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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5年,荷蘭萊頓大學的教授馬森布洛克和他的朋友庫諾伊斯做了一個有趣的實險。他們先用摩擦機產生電,再用金屬絲把電引入玻璃瓶內,可以看見閃電的火花。他們一同設想:能不能將電儲存起來呢?他們將瓶內灌滿水,接通導線,再繼續搖動摩擦機,卻看不見一個火花。

這時庫諾伊斯像是要把電撈出來一樣,一隻手端起瓶子,另一隻手到水瓶裡去探索,哭然他覺得右臂一陣麻脹,猛然將手縮回來。馬森布洛克由此得到啟發,將玻璃瓶貼了錫箔製成了能儲存電的瓶子,由於馬森布洛克是荷蘭萊頓人,所以人們將它稱為“萊頓瓶”。

1749年,富蘭克林在大量實驗的基礎上證明了閃電是一種電力性質,閃電和電火花具有同樣的特性,都是瞬時的,都是相似的光和聲,都能燃著物體、熔解金屬、流過導體、具有集中於物體尖端等特點。1752年,他用著名的風箏實驗,證實了自己的觀點:閃電就是一種放電現象。

7月的一天,終於盼來了費城一個大雷雨的天氣,富蘭克林帶著兒子選了一塊廣闊的草地,按照設定引“天電”的方案,將一隻特製的風箏徐徐放到陰雨密佈的天空。突然,一道閃電劈開雲層,在天空劃了一個“之”字,接著嘎嘣一聲脆雷,那如銅錢般的雨點就瓢灑盆潑般地傾了下來。

富蘭克林讓兒子威廉拉緊風箏線站到草地旁邊的一所房子屋簷下,這樣,靠近手的一節線就不會因淋溼而導電。這一切都是精心設計好的,風箏是綢子制的,不怕雨淋,線是麻繩很結實,靠乎的一節又換成綢帶,不導電,麻繩與綢帶間用金屬線掛一把銅鑰匙。富蘭克林站在屋簷下緊張地注視著西邊的天空,只見電光一道道閃過,雷聲一聲更比一聲響亮。

期盼的現象終於出現了:麻繩上的細纖維一根一根都直豎起來,這說明風箏線上已有電了。富蘭克林小心翼翼地將帶來的萊頓瓶接在鑰匙上,使萊頓瓶充電。然後,他又使萊頓瓶放電。從而證明了聚集在瓶內的電是來自空中的閃電。瓶裡的電也有火花,可以點燃酒精燈,可以用它做各種電氣實驗。天電、地電果然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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