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的定義
一、籠統式定義
美國科學家鮑林說:“化學是研究物質的科學”。日本一位化學家說:“化學是研究物質性質的學問”。美國的大百科全書中定義:“化學是研究物質性質及其轉變的科學”。原蘇聯的一位化學家說:“化學是研究物質變化的科學”。
這類化學的定義提到了物質的性質及其變化,但沒有講清化學是研究物質什麼的科學,沒有反映出化學研究物件的特點,而是把化學淹沒在自然科學之中,因為整個自然科學都是在研究物質的運動。
二、具體式定義
目前國內外流行的提法是:“化學是關於物質及其組成、結構、屬性及其相互轉化的科學”。(原蘇聯《綜合技術源點》)
美國的《百科全書》中定義:“化學是研究物質的組成、結構、性質及其轉變,以及轉變中伴隨能量的相互關係的科學”。
我國《辭海》中定義:“化學是研究物質(單質和化合物)的性質、結構、變化規律的科學”。
這類說法還是沒有搞清化學的特殊研究物件,特別是沒有把化學及物理研究的物件講清,還有它的缺陷。
三、微觀式定義
這類定義比較深入,它從分子的角度下定義:
美國的高分子化學家說:“化學是分子的科學”。
恩格斯說:“化學是研究原子的科學”。
我國《化學發展簡史》中說:“化學是研究物質在原子、分子的水平上及其能量關係的科學。”
這類化學定義的提法雖然進了一大步,但還不完善。
四、擴張式定義
這類定義把化學定義得很寬,出現了大化學。
:化學是研究實物粒子的科學。(而物質包括實物粒子和場)
五、哲學式定義
恩格斯:“化學是研究物質由於量的構成的變化而變化的科學”。
“化學是研究原子的化合與分割矛盾的科學。”
六、廖正衡定義:“化學主要是研究物質的分子轉變規律的科學。”
七、曾國屏定義:“化學是研究物質從元素向生命進軍過程中的各個物質層次的組成、結構和變化的科學。”
八、魏光定義:“化學是研究分子及其近層次物質效能、構成、演變、應用諸運動規律的科學。
九、徐光憲定義
徐光憲一生中前後給化學下過三次定義:
徐光憲定義一:“化學是研究物質分子及其聚集態的組成、結構、性質和變化規律的科學。簡言之,化學就是分子的科學或分子學。”
徐光憲定義二:“化學研究從基本粒子到生物大分子的各層次的粒子的質變的科學。”
徐光憲定義三:“化學是研究物理原子、分子、生物大分子和超分子及其凝聚態的組成、結構、性質、化學反應及其規律和應用的科學。簡言之,化學是分子的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