深才有岩層。如果並不是到了11千米處才有岩層,而是從地表以下很淺就有岩層,為什麼從11千米處才開始破裂?上面的11千米岩層都沒有破裂嗎?
資料表明,陸地地殼厚度一般為35千米,唐山那裡的地殼到底有多厚則不得而知。但不可能到了11千米處才有岩層吧。既然震源以上這11千米基本上也都是岩層,為什麼震源卻跑到11千米以下去了?
2008年汶川8.0級地震震源深度18.66±0.49km(據中國地震局),汶川地處山區,岩層裸露地面,怎麼震源跑到18千米以下去了?難道震源以上的岩層完好如初,沒有破裂,到了18千米以下才開始破裂?那地面上為什麼有地裂縫?說不通。岩層要麼斷裂要麼不斷,怎麼可能斷一半留一半?如果震源上面還有18千米的岩層沒有斷裂,地面怎麼會有那麼大破壞?
而且,最深的深源地震可以達到700千米左右,莫非岩層到了700千米以下才開始破裂,700千米以上的都原封未動?這樣的岩層怎麼個破裂法呢?想象不出來。
所以如果把震源深度看作是岩層破裂開始的地方是行不通的。
如果說震源深度指的是岩層斷裂的中心(流行的地震示意圖倒有這樣的暗示,邏輯上卻說不通),那麼像唐山大地震震源深度是11千米,那就是說,這個主震是由一個厚度22千米的岩層斷裂造成的了,那麼22千米以下的岩層還完好無損嗎?而且,實際上,唐山地震餘震歷次地震震源深度並不均一,如“四級以上地震平均深度為16.2千米,而5級以上的地震平均深度則為27.1千米”(薛志照等,1986)。那麼,是不是四級以上地震是由32.4千米厚的岩層破裂導致的,而5級以上的地震則是由54.2千米厚的岩層破裂導致的呢?不可能吧。何況也並不存在“破裂的岩層越厚,造成的震級越大”這樣的關係啊,否則7.8級主震的“岩層厚度”一定要大過5級地震的了。但實際並非如此。所以誰也不敢說震源深度是岩層斷裂的中心,因為壓根不是那麼回事。因此把震源深度當成岩層斷裂的中心也不行。
那麼它是指岩層破裂的底部或者說是指岩層破裂的厚度嗎?也不是。因為按照常理,岩層破裂的厚度越大、長度越長,釋放的能量就會越大,造成的震級也越大。如果震源深度是指破裂岩層的厚度,那麼必然存在“震級越大,震源深度也越深”(同時地裂縫也越長)這樣的規律,但事實上並不存在這樣的規律。唐山地震四、五級地震震源深度比7.8級主震還要深。因此震源深度也不是岩層破裂的厚度。而且,如果它是指岩層破裂的厚度,還會存在的問題是:為什麼這個厚度以下的岩層沒有破裂?
於是乎,就導致了“震源深度”這個概念“不知所云”的尷尬局面。與斷層成因說無法對接,找不到“介面”。在斷層成因說裡面,震源深度這個概念很搞怪,不知所指,不知所云,就像把螺絲帽擰在了刀尖上,對不上絲。是典型的“驢唇不對馬嘴”。
為什麼會出現無法對接的尷尬呢?因為震源深度是實際觀測所得資料,是對地震實際狀態的描述,而斷層成因說是人為猜測,因為沒有猜對,所以對接不上。而一旦猜對了,就會順利實現對接,困難問題自然消失,不復存在。電磁共振成因說就是這樣。
這個概念非同小可,是基本概念,基本概念都含混不清,理論基礎就有問題了。這可不是“抓住小辮子不放”,是抓住了“大辮子”。
震源深度這個概念不可能毫無所指,那裡是地震波發出的地方,不可能沒有任何物理意義。那麼結論只有一個:人們對地震成因的認識是錯誤的,理論是錯誤的,斷層成因說是錯誤的。所以斷定斷層成因說是錯誤的是有十分充足的理由的。
其實,震源深度這個概念只能適用於電磁共振成因說,就是地下龍捲風的中心(大地震)或地下閃電-熱核聚變的爆心(小地震)到震中的距離。所以那裡也是地震波發源的地方。由於它與岩層無關,也就根本不用考慮與岩層的對應關係了。這樣就很好理解、很直觀了。邏輯清晰,毫不含混。無法與斷層成因說對接的概念卻與電磁共振成因說對接得天衣無縫、絲絲入扣。這就是“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斷層成因說就是一個“雪人”,太陽一照,它就化了。
硬把“震源深度”這頂帽子戴到斷層成因說頭上,怎麼也不合適,戴到電磁共振成因說頭上剛剛好,不大不小。
最深的深源地震震源深度可達700千米左右,這裡已經不是地殼,而是地幔之中了,而且已經深入到地幔之中600多千米,那裡已經是“軟流圈”了。軟流圈中的物質被認為在高溫高壓作用下,形成一種可以緩慢流動的類似液體的形態,且可以發生“對流”了,岩層都不存在了,它還怎麼發生“岩層破裂”呢?
