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說要有光,於是便有了太陽。地球數億年的演化離不開太陽的慷慨照耀,太陽點綴了地球,哺育了文明,卻不圖回報。然而,聯合國此前曾批准了一項協議,使得人類差點需要向太陽支付專利使用費。
一、聯合國百密一疏,竟讓此人鑽了空子上世紀60年代,美蘇兩個超級大國之間的軍備競賽進入白熱化,角逐的戰場甚至移步到了地球之外,在外太空向對方"亮肌肉",兩國間的關係持續緊張。
聯合國希望可以透過制定相關協議來夠緩解這一緊張形勢,以此來保障全人類的共同權益。《外層空間條約》便在這一背景下應運而生,並於1967年10月10日生效。
聯合國在制定此檔案時可謂百密一疏,《外層空間條約》雖然規定不得有國家宣稱擁有任何行星或恆星,但個人是否有權擁有行星或者恆星,檔案卻沒有任何解釋。
這就意味著任何個體都有權申請享有太陽的所有權,並要求全人類支付使用費。上述想法看似荒唐且無聊,但有一個人據此付出了實際行動。
來自西班牙女子安吉拉斯·杜蘭便是一位"無聊的人"。她居住在保加利亞,現年49歲,是一位狂熱的天體"收集者",其名下已經登記了眾多行星和恆星。
聯合國在審理杜蘭的申請時,因缺乏相關檔案的支撐,沒有理由駁回,無奈之下只好通過了她的申請,併為她頒發了證書,宣佈杜蘭是太陽的主人。
二、"啞巴吃黃連",聯合國這次玩砸了聯合國承認杜蘭是太陽的主人之後,本以為"鬧劇"能夠就此收場。可誰曾想杜蘭並沒有就此罷手,而是向社會宣佈,要求聯合國支付全人類的"陽光費"。
作為太陽的"第一任主人",杜蘭聲稱要對全人類徵收"陽光費"。而這收入的一半要捐贈給自己的國家,政府可自由支配,還有一部分要作為公眾退休年金使用。此外,這筆收入還有用於自己的研究和緩解全球環境問題。
她提出的這種方法可謂是一舉多得,既可以增加國家收入,又可以協助解決環境問題,何樂而不為呢?此言一出,可謂是"一石激起千層浪",網友們紛紛對其進行聲討,各種控訴和吐槽之聲不絕於耳,甚囂塵上。
有網友反問道:她本人並沒有對太陽進行過任何形式的維護,憑什麼收錢?也有網友調侃道:如果這也能獲得聯合國透過,那我是不是可以宣稱自己對整個銀河系擁有主權,從此大賺一筆呢?更有網友憤怒的說:得了面板癌,現在知道該找誰負責了。我要告杜蘭,要她賠償,還要找面板癌病友搞集體訴訟。
隨著社會輿論愈演愈烈,人們開始把目光轉向該事件的始作俑者。而在此期間,聯合國對一直保持緘默,從來沒有對此事做任何形式的說明。
聯合國最終招架不住,索性賠償了杜蘭50萬美元,並且宣佈此前頒發的證書作廢,而杜蘭也見好就收,收穫了賠償之後也再沒有為難聯合國。在這段烏龍中,聯合國可真是應了中國那句俗語——啞巴吃黃連,有苦無處訴。
而吃了啞巴虧的聯合國就沒有這般幸運,開始從此事件中吸取教訓,認真反思。在此後每一個協議的製作過程中,聯合國都變得十分謹慎,生怕再出現紕漏,讓人鑽了空子。
類似的鬧劇不僅只有杜蘭這一例,1980年,美國人丹尼斯·霍普首先宣佈,其本人對月球擁有所有權。而他這般行為的理論依據,竟然也是聯合國此前制定的《外層空間條約》。
他的申請在當時也獲得了國家批准,他本人還特意設立了"月球大使館",自任總裁。此後同杜蘭一樣,他聲名鵲起,招攬了230萬名客戶,最令人驚訝的是,里根總統的大名赫然在內,還包括一眾好萊塢明星。
可見,膽大心細的人往往更具有洞察力,能夠觀察到常人預見的地方,並以此作為基礎,為自己帶了巨大的收益,杜蘭和霍普便是很好的例子。
而聯合國的遭遇也值得眾人好好反思,作為具有一定影響力的機構,在制定相關條約時考慮不周,等到問題出現之後又不能及時補救,任由事態發展,從來引發了更大的禍患。
這同大家在日常的人際交往中又何其相似,世人皆懂禍從口出的道理,然而有時候,有的人說話時還是會不經過大腦,任意講述,並最終為自己引來禍患,徒增煩惱。事實上膽大心細方能得名獲利,謹言慎行才可保一生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