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里士多德和伽利略——牛頓觀念的巨大差別在於:
亞里士多德相信存在一個優越的靜止狀態,任何沒有受到外力和衝擊的物體都處於這種狀態。特別是他以為地球是靜止的。
但是從牛頓定律可以推斷,並不存在一個靜止的唯一標準。人們可以講,物體A靜止而物體B以不變的速度相對於物體A運動,或物體B靜止而物體A運動,這兩種講法是等價的。
例如,我們暫時將地球的自轉和它圍繞太陽的公轉置之一旁,則可以講地球是靜止的,一列火車以每小時90英里的速度向北前進,或火車是靜止的,而地球以每小時90英里的速度向南運動。
如果一個人在火車上做運動物體的實驗,所有牛頓定律仍然都成立。例如,在有軌電車上打乒乓球,將會發現,正如在鐵軌邊一張臺桌上的球一樣,乒乓球服從牛頓定律,所以無法得知究竟是火車還是地球在運動。
缺乏靜止的絕對標準意味著,人們不能確定,在不同時間發生的兩個事件是否發生在空間的相同位置上。例如,假定在火車上我們的乒乓球直上直下地彈跳,在一秒鐘前後兩次撞到桌面上的同一處。
在鐵軌上的人來看,這兩次彈跳似乎發生在大約相距100米的不同的位置上,因為在這兩回彈跳的間隔時間裡,火車已在鐵軌上走了這麼遠。這樣,不存在絕對靜止意味著不能像亞里士多德相信的那樣,給事件指定一個絕對的空間位置。
事件的位置以及它們之間的距離對於在火車上和鐵軌上的人來講是不同的,所以沒有理由認為一個人的處境比他人的更優越。
最新評論