而斷層說居然把這樣的深源地震解釋為“板塊俯衝”導致的,但問題是,板塊“俯衝”到那樣的深度,在那裡的高溫高壓作用下,不是同樣會“形成一種可以緩慢流動的類似液體的形態”嗎?還是無法斷裂或破裂。所以用“岩層破裂”解釋深源地震是絕對行不通的。
再者說,洋殼真能“俯衝”到地幔中那麼深嗎?我們知道,搞石油鑽探要用高強度合金鑽頭,而且必須用很大動力才鑽得動。而一個“板塊”邊長有數千上萬千米,洋殼厚度在數千米至十幾千米,這個“鑽頭”太大了,需要多大動力才鑽得動?何況它有鑽頭嗎?即使有鑽頭,鑽頭也必須高速旋轉才鑽得動,不轉硬壓也壓不動。
而且,凡事都要有一個發端、肇始,比如物質要發生燃燒,就必須有氧氣和“點燃”這些先決條件,這個第一步很重要,沒有開始就沒有後面的過程。那麼,“板塊俯衝”是怎樣發端的呢?不可能從地球一形成就直接“俯衝”了吧。什麼原因、什麼機制,什麼力誘使板塊發生了“俯衝”呢?前因後果,來龍去脈,實實在在的物理機制,究竟怎麼形成的“俯衝”,有交代嗎?沒有,也不可能有。都是從天而降、憑空產生的,都是“不講理”的,都是一盆糨糊。什麼都沒有,就只有一個示意圖,這樣的學說可信嗎?
板塊專家完全不把物理規律當回事,“板塊”不過是他們手裡隨意玩弄的玩物,他們需要“板塊碰撞”(以解釋地震、造山等),板塊就得乖乖碰撞;他們需要“板塊俯衝”(以解釋深源地震、高原隆起等),板塊就得乖乖俯衝。他們比呼風喚雨的巫師神通還要廣大。全不顧那是面積達數萬平方千米、邊長可達上萬千米、厚度幾千米至數十千米的超巨巖塊。完全不考慮是否符合物理規律、是否符合客觀真實。整個生活在夢幻虛妄之中。全憑他們的頭銜地位霸佔話語權,卻又笨得要死、拙得要命,把個地球科學搞得如同兒戲。
板塊俯衝的示意圖輕鬆幾筆就畫出來了,但那需要多麼巨大的能量才能鑽得動?大到超乎想象!如果用地震震級來表示,可能要幾十級、幾百級地震的能量,地球上存在這樣巨大的天然能量嗎?而且熱能傳導、對流是隨機無序的,沒有方向性,絕不可能發生確定有序的定向對流,不會跟著板塊專家的指揮棒走。怎麼可以這樣“任性”呢?板塊專家的肥膽和想象力恐怕要讓頂尖的科幻作家都甘拜下風,自嘆弗如。他們是比頭等浪漫詩人還要浪漫一萬倍的天才幻想家。但不知道這樣的“吹破天”式的研究方式究竟是科學研究還是科學兒戲?離題萬里,謬聞千年。
如果說由於溫度高,地幔中全是岩漿,板塊不需要很大壓力便能鑽進去,但在那樣高的溫度下,鑽進去的板塊不是同樣也會被熔化嗎?“板塊”下插到地幔下700千米是什麼概念?按現有的觀測,“板塊”每年移動1—6釐米,按最高數值6釐米算,移動700千米需要一千多萬年。如果地幔是岩石的,根本就鑽不進去——既無鑽頭也無超強動力。如果是“可以緩慢流動的類似液體的”高溫岩漿,那麼這一千多萬年,地幔有足夠的時間把插進來的“板塊”熔化掉,不可能讓它保持原樣橫穿700千米。可見所謂“板塊俯衝”也是根本不可能發生的事情,更不可能造成深源地震。他們只是在“大膽設想”但並沒有“小心求證”。
而只要有靜電,即便是700千米深的地下,照樣可以發生地下閃電或地下龍捲風。
無論從任何角度看,斷層說都是站不住腳的。這個斷層成因說怎麼看怎麼彆扭,你用“岩層破裂”的語言描述“地下雷電”或“地下龍捲風”的事實,能不彆扭嗎?
毫無疑問,震源深度這個概念又是一張斷層成因說的“死刑判決書”。如果有誰不服這個“判決”,你可以拿起筆來,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列出事實、列出依據,也來判處電磁共振成因說的“死刑”。
(未完待續,接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