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人類的起源,自從1859年達爾文的《物種起源》一書釋出之後,直到如今,進化論一直都是較為主流的一種解釋人類從何而來的理論。
如今我們都知道,根本沒有神,所以神創造了我們根本不可能,但是進化論就一定正確了嗎?未必吧,進化論裡存在著太多無法自圓其說的點,比如節目開頭我們說的。
在物競天擇的原始社會下,人類並沒有強大的力量,速度,咬合力這些捕獵必須擁有的身體素質,也沒有厚實的皮毛,脂肪這些幫助我們度過寒冬的技能點,人類是如何存活下來的呢?
有人說,人類會生火,會使用工具,那我們首先要明白,物種為何會進化?
物種的進化,無非是幫助其能夠更好地適應周遭環境並且能夠生存下去從而發生的。
那麼我想問大家,在原始社會下,大家認為是:
1. 進化出厚實的毛髮和脂肪來抵禦寒冷,進化出強大的四肢,來大大提升我們的力量和速度,從而幫助我們更好的捕獵和逃避大型食肉動物,是這樣來的實際呢?
還是2::進化成光溜溜,細胳膊細腿的身體,但是腦袋更聰明來的實際呢?
弱肉強食的原始社會,至始至終都是力量主導一切,那麼我們人類,為何卻會進化成洛基(弱雞)呢?這怎麼可能是物競天擇的結果?
為了解釋這一點,法國生物學家拉馬克以《物種起源》以及薛定諤的《生命是什麼》為主導,在20世紀,提出了新的理論-現代綜合進化論。
我們來簡單說說進化論與現代綜合進化論之間,主要哪裡不同呢?
進化論認為,現在繁多的生命形式,都源自於非常少數甚至單一的物種祖先,在自然選擇的情況下完成了進化,衍生出瞭如今不同的物種,而現代綜合進化論,認為物種進化並不是由單一的物種祖先,而應該是群體漸進式進化而成的,自然選擇並不是物種群體進化的必然因素。
我來換通俗一點的語言打一個比方吧。
比如,我們把人類比作水果,自然生存比作更可口:
水果有許多種類,假設他們是有意識的,它們的意識就是為了讓人們覺得它更好吃,於是水果從最初的單一物種不斷進化,最終從單一品類演變成了如今我們愛吃的所有水果,這就是單一物種進化的進化論。
而現代綜合進化論,則是認為,水果進化和人類愛不愛吃,沒有任何關係。
那麼你們覺得,人類的進化,究竟是為了更好地適應地球環境生存下去,還是,人類根本無所謂地球環境適不適合我們生存呢?
如果是後者,那豈不是說明,人類未必是地球自然進化而成的物種嗎?
現代智人,是在距今3.5萬年前忽然出現的,與此同時,與智人最為接近的尼安德特人忽然滅亡,整個人形物種的演化是從大約1400萬年前,開始出現,隨後在距今1400萬年前一直到距今300萬年前,如此漫長的時間跨度中,猿類物種才逐漸進化成了類人猿,在距今100萬年左右的時間裡,直立人或者說尼安德特人開始出現。
我們可以看整個時間跨度,尼安德特人從猿類進化足足用了1300多萬年的時間,在挖掘出的骨骼樣本中可以證明,其進化程度是微乎其微的,並且還有一項證據表明人類並不是由直立人物種進化而來。
在黎巴嫩敘利亞和以色列交界處的一處山區,考古學者們在一處名為沙尼達爾的洞穴中發現了四具尼安德特人的骨骼,在帶回實驗室進行研究後發現,這四個尼安德特人是在距今4萬年前左右死亡的,並且令人吃驚的是,這個物種非但沒有在進化,反而在退化。
那也就是說,從100萬年前開始出現的尼安德特人,到了4萬年前並沒有發生進化,而是莫名其妙退化了,其滅亡的原因很有可能是無法進化且適應地球環境導致的,所以其更不可能是智人的前身了。
進化出越來越適應自然環境身體,是存活下來的一環,而另一點就在於繁衍下一代,同樣的,人類在繁衍上,也與所有哺乳動物不同。
絕大多數的哺乳動物生產過程都很短,並且其幼崽,在降生直到可以獨立行走,進食,其過程是非常短的,許多哺乳動物幼崽甚至在出生後的幾個小時內就可以獨立行走,這樣是為了提高在野外的存活率。
而人類不行,嬰兒從出生到可以扶著東西緩慢行走至少需要9-12個月,並且眾所周知人類的生產過程是具有極大危險性的(自然情況下),隨著降生,人類還會發出巨大的哭聲,這如果在原始野外環境下,不是在召喚野獸麼。
這些種種與自然進化都相互違背,當然我們也可以說人類就是天賦異稟,逆風局成為地球的主宰的,又或許人類本身就的的確確並不是地球原始物種,或者說是被基因改造的試驗品。
就像人類不斷進行的“造物主”實驗一樣,我們自身就想成為創造物種的“造物主”,也許這些就是繼承了創造我們的文明基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